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老师释“香港发生什么事了?”

人气 57

【大纪元2014年10月12日讯】编者按:香港中文大学老师梁启智从头解释给你听“香港发生什么事了?”梁启智在香港中文大学上班。职责是透过推动公民与社会参与,促进学生的成长。以下是他最近写的关于香港雨伞运动的相关问题的说明。

问题集一:

问题1:香港发生什么事了?

答:香港人现在正以和平方式争取一个平等和开放的普选方案。《基本法》规定香港的行政长官最终由普选产生,而人大常委于2007年也决定了香港最早可于2017年实行普选,现在香港人对普选的期望真正是基于这些承诺。现时香港的行政长官由一个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只要得到当中601人的支持便可以当选,整个过程和香港的民意没有必然关系。

许多人认为这1,200人不能代表所有的香港人,因此要求改变选举制度。然而人大常委于2014年8月31日的决定却列明日后就算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参选人也一定要先经由同样是这1,200人出任的提名委员会筛选,要得到当中的过半数支持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换言之,香港人争取普选是因为觉得这1,200人没有代表性,现在改革的方案不单止没有换走这1,200人,反而给予他们更多的特权,香港人感到被忽悠了。

香港中文大学老师梁启智从头解释给你听“香港发生什么事了?”梁启智在香港中文大学上班。职责是透过推动公民与社会参与,促进学生的成长。他最近写了关于香港雨伞运动的相关问题的说明。(潘在殊/大纪元)

问题2:我不明白。这1,200人的委员会到底是什么的一回事?

答:这1,200人的正式名称是选举委员会,而人大常委则决定要让他们成为普选行政长官时的提名委员会。这1,200人的代表性是现时争议的其中一个核心。首先,香港现时有超过350万选民可以在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当中投票,但是可以直接参与产生选举委员会的选民却不足24万。也就是说,一开始就已经有300多万人是这个选举委员会所代表不了的。

再细看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则发现它的代表性是极不平均的。举个例,委员会当中有30人是教育界的代表,由中小学的教职员选出,而登记在教育界的选民共有81,831人。委员会当中又有60人是渔农界的代表,香港是一个现代城市,渔农业只占人口和经济产量很少的部分,现在只有4,000多人的工作是和渔农业相关的,但渔农界的代表却竟然比教育界多一倍。更大问题的是这4,000多名渔农业工作者其实是没有资格投票选出那60个代表的,只有政府认可的158个“投票人”才有资格。为什么选举委员会的代表组成要这样分配,谁才有资格成为“投票人”,基本上都是上届政府说了算,这点就足以决定这个委员会的组成不可能是公平的。

选举委员会当中有不少界别是以行业划分的,例如饮食界、旅游界和出版小组等等,但这并不代表从事这些行业的人都可以参与,而是只有这些行业的老板可以参与。这种安排产生了两个问题。首先,有意种票的人可以给钱开设很多间的空壳公司,便能够增加在选举委员会的影响力。第二,选举委员会明显地向商界倾斜了,参选行政长官必须要先讨好商界而不是香港市民。

问题3:香港是资本主义社会,选举制度向商界倾斜也是应该的?

答:选举制度向商界倾斜不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往往会拉阔贫富不均,而过度的贫富不均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需要政府适当的介入来维持。香港过去十多年的贫富不均已经越来越严重,为社会增加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一个向商界倾斜的政治制度会订出很多短视的政策,引发社会不稳定,最终其实同样不利营商环境。资本主义的另一个条件就是公平的市场环境,而民主制度是扫除贪污腐败的重要条件,所谓向商界倾斜很容易会变成向个别利益集团倾斜,市场也就变得不公平了。

其实环顾全球运行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其经济和政治制度虽然有所差距,但公平的政治制度也是必须的。香港现在已列全球裙带资本主义的首位,这样的制度只会于短时期内有利于一小撮人,对其余所有人也是不利的。

问题4:不要和我说外国怎么样。无论香港的选举制度如何改变,也要顾及中国的国情,要按实际的情况,不可以照搬外国的一套啊!

