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院暗中勾结 百姓苦不堪言

投书:贾庆林女婿无法无天 操控大陆地产

佚名:关于重审错误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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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06日讯】没有交补差款的是哪个协议涉及的?开发商向我提供《面积差补充协议》的目的是什么?这是关键;

一,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1,我什么款没有交?
2,开发商承认我交了所有款,只是没有交面积补差
3,面积补差应该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交? 为什么没有交?

一审时,法院判我补交4185.06元,开发商给我房屋;发回重审后,竟然变成了4186元。并判我违约,退房(我买房时,是25000元/平米,现在已经涨到了85000元/平米我收房时,已经涨到40000元/平米,我有可能不愿意履行合同吗?)这个数字是我一直和开发商说过的,不对。也多次向一审,重审法官提起,数字不对。

二,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违约”?

违约,要分清是谁违约?怎么造成的违约?责任方是谁?主要原因是:

一,) 开发商没有尽责

1,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要向我提供“面积实测报告”,但他们一直不提供;
2,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要向我提供“房屋验收单”,可他们一直不提供。

以上均有录音证据提交给一审,重审法官。他们的销售赵小姐,负责房屋验收质量的楼长信长浩的录音中都表示没有提供验收单。以房师傅提供的验收为标准。

二),我穷尽了一切办法履行合同

1,验收房屋的第一天,我就和负责我的销售赵海福说,我要交钱。

赵告诉我:等收房时一起办吧,别这么麻烦了。我告诉他:我还要拿我的购买车位的发票。他告诉我:财务不在。我对他说,我先把发票拿回来吧。他说:发票要现打,财务不在,你怎么拿?我问他:面积补差数为什么不对?0.14*29893.32=4185.06。

他告诉我,这只是一个大概数字,收房时,交全部款时,会精确计算的。这么大公司,不会占你这点钱的,放心吧。面积差补充协议里不是写着吗,办理入住手续时才办呢,到时候再说,不会多收你一分钱的。

此后,我去找过他们多次。要求交费,拿发票。到现在我也没有拿到我的车位发票。请法院去调此发票现在是否有?如果没有,或者日期不对,就一定能说明我找过他们多次,是他们不接受我交费。

2,我最后一次收房,是他们通知我去的。可是,他们不安排财务人员,不提供电,导致我再次收不成房。有提交给一审和重审法官的录音证据证明,当时我要交钱,他们“安排我收房”时,竟然没有安排财务人员,并表示:没有让你交钱呀。等我通知吧。

如果我交钱,他们不收,这就是我违约?

3,我利用一切办法想尽快收房

除了给销售打电话,他们不接,我同时还在新浪乐居,搜房,焦点,网易,百度,天涯,腾迅等所有开发商控制的“太阳公元业主论坛”上发贴上百次:信远,为什么不让我收房?(已提供相关证据给法庭),开发商的所有通知也是在这些论坛上通知业主的(见证据)。

开发商在法庭上不承认我发过这些贴:

1,他们的员工还在上边和我对过话,这是不知道?
2,这些论坛全是开发商控制的。搜房等限制了我发言(业主论坛,禁止业主发言,这是全国没有发生过的事),这是为什么?我本来是网易,新浪乐居的版主,他们前期对我们特别支持,网易,新浪还多次在地产版块头条位置发我的关系收房受阻的文章,但是,他们最后也限制了我的发言,所有业主论坛取消我们版资格,把我们发的贴全部删除,限制我们再发言。就此,我们向朝阳法院,等多次起诉,但法院不受理,我们投诉到朝阳法院主管部门,他们的领导表示:应该受理,立案。但肯定有人控制了(有对话证据)。我们和新浪等论坛经营单位联系,他们明确回答:你们不和开发商搞好关系,就不让你们发言(见证据)。如果不是开发商在后边做手脚,“业主论坛”会这么对业主说?开发商知道的说法能成立?

