诉辩错位颠倒判 两个奇案轰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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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24日讯】(新纪元周刊335期,记者宗和报导)近日,大陆两个轰动全国的案件同时开审,一是身居要职的中共高官刘志军身犯多项重罪却受轻判缓刑;一是一介草民王书金,主动一再领罪的奸杀犯王书金却被检方驳回。

虽然刘、王二者身份天壤之别,但共同特点是:检方辩方角色错位,中共司法的虚假和黑暗显露。

“这检方像律师,律师像检方,天朝的司法不断挑战底线。”“莫非双方把稿子拿错了?”

笑称又上演了一出千古奇案。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中共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死缓,消息一出,举世哗然。令此前许多认为刘志军“必须死”的司法专家大跌眼镜。检方称,刘志军“悔罪欲望”强烈,可从轻处罚,而刘的辩护律师高调表示,刘并没有立功表现。被认为“潜台词”是:没有出卖“上级领导”而得到搭救。

7月10日,河北省邯郸中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王书金认领“聂树斌奸杀案”,法庭上,王书金再次领罪自称是杀人真凶,但检方坚称王书金非真凶,法庭再次押后审判,又一次引起大陆民众鞭挞中共司法的虚假和黑暗。

刘志军“脱死” 出乎专家意外

7月8日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称,刘志军曾为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6460万余元。

外界普遍认为,刘志军被判死缓,对于这个被查了两年多、涉及400多案例、牵扯数亿人民币的正部级贪官来说,属于轻判。

此前虽有迹象显示,刘志军或被轻判,但许多司法专家仍难以相信刘志军会不死。

起诉书描述四个“特别”罪行

4月10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二中院对刘志军提起公诉,起诉书用了四个“特别”来描述其罪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司法专家表示,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用词上看,“四个特别”属于重判的信号,而且中共18大后,习近平、李克强、王岐山的新班子反腐策略更加明确,强调苍蝇、老虎一起打,而刘志军也是习、李上台后,司法机关第一个公开审理的省部级官员,不拿出点颜色来杀鸡儆猴,今后新班子如何维持下去,于是很多人都预测刘志军是必死无疑。

另据《京华时报》报导,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和高子程及戚晓红两名律师联系,希望由他们做辩护,但刘志军后来放弃了委托。对于解除委托的原因,高子程表示:“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后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刘志军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实际上就被废止。多少贪官,眼含热泪期待中……”。

审判长从轻处罚 民间反弹“吃错药了”

然而,6月9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审判席上,没穿马甲、没戴手铐、脚镣的刘志军,恭恭敬敬站了三个半小时,并上演了一场“激情哭戏”,检方当庭表示,刘志军“悔罪欲望”强烈,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

大陆媒体披露,审判长白云山认为,刘志军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案发后刘志军及其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账款,其受贿账款大部分追缴,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北京理工大学著名法律学者徐昕在微博上推出这个话题后,引起网路司法界、学术界人士围观和热议,对审判长及其庭审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并由此引出更多话题。

此前民间盛传刘志军号称“刘百亿”,其受贿财产超过120亿,而一审却变成了6000多万,零头都不到。虽然检察院指控刘志军的案卷材料共477卷,但一审审判草草结束,官方宣称择日宣判。这已经有了轻判的迹象。

戴和平律师对此曾公开质问说:“刘志军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检察院怎么只认定受贿6000万元?检察官与律师幽默的说法,是令人耳目一新,还是另有伏笔?”

新浪的“sy可爱的小光头”认为,这起案件性质恶劣,数额巨大,损失无法挽回,即使有主动交代等情节,也不可作为减缓刑事处罚的条件,必须严惩,白云山,这点道理不懂,是不是收黑钱了?

人们还注意到,此前大陆广泛报导的刘志军接受性贿赂、玩弄多名女性的罪行,检察院根本就没有提及。坊间普遍流传,丁书苗2009年出资5000万元参与拍摄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女诗人赵丽华在微博上写出“部长幸遍红楼众粉黛”爆料。2012年8月3日,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玩弄女性等问题。

刘志军“没有立功”的潜台词

7月8日刘志军被判死缓后,刘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却高调向媒体表示,在这次案件中,刘志军并没有立功表现。

此话传出,一片哗然。面对检方辩方的角色错位,人们极为不解:“这检方像律师,律师像检方,天朝的司法不断挑战底线。”为何控诉人反倒替罪犯开脱,而他的辩护律师却并不为他求情呢?“莫非双方把稿子拿错了?”