答:中国政府答应了香港的政治发展要按国际标准。《基本法》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适用,该公约例明公民参与政府管治的时候,不应该设有不合理的限制。什么叫作不合理的限制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公约的进一步解释,公民的参选权是不应基于一些不合理或带有歧视性质的原因而被剥夺,例如参选者的政治联系,个人的政见亦不应成为剥夺任何人参选权的理由。

有关按实际情况这一点,香港现时的实际情况是没有真普选的话政府将会难以运作,对真普选的追求是为了理顺香港的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详见问题六)。事实上,没有人要求把美国或英国的选举模式照搬到香港,大家要求的是“确保市民在选举中有真正的选择”这一点能够在选举制度中得以落实,具体的方法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案。

问题5:民主要一步一步来,就算提名的过程有问题都好,但最终投票的人数从1,200人变成350万,这不是也算是走前一步吗?

答:如果按现时的方案改革的话,民主进程将会是倒退了而不是进步了。香港有过五次的特首选举(四届特首和一次继任补选),每一次也是由选举委员会过半数支持产生,但成为正式候选人只需要八分之一的委员支持,过去两届也出现过不同政见的参选人,可以以正式候选人的身份在电视直播的竞选论坛上同台辩论。

因为选举委员会都是由既得利益所把握(详见问题二),把成为正式候选人的门槛从八分之一上调到二分之一(如每名委员可从众多参选者当中选择两到三名成为正式候选人),那么筛选出来的正式候选人已不能提供真正选择,350万选民所参与的已不是一场真正的选举,而是变相被迫一起当群众演员,为已经内定的候选人当橡皮图章。因此,不少香港人也表示:“宁愿原地踏步,也不要行差踏错”。

问题6:你们一天到晚吵吵闹闹的,香港怎么发展?

答:无止境的政治争拗确实令人烦厌!那么我们该如何解决争拗呢?社会中总有不同利益,争吵的出现本来很正常,我们要做的并不是谴责那些争吵的人,而是设计出一种大家都信服的制度来在争吵过后做最终决定。这也是为什么真普选是必要的。有了真普选,当权者大可以说自己是民意代表而坚持推行政策,不服气的也大可以到下次选举时卷土重来,双方都不用无止境的纠缠下去。今天的香港政治乱局,就是没有真普选所做成;而万一继续没有真普选,争拗只会变本加厉。现在争取真普选的并不是要吵闹,而是为解决无日无之的吵闹而争取。

有破坏没建设当然不好,而真普选就是纠正这问题的终极方法。在香港的畸形选举和议会制度之下,建制派永远在朝,民主派永远在野,这就是政治人才凋零的罪魁祸首。无论建制派支持任何后来被认定失败的政策,例如地铁和领汇上市,也不用受到惩罚;相反,民主派有什么新的政策主张也不会得到实施的机会。如是者,建制派就没有吸纳政治人才的需要,而政治人才也没有加入民主派的诱因,最终两边变成海军斗水兵,香港的管治水平越来越低。因此,如果为了纠正“只懂反对”的问题,才更有必要支持真普选。

问题7:但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总不能自作主张吧?

答:中国政府答应过香港人可以自作主张。以立法会选举为例,《基本法》例明立法会的产生方法如果需要修改,只要向人大常委报备就可以,不需要批准。回到1993年时任港澳办主任鲁平也表明:“将来香港如何发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权范围内的事,中央政府不会干涉”,立法会的组成方法“不必要中央政府同意”。

回到行政长官选举,香港有许多政党和学者也提出过各种改革方案,当中不少都能完全合乎《基本法》的要求,完全没有挑战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权力。举个例,如果把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改为立法会议员,只要有若干比例的立法会议员支持便能够正式参选行政长官,这样的安排完全合乎《基本法》的要求,而立法会相对于现时的选举委员会也明显地更能广泛代表民意。这些相对温和的方案很不幸地也被人大常委的决定排除了,才是做成今天民怨的原因。

问题8:但是国家安全的问题呢?许多外国势力想借作香港来为中国制造混乱,参选不设关卡的话怎么办?