三), 他们设计出的“违约”

第一,开发商在给我寄送<入住通知书时>,共有七个:

1,房屋入住须知
2,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流程图
3,房屋入住通知书
4,需交纳费用清单
5,需携带的资料清单
6面积补差协议(样本)
7,业主资料卡

从排序上看,开发商也是重点要求我按<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流程图>办。

A,任何一个单位,提供这个流程图,都是要求对方按此程序办理;
B,<面积补差协议>,只排在第六位。因为,与其它款相比,这个补差,是最小的一个数字。

第二,根据<<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流程图>>,
第一步:接待处:登记并核实业主相关信息,引导业主签到并开始办事相关入住手续;
第二步,验房处:由销售人员及验房员陪同业主验房,由业主签署<<太阳绿园单户房屋验收单>>
第三步,签约处:1,开发单位签约手续办理;2,物业服务单位签约手续办理;3,发放相关文件及资料;
第四步,收费处:1,结算房屋面积差额款;2,交纳税,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登记费,开发单位代缴的供暖费,印花税,工本费等费用;3,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4,出具相关凭证给业主;向产权代办单位提交和签署相关文件
第五步,钥匙领取处:签署<<单户房屋交接单>>,领取相关钥匙;领取门禁卡。

第三, <<面积差补充协议>>

1,计算有错误,我和开发商说过多次;
2,上边明确写着开发商要提供“面积差实测报告”,开发商到现在也不给我;
3,这个<<面积差补充协议>>的“注”是:注:本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现场签署

开发商给业主提供这个流程图是什么目的?是不是需要业主按照这个操作,执行?是不是准确告诉业主:交补差款要到办理入住手续时?如果不是按这个走或者按这个走就是违约,为什么要给业主提供? 是故意让业主上当??????一审和重审都不认同这个“流程图”,这是哪家的法律?????

A,这个流程图是谁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B,是他开发商明确提醒我<<面积差补充协议>>:注:本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结时现场签署

如果按这个做,就是违约,那么,法何在?公理何在?开发商给这这个的目的是什么?

三,开发商为合同的执行设置了什么障碍?

一),房屋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双方认同“房师傅”的验收标准?

1,第一次验收,我们就告诉销售请了房师傅帮助验收。销售赵海福告诉我:大家不专业,请一个专业的验房公司是对的。当时,房师傅的工作人员在验收过程中,销售,楼长,开发商的副总,负责工程的领导,楼长等都在(有录音录音相为证)。最后,房师傅还专门带着我和开发商所有人员,把验收情况全程走了一圈,具体指出什么地方,存在什么问题(见相关证据),还特别告诉开发商的人:石地板底下大量是空的,应该换,但工程量大,我没有写出进验收报告,你们和业主商量吧。(见证据)有他们工程部负责人的签字开发商现在否认他们认同房师傅的验收?

2,我没有房间钥匙,是他们把这个粘在室内墙上的。(见证据);包括一审法官在带我们去现场时,当时虽然他们把房师傅的确良验收单撕了,但粘贴验收单的胶印还在,我拍照时,法官和我急了:你挑战我,我可以让你出去。后来,他们庭长,承认我有权拍,是他不对;

下图是当时他们自己粘在室内的房师傅的验收报告。(我没有钥匙,进不了房),我提供的录音证据也说明,他们是按这个验收标准进行修复的。

(图片由作者提供)

事实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他们亲口承认的。石地板下全是空的,一审法官,亚运村法庭副庭长马铁在去现场时,我曾经和他当时敲地板,让他听空鼓声音。但一审和重审,竟然全部不采纳此证据!法官可以现在去看,石地板底下是不是大面积空的?这不是严重质量问题?

二)我多次向他们要验收单,但他们就是不给房屋验收单,是我们双方收房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我多次要,他们就是不给。因为我每次去收房,都发现他们根本没动(见证据),他们说忘记了。所以,我向他们反复要求要验收单:楼长信长浩对我说:要什么验收单呀,我就是验收单,你不是请房师傅了吗,咱们是不是按他们那个验收给你维修的?(见相关证据)

最后一次,即五月那次,我再次向他们权,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让他们找来的维修的负责人,记录一下,给我复印一个,他们同意了。可是,当我们一起去售楼处时,楼长带着维修负责人跑了,我和销售赵小姐给他们打电话,开始时不接,后来关机。见相关证据在售楼处,我给负责工程的王总打电话,给负责销售的李浑打电话,都表示我来收房,但没有人配合我收房。财务也不在,没有办法交钱;(见证据)。

