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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绿卡假冒法轮功 假结婚 料取消入籍

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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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钟鸣编译报导)钟杰(Jie Zhong)假政治庇护、假结婚一案,他将受到的惩罚已经是毫无悬念。美国政府基于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给予法轮功学员政治庇护,这种人道主义的帮助却被一些人利用,对海外华人的诚信造成损害。同时,案件也看出移民中介的无良,以及当事人本人的道德问题。

案件名:美国诉钟杰(USA v. Jie Zhong)
编号:No. C 11-5112 MEJ,美国加州南区法庭2013年8月29日裁决

当事人钟杰是中国公民,1999年2月10日从芝加哥以访客身份入境,2000年5月9日,钟杰向INS(移民局前身)旧金山办公室提出政治庇护申请,指自己从1997年开始学炼法轮功,并担心回中国受到迫害。基于中国政府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移民局在2000年6月26日批准了钟杰的政治庇护申请。在政治庇护批准以后一年(2001年6月29日),钟杰提交了I-485申请,正式申请从难民身份转为长期居民(绿卡)。不知道什么原因,钟杰的I-485申请到2006年2月才批准,历时四年半。

“四合三分”的离奇婚姻

真正断送钟杰美国公民身份的,不是冒充法轮功学员这件事情,而是四合三分的奇离婚姻。

上面提到,钟杰是在2001年6月提交I-485申请的,这一申请到2006年2月才批准。在这4年半的时间里,钟杰先后结过四次婚、离过三次婚。

2001年10月1日,钟杰和一个名叫陈玥的人结婚(Yue “Julia” Chen,音译),两人在2004年4月有第一个孩子,2005年7月5日,俩人在内华达离婚。离婚申请中指明两个分居,陈玥在内华达,而钟杰则在加州,并且俩人没有孩子。事实上,钟杰后来承认,俩人同住在加州并且有一个孩子。在和陈玥“离婚”后不到一个月(8月4日),钟杰和一个叫威廉姆斯的美国公民结婚,在俩人结婚的时候,钟杰其实仍然和陈玥居住在一起。2005年11月29日,威廉姆斯为钟杰提交了I-130表,同时钟杰也提交了I-485申请调整身份。

案发后,钟杰在证词中说“他在和威廉姆斯结婚之前,知道和美国公民结婚可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而且和美国公民结婚比政治庇护能更快获得绿卡”。

2006年2月,移民局批准了钟杰的第一份调整身份申请,他从2005年2月开始是美国永久居民。第一份I-485表(基于政治庇护)批准以后几天,威廉姆斯撤回了I-130表,因为移民局已经批准了钟杰为永久居民。2006年3月,移民局否决了钟杰的第二份I-485申请表(基于婚姻),因为钟杰没有按时参加面谈。2006年10月26日,钟杰和威廉姆斯在加州离婚,俩人的婚姻在2007年1月17日终止。当时,陈玥已经怀了第二个孩子,并在2007年8月生产。2009年11月,钟杰提交了入籍申请(N-400表),因为他成为永久居民已经超过5年,在钟杰提交入籍申请以后,2010年1月,移民官考瑞逖·阿雷弗西奥(Koreti Alefosio)就钟杰的入籍进行了面谈,并在一个月以后(2010年2月)就移民局批准了钟杰的N-400申请。

奇怪的是,钟杰在提交入籍申请以后1个月(2009年12月),再和一个叫弗洛伦斯·莉(Florence Ly)的人结婚,同月俩人生下一个孩子。两人的婚姻维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在钟杰的N-400申请获批以后一个月,钟杰和莉离婚,离婚申请中声明莉住在内华达,而钟杰住在加州,两个没有小孩。

2010年3月,钟杰宣誓成为美国公民,在宣誓前提交的N-445表(入籍宣誓通知)中,钟杰声明自己在N-400表获批以后没有大的变化(包括结婚或离婚)。在宣誓以后12天,钟杰和陈玥覆婚,并在此之后为陈玥提交了I-130申请。

案件引发移民局FDNS注意

钟杰的案件由移民局欺诈侦察与国家安全处(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Directorate,FDNS)负责侦察,FDNS是移民局在2004年成立的,目的是确保移民福利不会授予对美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有威胁的人,并且不会授予通过欺诈获得移民身份的人。