答:真普选和国家安全没有矛盾,大多数香港人也接受中央政府在行政长官选举当中的最终决定权。《基本法》规定香港行政长官的人选于选举后要报中央政府任命,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有权不任命,而这一点在之前的咨询当中没有多少争议。

如果有什么外国特务要参选行政长官,中央政府可以_即公开相关线报然后表明拒绝任命,事情有根有据也容易操作。相反,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多不是什么国际关系的专家,他们根本没有能力按国家安全的需要为港人排除外国特务当特首候选人。除非提名委员会只由国际关系专家组成,又或参选提名委员会之前要考一个国际关系基准试,否则所谓要为国家安全把关只可能是一个借题发挥的差劲借口。

问题9:万一选出一个对抗中央政府的特首怎么办?

答:那么我们就要相信制度。美国总统由美国选民选出,纽约市长由纽约市民选出,两个人不用是同一个政党,纽约市长有时候会骂美国总统,也不见得纽约市的发展因而受到影响。曾几何时,英国保守党控制国会,工党则控制伦敦市议会,议长天天在市议会拉横幅批评就对岸的西敏寺国会,这些都是成熟政治制度的表现。就算时在华人社会,中华民国的总统和台北市的市长也不一定是同一套政治观念的,一样可以运作如常。

问题10:其实香港已经很自由了,为什么香港人还不满足,还要诸多要求?

答:自由民主和法治三者是相辅相成的。不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就没有压力保持人民的自由。就算有公正的法院,如果法例本身不是按民主程序订立的,法院还是要跟着来判案。过去十多年来,香港人发现香港的自由和法治正在不断受损,而原因正正在于没有民主的保障。《中英联合声明》要保障香港既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但是没有民主制度的支持,这个承诺又可以由谁来监管呢。

问题11:你们要民主是一件事,就算要争取也不该诉诸暴力手段吧?

答:没有任何一个争取民主的团体提出要诉诸暴力。示威者现在是透过公众集会向政府提出要求,他们唯一的行为就是在这些地方出现,没有带同任何攻击性的武器。现在唯一使用暴力的人士,是强行把这些示威者赶走的警察。号召示威的团体也多番强调,当警察要清场的时候他们将不会作任何的抵抗。事实上每次警察和示威者冲突,示威者的第一个反应也是高举双手,表明自己手无寸铁。

在示威集会之前,香港人其实试过很多不同方法,和平地表达意见。例如香港政府就政治改革所作的咨询,市民提供了124,700份的书面意见,然而当中的许多意见却被香港政府所曲解,没有如实反映给中央政府。今天示威者选择以直接行动的方式表达不满,是因为其他的方式也得不到回应。

问题12:学生们不是冲击政府总部了吗?

答:学生没有冲击政府总部,学生是爬过围栏进入政府总部外面的广场静坐。这个广场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公共空间,也有负责的官员答应开放公众使用,市民过去也是一直使用这个地方进行公众集会,围栏是最近才加上去的。及后的冲突都是因为警察不容许市民在政府总部外面聚集而来的,并不是因为直接冲击政府总部。(本段原称此处规划上为公共空间,唯有报导此说法存疑,现予以修正。)

问题13:这些抗争只是政客捞选票的表演吧?根本是教坏学生!

答:这次抗争完全由学生主导,政客一直被批评未能跟上时势的发展,实情和所谓的“学生受政客唆使”的说法完全相反。

宏观来说,有时候一些人示威看起来很激进,后面的原因却很理性。在今天的香港,就算你获得多数的选票,也只会得到少数的议席,更完全没有机会执政。不正常的议会政治,源于不公平的政治体制。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要忘记过去数年以来,特首以及众多问责高官丑闻不断,官商勾结指控不止,却往往连立案调查也困难重重。常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香港官场却是背道而驰,这才为我们的下一代竖立一个极坏的榜样。

问题14:我觉得这次抗争一定是外国人指示的吧!

答:如果你担心外国势力影响香港选举,你最好去查一查选举委员会那1,200人当中有多少人有外国护照。除非政府把他们驱逐出选举委员会之外,否则外国势力这个说法还是不要提了。

问题15:这次抗争只不过是香港人憎恨中国内地,看不起内地人的表现吧!