向销售赵小驵要验收单,她问我:一直没有给你吗?我说,没有。我来了这么多次,你们总得给我一个凭证呀,否则,你们将来不承认,我怎么办?赵对我说:你请了房师傅,我们就以这个为标准。你放心吧,等我通知,保证让你住进满意的房我要求当天交钱:只要房不塌我就交(虽然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但为了收房,防止开发商使坏,我从没有以质量为由不收房)。

除了<入住通知书>,开发商能提供任何一个能说明提醒我交补差款,我不交的证据吗?合同起草者,是不是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是不是有配合我完成所有合同的义务?他们在哪里尽了?这不是他们违约,是什么?

她对我说:财务不在,也没有让你交呀,到时候一块办就行了(见证据)。但是,她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打电话也不接。没办法,我又找楼长信长浩,他告诉我:你不就是想收房吗,好办。我对他说:只要房不塌,我就收。他说:你是说过这话。想收房,好办,等我通知吧。(见证据)但是,他再也不与我联系了。

三)开发商请的“社会闲杂人员”在我起诉后,就说:尹瑛(信远总经理)和大家说了:谁能把他的房收回,就原价给谁。

因涉及另一刑事案件,我被黑社会人员动用五辆套牌车,电话跟踪,进行抢截殴打,并全程拍照。车被扎坏,被喷油漆。第一次上诉时,二审张法官清楚此事,他对我说:既然这样,劝你还是不要这个房了,卖了算了。惹不起,躲得起。这个在刑警处有记录。这不正说明,是他们故意设置障碍,不让我收房?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可能我提供的证据已经送交一审,重审法官。其中,他们的楼长,销售都反复明确表示就以房师傅的验收为标准进行整改后,再通知我收房。

五月一号,我去收房时,房屋卧室木地板没有铺,水泥地上有一个近一米的大坑,故意不给提供电;不安排财务人员收费。请问,全国的开放商,有一个这么让购买者收房的吗?他们不让我收,我就是违约???????

在我与负责我的销售赵姓女子的录音中(已做为证据提交),可以听出:只要房不塌,我就收,就交费。赵对我说:没有让你收呀,我不是说了吗,我管你,你就放心吧,保证让你早点住进满意的房。你等我通知吧。我说:我先交费。

她告诉我:财务不在,你交什么呀至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在这里面多说了,所有录音证据都表明:

1,他们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2,他们承认房师傅的验收(有开发商具体负责人的签字,见证据);
3,我一再向他们要验收单(有录音证据提供给了法院),他们不给,一再说:不是有房师傅的验收单吗,咱们不是按这个走的吗,并且有图片等能证明他们把房师傅的验收单粘在室内门柱上,做为维修标准;
4,我一再要求收房,他们也承认我为此做了多次努力。让我等他们通知(见证据),如果他们让我等通知,他们又不接电话,不通知,这个责任该由我负吗?

四)开发商可以请来北京知名骗子“怡小白”假装成太阳公元业主,在业主论坛上欺骗大家,攻击我,让黑社会的人来攻击,警告我,让他们的员工在上边质问,并骂我,为什么就没有时间配合我完成收房工作?

他们花钱在<法制晚报上>用两个版来攻击诬陷我(已向中宣部,中国记协投诉),报社承认是大错。他们为什么不能配合我收房?

让人不解的是:负责我的销售叫赵海福,在我收房的那天,他总是故意捣乱,不让我收成房。我爱人担心收不成房,给他打电话:明确告诉他,我们家俱,电器都买好了,还让你帮助量过相关尺寸。我们还有什么要求呀。

可是,这个负责我的销售,不去为我收房做工作,反而把我爱人给他打的电话录音了。这也是信远唯一提供的一个证据。这个证据,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只能证明,他们是:有备而来!!!!!全世界,有哪个开发商会这么做??????有哪个法院会这么判??????

此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合同纠纷案,已经是黑社会,腐败官员介入的,全面违反法律,向党挑战的综合案件。甚至会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不信没有人管!!!!!