2010年末开始,移民官考尼琳·康多(Corynne Condon)就开始调查钟杰,因为她相信有假结婚的迹象,康多和威廉姆斯取得了联系,并在2010年11月和威廉姆斯见了面。威廉姆斯证实,她和钟杰是假结婚,两人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她这么做是为了挣钱,中间人史蒂夫把他们撮合在一起的,而且史蒂夫拿走了大部分的钱。在结婚之后,两个并没有住在一起,钟杰和陈玥住在一起,威廉姆斯还去过他们住的地方。

2010年12月,钟杰和陈玥因为后者调整身份参加了面谈,面谈由移民官康多主持,康多将俩人分开进行了面谈,在面谈期间,陈玥承认钟杰的婚姻不真实,而且承认自己见过威廉姆斯。在2010年12月7日,在回答康多移民官的书面提问时,陈玥提供了最近的5个住址,上面表明在2001年12月以后,她一直和钟杰住在一起。

在和陈玥面谈以后,康多移民官再和钟杰面谈,她告诉钟杰她已经见过威廉姆斯,并且威廉姆斯已经承认婚姻是虚假的。事后,钟杰写下了两份书面声明并签字:一份是说他从来没有和威廉姆斯住在一起,他们结婚是为了更快获得绿卡。他支付了2.5万美元给中间人史蒂夫,但不知道威廉姆斯拿到多少。在和威廉姆斯结婚以后,自己仍然和陈玥住在一起。另外一份则是声明自己申请政治庇护也是造假的,他没有学过法轮功,是史蒂夫编造了所有的材料。

戏剧性的一面是,在和钟杰、陈玥分别面谈之后,康多故意让俩人呆在一起,但俩人的谈话被录音,钟杰告诉陈玥说“录像已经关了,我们有几分钟”,并告诉陈玥如何如何说,这一录音也成为呈堂证供的一部分。

在面谈之后,康多移民官将案件呈报了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ICE的官员开始接手这个案件。

面临四项指控

2011年10月19日,美国政府提起上诉,请求取消钟杰的入籍,共提出四项指控:

一、钟杰承认自己并不是法轮功学员,返回中国没有担心被迫害的恐惧,所以钟杰并不符合美国法典关于“难民”的定义,因此他是通过舞弊的方式获得的政治庇护身份以及绿卡。

二、钟杰通过对关键事实的虚假陈述来获得政治庇护身份,所以他不可再入境美国,并且没有合法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三、提供虚假的证词,说自己是法轮功学员,并在官员面前否认自己提供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所以他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在入籍面谈时,钟杰提供了虚假以及隐藏的事实,并在美国政府官员面前声明自己没有提供过误导或虚假的信息。

美国政府认为,以上四项指控,都表明钟杰没有资格申请入籍,因此他的入籍应当被取消。加州南区法院同意了政府的起诉,建议钟杰被除籍(denaturalization),公民纸也应被取消。

公民路上的中介与道德

案件至此,判决结果与钟杰将面临的已经全无悬念,但是作为一个离奇的移民案件,却有让人深思的地方:

首先是中介的作用。在政治庇护申请表(I-589)的第8部分中,在“如果是其他人准备本表”一栏中,是由Steve Mao(史蒂夫·毛)签字的,也就是说表格是由史蒂夫准备的。钟杰所找的中间人史蒂夫应该是一个移民中介,这个移民中介编造了所有政治庇护的材料,并在钟杰分分合合的婚姻中起到了撮合的作用。钟杰和威廉姆斯假结婚时付2.5万美元,但大部分都被史蒂夫拿走。

其次是道德问题。钟杰的政治庇护申请获批以后,提交的I-485经过四年半才批下来,而通过结婚获得绿卡有时只要3到6个月,再过一年零九个月至两年的时间里,绿卡就可以转正。所以,和威廉姆斯结婚确实可以更快获得绿卡,在接受移民官问话时,威廉姆斯也表示俩人没有性关系。但弗洛伦斯·莉结婚时,钟杰已经拿到了绿卡并提交了入籍申请,已经完全没有绿卡之忧,多少折射出人性与道德的问题。通过移民官对陈玥的问话可以知道,尽管俩人住在一起,但钟杰每周只有1-2天在家,他告诉陈玥的理由是“出差”,而陈玥则表示自己也很怀疑这种“出差”的真实性。◇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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