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诉法院驳回FCC的网络中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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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韩婕编译)华盛顿上诉法院星期二(14日)裁定,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的“网络中立”规则无效,防止如Verizon公司偏袒某些类型的网络流量超过别人。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开放的互联网规则,也被称为“网络中立”,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给消费者平等地获得一切合法内容,而不限制或分层收费。

于2010年底通过的“网络中立”规则,挑战Verizon通信公司,但美国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14日驳回这一规定。

两名法官部分支持第三方,称该委员会有权力来规范宽带接入,但无法证明它有义务要规管宽带提供商的反歧视规则。

这项裁决对Verizon和其他宽带服务提供商是一个胜利,FCC的规则超越了政府规管网络运营商的经营。

大型网络供应商们14日保证,他们不会在网络上限制客户,但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担心,互联网供应商将开始向网站供应商收费,如果Netflix、脸书或体育节目ESPN要加快网速的话。

白宫星期二表示,美国总统奥巴马2008年竞选的承诺,包括网络中立性,仍将继续与FCC、国会和私营部门合作,以维护一个自由和开放的互联网。声明说:“总统仍玫力于一个开放的互联网,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他们想要浏览网页,他们希望使用的网络服务公司,以及允许网络创新,在一个公平的环境基础上互相竞争。”

这是美国法院第二次推翻了FCC的网络中立性规则。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宽带供应商归类为信息服务供应商,而不是电信服务供应商,这一区分为FCC的权威制造了一个法律障碍。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还可以到巡回上诉法院或美国最高法院,对裁决提出上诉。FCC主席汤姆·惠勒(Tom Wheeler)表示,他正在考虑一切可行办法,以确保互联网的网络保持自由和开放。

FCC也可以重新分类宽带供应商,建立供应商的明确权益。公共利益团体也要求FCC如此做,但这一举动将面临来自反对党共和党和宽带服务供应商的反对。

共和党FCC委员阿吉特·派(Ajit Pai)说,除非定立国会法案,否则我们应该避免任何进一步操控宽带供应商如何运营他们的网络。

民主党参议院领袖14日敦促FCC重写宽带供应商规则,拿出监督权力;但共和党则敦促FCC放手。

去年11月接掌FCC的惠勒,最近建议利用现有的FCC功能,逐案审视互联网供应商是否违反网络中立规则。

FCC规则的支持者则担心,现在互联网供应商如Verizon和Comcast公司,将开始向内容供应商收费,以提高访问速度或减缓,甚至阻止访问特定网站。

公共利益团体《媒体自由》(Free Press)政策主管伍德(Matt Wood)对路透社说,这不是互联网走到今日应走的路。

目前互联网上占比重最重的为视频,在高峰时间,所有下游的互联网流量,估计Netflix和谷歌公司旗下的YouTube占一半以上的流量。

预计演变下去,将加剧为美国观众越来越多地向互联网带宽密集型媒体消费,如潘多拉(Pandora)、亚马逊即时视频(Amazon Instant Video)或葫芦(Hulu)。

有人担心,若给互联网更多的权力来收取大量使用他们网络公司的内容供应商,会导致初创企业和缺少现金运转的公司无法显示在用户面前,从而阻碍了竞争。

Verizon的公共政策总法律顾问兼执行副总裁米尔希(Randal Milch)在一份声明中说,今天的决定不会改变消费者访问和使用互联网,如同他们现在所做的一样。Verizon公司一直并继续承诺开放的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选择和畅通访问合法网站,提供他们想要的服务无论何时、何地。

而Comcast、Time Warner Cable也同时提出了开放互联网原则的保证,如同美国宽带联盟和美国无线行业协会(CTIA)。

不过,再多的保证也难安抚内容供应商的不安。互联网协会代表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贝克曼(Michael Beckerman)说,“信任但要审查。随着互联网和我们的成员公司不断发展和变化,新公司不断产生下,消费者确实需要受到保护。”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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