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民呼吁必须追查薄熙来的一项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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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顿综合报导)薄案即将在山东省济南中院审理开审之际,有网友在凯迪社区发帖呼吁,中共对薄熙来起诉漏掉的一项罪——随意对发帖民众进行非法拘禁,必须予以追究。为了网民能够安全上网,也为了网民能够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利,请大家顶帖。

8月4日,有网友在凯迪社区发帖呼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而薄熙来在重庆当权时,犯有如下罪行:

2009年5月,吉林籍大学生王中帅,到重庆旅游后定居,因在在网上讨论怎样才是真正的爱国被抓后劳教两年。

2009年9月10日,重庆青年彭洪在天涯论坛转发重庆打黑漫画《保护伞》,转发时加点评“这把伞好怪哟”被劳教两年。

2010 年12月4日,因对开发商不满,28岁的重庆青年田宏远在小区业主的QQ群里说了一句玩笑话“某领导要来重庆视察,我们可以去告状”,12月5日被抓后,警方非要他交待是谁告诉他的。这个不幸的倒霉蛋无法说出是谁告诉他的(是他自己瞎说的,碰巧某领导即将来重庆),于是他被网警大队移送到“打黑专案组”遭到酷刑折磨,被打得口吐鲜血,用冷水从头到脚浇灌,用大头皮鞋碾手指…实在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劳教他两年。

2011年1月12日,重庆女大学生杨玉涵因在天涯论坛上发帖议论重庆电视台红色频道,于1月13日被抓,与她同案被抓的跟帖网民约30余人。

2011年,4月21日,方竹笋在腾讯微博上发帖被劳教。

2011年9月23日,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在其QQ空间和微博上以转发或发表时政评论信息100余条,被判处劳教2年。

40岁的谢诗明在天涯论坛跟了一条帖被劳教一年,20岁小青年刘勇和龚汉周发帖被劳教两年……

文章称:“对于薄熙来以上的犯罪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决不能让薄犯漏掉这一罪名,为了我们能够安全上网,也为了我们能够行使自己的表达权利,请大家顶帖。”

重庆多起网络发帖劳教案纠错

自薄熙来被收监后,其很多黑打的案件至今仍然大量积压,十八大前后有一段时间重庆当局曾平反了薄熙来制造的一些“冤假错案”,如网民因言获罪的个案、方竹笋案、李庄案、及近900名警察获平反,逐渐恢复被“错误处理”的警察的名誉和工资待遇。

2012年6月2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当庭宣判,重庆市劳教委处罚方洪1年劳教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该案的起因是,2011年4月,重庆市民方洪在腾讯微博上发帖:“这次就是勃起来屙了一坨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端给检察院,检察院端给法院,法院叫李庄吃,李庄原律师说他不饿,谁屙的谁吃,这不退给王博士了,他主子屙的他不吃谁吃!”方洪因此被劳教1年。

2012年6月,龚汉周劳教期满获释后,状告重庆市劳教委。2012年10月,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判决,认定对龚汉周1年6个月的劳教决定不合法。而龚汉周劳教案起因却是因龚汉周曝光了警察将一位醉酒男子衣服扒光、使其光屁股铐在交巡警平台旁的暴行,因此而获罪。

2012年9月7日,重庆市劳教委下发了撤销在2009年9月因在天涯论坛中转发打黑漫画《保护伞》而获刑两年的彭洪的劳动教养决定书。目前,他准备正式向国家要求赔偿11万元。

2012年8月15日,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提起诉讼,获得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正式受理,2012年10月底,尚未有结果。

薄借“打黑”整肃政治对手 掠夺大量财产

据媒体报导,薄熙来在主政辽宁、重庆时,为了打击政治对手,发动了两次“打黑”专项行动,并大搞文字狱等,制造大量冤假错案。据维基资料显示,薄在重庆市的黑打,先后逮捕4781人,多名警员、律师、中共及政府官员被抓,包括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等。

薄熙来通过“打黑”整肃政治对手汪洋留在重庆的势力;收集了同属江派、原政治局常委贺国强在重庆的贪腐黑材料;据李庄新浪认证微博透露:唱红打黑期间,共查封罚没(收)成百上千亿私人资产,这些应依法入国库,但据悉入库只收有9.3亿左右,流失的大量资产至今成谜。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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