其实,明白内幕的人士就知道刘志军“没有立功”的潜台词:即没有出卖“上级领导”。以此希望得到背后大佬的搭救。

刘志军的靠山就是江泽民。官方简历显示刘志军“1996年8月任铁道部副部长,1997年1月至2000年4月兼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3年3月正式出任铁道部部长。”人们不禁要问,刘志军在铁道部干得好好地,为何要插足通信行业呢?原来这里面有江泽民和其大儿子江绵恒的关系。

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刘鞍前马后精心侍候拍马屁,因此官运亨通,成为江派人马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刘鞍前马后精心侍候拍马屁,因此官运亨通。(大纪元合成图)

江的大儿子江绵恒1993年回国后,先是出任上海冶金所所长,1999年任中科院副院长,并同时担任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并先后投资中国网通(CNC)、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宏力半导体、上海微创软体有限公司、凤凰卫视等企业,成为中国的电信大王和上海滩的大哥大。

当时江泽民为了让儿子插足电信业,强行把中国电信分成南北两块,北边的业务就划入江绵恒掌控的网通。在刘志军的配合下,在江绵恒的得力干将张春江的运作下,网通很快兼并了铁道部的通信系统。有知情人称,刘志军假公济私,把铁通公司的几千亿资产送给了江绵恒。

为了自己向上爬,刘志军还把弟弟刘志祥弄到铁道部专列局开专列机车,给中央首长专列上召妓,拍摄了许多中共高官与美女专列服务员“临时性狂交乱搞”的真人秀录像。

凭借这些金钱、美女贿赂,刘志军深得江泽民“喜爱”。2003年恰逢中国铁道部换届,时任铁道部部长的傅志寰并不看好刘志军,在三次提名不合要求的情况下仍未提名刘志军,但刘最终受任新一届铁道部长,这背后就是江泽民的作用。

一案两凶引轰动

另一起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案”于7月10日在河北省邯郸中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该案因牵涉上世纪90年代“聂树斌杀人案”而备受关注。

“聂树斌奸杀案”是指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在石家庄打工的聂树斌被当作犯罪嫌疑人抓捕。1995年4月27日,年仅21岁的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1995年,21岁的聂树斌被河北高院判处死刑。王书金归案后,重审“聂树斌案”呼声四起,为中国诸多冤假错案中的“聂树斌们”澄冤。(新纪元资料室)

2005年1月18日,河南警方抓获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在河北广平、石家庄等地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四人杀死,其中指认的一个案发现场为“聂树斌案”同一现场,其当时交代的作案细节、现场遗留物等,亦与当初案发现场一致。

“聂树斌一案两凶”在大陆各界产生极大的轰动效应,称之为只有在中国现有的社会才会发生的一个千古奇案。《深圳商报》高级记者“一苇江湖01”在实名微博的这段话代表了众多民众的心声:全世界都没有。从古到今都没有。

也就是说,古今中外都没有过,居然发生在中国。这样的奇特案例,应该写进世界法律史中。

王书金:聂案我干的 公诉方:凶手不是你

北京时间7月10日上午9时,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案,在河北省邯郸市中院开庭,这是该案二审的第三次开庭,王书金在本次庭审前再次坚称“强奸杀人案是自己干的”。

12时33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王书金陈述:“请求法院认定石家庄西郊案是我所为。”

此前,6月25日二审第二次开庭时,王书金的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故意杀人案应该可以认定系王书金所为。检方则表示质证结果显示王书金供述与尸检、现场勘查、作案时间、身高等四处有所差异,当庭否认王书金为案件真凶。引爆公众哗然。

在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称这桩犯罪行为正是本方当事人所做,检方却力证被告人没有实施某桩犯罪行为,诉辩双方好似互换角色,这在庭审中非常罕见。

“财经网”发表评论称:王书金案再次审理。庭审中,被告人王书金及辩护律师表示,“聂树斌案”正是当事人王书金所做,检方却力证被告人没有实施某桩犯罪行为,诉辩双方好似互换角色,非常罕见。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说,她仅有的一点希望也破灭了。

《深圳特区报》理论周刊主编周国和:世上最奇怪的法庭审判,控辩双方调了个,被告请求判案件是自己做的,控方拚命说这个案子不是你做的。上诉人王书金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束后的最后陈述中,请求法庭认定这个案子是他做的。

“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案”7月10日庭审最后王书金陈述:“请求法院认定石家庄西郊案是我所为。”(视频截图)

检方拒绝公布聂案大部分卷宗

在上一次庭审中,检方举出数份聂树斌案的证据材料,然而王书金辩护律师两次要求查阅聂树斌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却被河北高院拒绝。

聂树斌案申诉代理人朱爱民称,聂树斌案不再是单纯个案,已是公共事件,就算最终河北省高院二审宣判对王书金案维持一审原判,也不能说明聂树斌就是石家庄强奸杀人案凶手,河北省高院必须让我们看到聂树斌案的全部案卷,给公众交代。

在7月10日的庭审中检方突然出示新证据,《新京报》采访朱爱民说:“这很不合适。”

“尤其是涉及聂树斌案的证据,我们都是第一次看到,算是新的证据,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何检方没有将这些新证据提交给法院?为何没有让我们提前阅卷和作准备?”