答:这个问题其实倒果为因,应该说是因为没有真普选,香港人的不满无路可诉,加速了香港人对中国认同的抗拒。香港人的身份认同有很多个面向,有些时候香港人会刻意和中国人认同区分开,有时却会表现出极大的爱国情怀。香港这个地方之所以存在,本来就是因为有很多害怕共产党的人在从49年起从中国大陆逃到香港,而他们的选择使他们逃过了中国多次的政治动荡,故此对中国一方面会有情感上的联系,同时又充满怀疑。

以九十年代为例,一方面有数以十万计的香港人移民外国,91年华东水灾却又于短短十天之内向内地捐出4.7亿元赈灾。这些都是香港人身份认同的一部分,那一个面向被反映出来,在乎于当时的社会环境。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假设,如果香港能有真普选,现时刺热的中港矛盾或能得到舒缓。

问题16:为什么从前港英时代的总督不是香港人选举产生的,却又不见香港人争取?

答:这问题很常见,但也错得很离谱。首先,港英时代有大量针对港英政府管治的民间抗议活动。远的不说,“争取八八直选”运动就是这问题最好的反证。第二,港英政府其实一直有打算在香港推行更多的民主管治,但是因为中国政府表明反对而没有推行。

早于1956年时,周恩来便向英国政府提出不容许港人治港的改革,当时英国政府为免给予借口让中国政府提早收回香港,才没有在香港推行政治改革。近至90年代,港督彭定康提出加快香港民主化,却被中方批为“千古罪人”。因此,如果你认为英国在九七前没有给予香港充分民主的话,请向中国政府而不是香港市民投诉。

顺带一题。从前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现在中国如果要拿当年英国人的做法来把自己在香港的做法合理化,逻辑上说不过去,从人民立场上说也未免有失尊严。

问题17:既然人大常委已经决定了,你们还吵什么?

答:人大常委提出的是香港普选的框架,还要变成具体立案,经过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行政长官许可,再交回人大常委确认或备案。换言之,人大常委提出的并非定局,香港人还可以否决。

──转自《梁启智脸书》

◇ ◆ ◇ ◆ ◇ ◆ ◇ ◆ ◇ ◆ ◇ ◆ ◇ ◆ ◇ ◆ ◇ ◆ ◇

问题集二:香港发生什么事了?香港中文大学老师再解释18问
2014年10月6日

自从写了《香港问题答客问》之后,香港局势急速改变,特此编写第二集作补充。本集主要讨论当前运动的一些问题,如果对选举委员会和香港历史等基础概念不理解的可以先看第一集。

问题一:香港现在怎么了?占领中环了吗?

答:过去一星期,香港出现了前所未见的大型公民运动以和平方式争取民主,每晚也有数以万计的市民在金钟、铜锣湾和旺角聚集,高喊“支持学生、保护学生”等口号。他们相信只有确保在各处街头聚集的学生不被赶走,才能够促使政府面对学生的民主诉求。

总的来说,有两件事情使得民意急速升温。9月28日早上,学生本来在政府总部和平集会,警察却把通往政府总部的通道封死,不许支持的市民和学生会合。如黄河治水一样,当警察只堵塞而不疏导,聚集的市民便越来越多,结果警察再挡不往,市民也就统统坐在政府总部外面的公路上了。警察为了驱逐他们以及在附近各处聚集的市民,一个晚上发射了87枚催泪弹,但是催泪弹越多市民却越反感,前来的市民就更多,最后警察无功而回,支持的市民全面进占政府总部一带的道路。与此同时,警察向高举双手的市民发射催泪弹的新闻画面引发了更多市民的反感,各方一涌而上。到了9月28日的晚上,铜锣湾和旺角的主要街道也被支持的市民进占。往后的数天时间,三处地点二十四小时也有支持学生的市民聚集,他们自发设立了临时的物资站向有需要的市民派发食水,医学生设立了临时的救援站作医疗支援,大学教授设立了流动讲堂和学生讨论社会问题等等,各处秩序井然。(详见张洁平:占领香港笔记──从广场到马路的72小时突变)

可惜到了10月3日下午,三处地点忽然出现暴徒殴打支持学生的市民,公然非礼女学生,强拆物资站和救援站。更不幸的,是当时警方对此没有严正执法保护学生,也发生了暴徒殴打记者却没有被捕的事件。香港是法治社会,无论你是支持或者反对政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律受到保护。香港市民一向十分信任香港警察,这次事件使得很多中立的市民也转为同情学生,使整场运动又推向另一个峰口。

事情发展至此,已远远超越原来的“占领中环”运动。事实上,三个主要的聚集地点也不在中环,而且民意已经因为上述事件而沸腾,即使“占领中环”的领袖也不能要求支持的市民立即回家。事情要和平解决,现在只可能靠政府的积极回应。

问题二:这场运动是颜色革命吗?