反思

1,最关键的一点:

流程图和面积补差协议是和入住通知一同寄给我的。这是开发商起草的,他们是在充分考虑了自己的他的作用和通知书作用完全相同。是开发商真实意图的体现。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完善,具有最终效力。为什么法院认可通知书,而不认可开发商给我的《流程图》和《面积差补充协议》?为什么我的录音,图片证据,法院全不认同?

如,法院通知我最后递交证据的时间是某天。因此,我就必须要在某天前完成。而法院再告诉我:可能推迟三天,那么,虽然这个三天,超过了法院原规定,但是,他们是补充协议,所以具有法律效力。同理,如果我多次去交材料,法院总以各种理由不收,最终,我一定是:违约方?

这里有两点最关键:

A,在流程图中,他们准确无误地告诉我:交款应该是在最后完成;
B,面积补差款应该是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签署。

也就是说,违约的是开发商,我一点也没有违约小区所有的购房者都是按《流程图》和《面积差补充协议》走的,为什么我就不行?(见提供的证据)

1,开发商让我交多少钱,我就要交多少钱?反之就是违约? 按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没有提供实测报告)应该是4185。06元,可他们写的是4186元,我提出了,他们表示最终办理时改。可是,法院竟然按他们错的判?
2,一审判决(副庭长):4185.06元,发回重审,是在同一个法庭(年轻法官)竟然是:4186元。而且是在我提出后,仍然这么判?
3,第十四条: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共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开发商也承认,他们并没有向我出具实测报告。为什么算了我违约?

4,重审时,法官给我打电话:强调开发商不是不想给你房,是担心给了房,你会带大家就物业存在的维权(有证据)
5,法官给我打电话:发商同意给你房,但是,你必须要自己卖出去,开发商可以协助你卖。(有证据)
6,重审时,头天晚上法官突然约我开庭。他们找了两个房屋中介,对我房屋的价格评定是610000元/平米。开发商表示认同这个价格。我表示:如果非要由开发商收我的房,那么,以开发商向建委报后批准的价格为准:85000元/平米。开发商说:这个价格虽然是建委批的,但是实际销售中不是这个价格。我表示可以浮动。但是,第二天早上,法院就通知我取判决:判我卖给,退房,按25000元/平米。

我打电话问法官,为什么头天还开庭,第二天早上就能判?法官说:我手快。我问她:如果你们这么判,是不是全国的开发商都可以通过不收面积补差款,以房屋大涨时,要求购买者退房?法官说:对不起,中国不是判例制。(有录音证据)我问她:为什么对开发商,你们就这么快,我的案子,你们以各种理由拖了两年?法官不回答。

7,在我们刚投诉时,开发商请的“社会闲杂人员”就在开庭前说:和法院说好了,第一,拖死你,不能影响开发商卖楼价格;第二,法官答应判一个朝阳法院从来没有过的案子出来。就此,我们找到亚运村法庭俞庭长。

他问我们:如果判的结果和他说的不一样,你们怎么办?我们问他:如果判的结果和他说的一样,你怎么办?开发商的领导明确对我们说:我们是警匪一家。

8,我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会有人公道。找到朝阳法院负责投诉的领导。他听后对我们说:这是典型的人情案,输在没人上了。可我也帮不了你们。另一个接待的法官对我们说:开发商有几个是好东西呀?

合同的履行,需要的是双方的友好,平等。在这一过程中,我始终处在不平等的地位,我能提供这些证据,已经是很难的了,因为,我毕竟不是专业法律工作者,毕竟没有想到过开发商会这么坏,法官会这么胡来。

法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我没有想得到公正,公平,但是,也不想得到极端不公平,不公正!!!!!

我会将这个黑暗的判决过程全部放在网上,让全国,全球的法学家来评价。我会把它发往所有新闻媒体,让国内外来关注中国的法律;我会将此以网上公开方式向最高法,中纪委,监察部反映。

如果法院可以不按法判,可以不按证据判,可以不归共产党领导。那么,我接受黑暗的事实,但绝对不会放弃抗争。不把这个事件搞成大新闻事件,不算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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