朱爱民还称,尸检报告和现场勘验笔录都是复印件,“我们完全有权利怀疑证据的真实性”。

聂树斌之母:检方出示假物证

7月10日的开庭中,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被拒绝参与旁听,多年来一直为儿子追讨清白的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得以进入庭审现场。

张焕枝对《新京报》表示:检方机关出示假的物证,对此我非常不满意,我觉得检方在作假。

7月10日的开庭后,多年来一直为儿子追讨清白的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表示:检方机关出示假的物证。(新纪元资料室)

张焕枝还表示:“我是带着希望来的,可是出来后却满是失望,仅有的一点希望也破灭了。但我会继续申诉,要求法院对儿子的案子再审,直至儿子的案子被推翻。现在我的任务就是好好养身体,也不多生气了,留点力气好再为儿子的事奔走。”

2007年3月,河北邯郸市中院对王书金作出一审判决: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认为其行为属自首,且供述了石家庄西郊杀人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其后王书金上诉至河北高院。

王书金的供述使聂案“峰回路转”,2005年聂树斌母亲扑倒在聂的坟墓痛哭的照片打动无数人。

河北省司法机关火了!

对于此案,大陆民间讨论甚多。有网友表示: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谈谈树斌案,奇的没法说。犯人认有罪,检察不认可,四点有差异,此案非他作;律师帮指正,他杀没有错,真凶王书金,七处都吻合;法官很为难,这案难判决,要判王书金,多人难解脱!

法学教授贺卫方: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

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河北省司法机关此千古奇判一出,马上就火(红)了!

石家庄路人甲:对于聂树斌案离奇演绎,如法炮制了人们对今日邯郸开庭审理预料结果,这可笑庭审答辩控检双方真的是掩耳盗铃闻所未闻,历史会记住这辩证,而又苦涩是非已明却仍必黑白颠倒的丧心病狂;王书金立证自己是案发凶手;检方坚决举证不是王书金,聂母张焕枝欲哭无泪。天若有眼,雷劈高院,替民行道,惩辨忠奸!

天朝尽出黑白颠倒的千古奇案

王书金归案后,法律界包括知名法学学者贺卫方等人多次呼吁重审“聂树斌案”,为中国诸多冤假错案中的“聂树斌们”澄冤。

贺卫方在2007年接受《南都周刊》采访时表示,司法部门对聂案的处理是荒唐的,包括对聂的“刑讯逼供”、“草率结案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法官对司法权垄断”进行了谴责。他也认为司法机关的作法非常不人道,不能冀望自我纠错,要推动整个体制的纠错机制。

对此,知名律师江天勇向德国之声表示,认同贺卫方观点,即使河北高院再判“葫芦案”,不予认定王书金为真凶,法学界、公众应该呼吁并推动聂树斌案的重审:“像贺卫方老师说的,聂树斌案有这么多疑点,社会影响又这么大,无论从法律本身,还是中国司法形象等方面,也应该进行重审,让人们看到聂案是不是一个冤案。”

江天勇分析河北高检坚拒王书金为真凶有着更深层的原因,当年炮制“聂树斌案”的人,很多人已经升迁至中国司法的更高层级,他们有能力透过权力左右河北司法机关,使之过去的“错误”永远被掩盖。

而另一方面,中国近几十年间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当局担忧一旦“聂树斌案”真相大白,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带动“冤案平反潮”的到来,而这将使中国司法形象坍塌,甚至会威胁到执政党的统治:“从上世纪80年代严打到现在,不知冤杀了多少,中国当局特别考虑后果,就是对一个冤案积极纠错的话,很多冤案怎么办?

有一个说法是‘不能撕口子’,党的形象能不能受到这些冲击?”江天勇认为目前从个案上可以看出当局无意启动纠错机制。

实现正义 哪怕迟来

今年2月22日,在新浪微博众多大V发起一个“死磕聂树斌案”的倡议,知名作家李承鹏和法律界人士每天都转发此帖,希望“实现正义,哪怕迟来”。目前,此帖被转发了29万1700次,评论有3万1045个。很多网友在微博留言表示“公民将以自己的方式追索和审判”。

大陆著名法律学者徐昕:1995年,21岁的聂树斌被河北高院判处死刑;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供认奸杀康菊花。儿冤死,聂父自杀致偏瘫,聂母奔走呼号。

2007年最高法院要求河北重审聂案。一晃,七年过去了。一个明显的冤案被置之不理。新的一年,继续死磕聂树斌案。实现正义,哪怕迟来。◇

本文转自335期【新纪元周刊】“专题新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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