答:绝对不是。革命的意思是要推翻政治制度,但现在的运动是要争取《基本法》本来就承诺了的选举权利,不是要推翻《基本法》,更加不是要推翻中央政权。在10月4日政府总部外的十万人大集会当中,学生领袖多次强调这次是民主运动,不是革命。10月3日也有多名学者发表声明,指出外国传媒把这场运动称为“雨伞革命”并不准确,运动一直强调靠对话解决问题,集会的目的是要让政府正视诉求。学者们煞有介事地说明这场运动不是革命,其中一个原因是担心别有用心的中间人刻意向中央政府误传信息,借机增加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怀疑,从中得到好处。

学生和支持的市民有要求行政长官梁振英下台,这是因为他指示警察对和平集会使用催泪弹,和未能保护学生免受暴徒袭击,已经不能再相信他可以代表香港市民。虽然如此,这项要求只是要求他自己在《基本法》的规定之下自己辞职,谈不上是革命行动。

问题三:为什么要用非法行为来争取民主?香港现在是不是无政府状态了?是不是到处打砸抢了?

答:在9月30日开始至10月3日暴徒出现之前,三个主要的聚集地点均相当和平,支持的市民更被多国媒体誉为“世界上最有礼貌的示威者”,记者对他们的公民素质纷纷称奇。学生坐在马路上温习功课,另一边的市民在收集垃圾,后面还有学生把垃圾分门别类方便回收,道路上比平日还要干净整洁。在整场运动当中,没有一辆车被推翻,没有一间店铺被抢掠,就是在旺角一个路口一辆于28日晚上还未来得及撤走的警车,也有市民自发看守确保不受毁坏。

没错,这场运动有数以十万计的市民不理禁令上街聚集,但当有数以十万计的市民一同违反某条法令的时候,这条法例此时此刻的合理性也应受质疑了。所谓的“非法行为”,说穿了就是港英年代留下来对付市民的《公安条例》,这条法例是否合理也饱受批评。如果不合理的法例也要遵守,就不会有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的平权运动,孙中山和毛泽东也是罪犯滔天了,更何况现在的运动标明以和平理性非暴力为纲的呢?

简单一点说,你看见对面街的小孩被拐,你要跑过去救,你还会理会过路的时候是红灯还是绿灯吗?现在要救的就是香港的政制,你还要学生理会不准坐在马路上的规则吗?学生和支持的市民虽然违法,却没有违反法治,因为他们的追求有高度的公共性,他们已经用尽制度内的方法也没有被正视,最重要的是他们都准备好要承担违法的后果,运动的领袖已说明被抓的话将会不作抗辩。

真正要谴责的,是动用过分武力的警察。警察执法要合乎比例,随地吐谈不会开枪阻止,没有犯罪纪录的未成年人也不该一下子就拘留四十多个小时。对于香港市民来说,催泪弹只可以在警察防线被冲击的时候才可以用,但是9月28日晚上绝大多数情况是市民什么也没做,催泪弹就已经投过来了。

同样要谴责的,是那些殴打市民,公然非礼女学生的暴徒。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这些暴徒把一些市民打得头破血流,被打的却没有还手。前来支援的市民也只是高举双手然后试图用身体阻挡暴徒离开。公民素质如此高尚的市民还要受被批评参与非法行为,未免不合情理。

问题四:但是学生和支持的市民已经影响到其他市民的日常生活,他们不一定支持学生啊?

答:任何的公民抗命无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其他市民。但在讨论“日常生活”之前,我们最好先想想香港人的处境:回归17年来,香港经历了最少四次经济危机。工资没有实质增长,房价物价却远高于九七年前,香港的贫富悬殊已达非洲国家的水平,而这一切都是向既得利益倾斜的政治制度所造成。所谓“日常生活”对于很多香港人来说,本来就不是什么慰藉。有位电视艺员是这样说的:这几天的抗议无疑是影响到一些人的生活,但因为行政长官不按既定政策发牌给予她所属的电视台,她已经两年没有工作了。对于这位电视艺员,对于被强拆而失去家园的市民,对于因为公营服务私有化而要忍受地铁一边故障一边加价的市民,他们的“日常生活”被影响时又有谁为他们发声呢?

就算你不认同这次学生的诉求,也希望你能忍让所做成的不便,因为这是公民社会的一部分。这和让座的道理差不多,就是有时每一个人都要付出一点,换来有朝一日社会对你的付出。就当是巴士司机要罢工,同样会影响到很多人上班上学,我们也可能不认同巴士司机的要求,但可能的话我们还是会忍让,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到自己要罢工,也会麻烦到别人,要别人忍让。巴士司机为了自己的利益尚且如此,现在是为了整个香港的利益,就算你不同意他们的观点,忍让一下又何妨呢?

最后,得注意许多所谓的影响其实都是误传,甚至是刻意的造谣。例如有传孕妇未能到医院产子使得婴孩缺氧,然而该传言所述的医院根本没有妇产科,院方也即时证实该为谣言。又有传有老婆婆因为严重交通堵塞未能见到新抱最后一面,但是运输署的道路监测显示该路段全日都没有严重堵塞。就连政府声称消防救援受到影响的说法,也随即被相关的公务员协会指出失实偏颇。

问题五:我看媒体说那些运动领袖都是拿钱做事的,后面是美国政府指使的。

答:对于很多香港人来说,这些说法比罗斯威尔外星人更为不可思义。首先,这些说法很多时候连基本事实都搞错了。例如早前爆出所谓政党勾结外国势力的内部会议纪录,随即就发现当中许多人当日根本都不在现场,整份文件全属伪造。又例如有谣传指香港中文大学的“香港美国中心”垄断了该校通识教授教材的制作,其实这些教材全由通识部和各院系老师制作,并且要由教务会议审批,层层把关无人可以垄断,大学当局也多次严正谴责此等谣传。还有谣言说有幕后搞手透过作乱沽空一万张期指合约,原来九月底的未平仓期指有9万5千张,如此大额交易肯定会引起监管单位注意,如果事件属实早就有人被抓,实情是金融业界看不到有异常交易出现。这些刻意造谣的说法无日无之,数之不尽。

再者,这次运动有其客观背景引发,是政府一次又一次的失误触怒市民,运动领袖对局势的影响微乎其微(见本集问题一)。如果是有人刻意要这场运动壮大,表面证据最大的嫌疑人恐怕是行政长官梁振英本身。至于一般参与的市民,考虑到运动的参与者数以十万计,如果真的有外国势力涉及,要一次过收买这么多人却没有半点证据,行动上完全不可能成立。

反过来说,八月份声势浩大的“反占中大游行”却爆出大量收钱游行的铁证,有媒体更访问到内地游客被骗参加游行,本来以为是购物活动。10月3日出来殴打市民的暴徒,也有媒体发现有组织安排,后面可能涉及大量的利益交易。如果你不接受香港以外的势力染指香港政治,这些有铁证的组织安排更应该严正反对。

问题六:我是说学生被煽动了,学生连自己当了棋子也不知道。一定是后面有人在搞事,他们搞完就去美国领事馆拿护照了。

答:从头到尾都没有学生被煽动的证据,学生坚持原则的例子倒有很多,例如自从9月28日以来各大学校长一次又一次劝学生撤退,学生们就是不肯撤。

也让我们再站在一个哲学的高度想一想:说学生自己当了棋子也不自知,这种阴谋论其实更为危险,因为它是建基于“你被煽动了你也不知道”之上,所以它不需要证据。哲学上有一种观点:凡是不能否定的说法都是不科学的。“煽动论”的问题正正在于此:它不要求证据,因为证据本身也是阴谋的一部分。问题是如果我们接受这种思考方法,我们大可以反过来说“一、凡是反对民主的人都是被洗脑的”和“二、如有不同意第一点的人都是被洗脑的”。当然,这种说话也是同等地不科学,因为它不能被否定。说到底,我们不应接受任何不科学的说法,社会才能进步。

诚然,在一个信息相对封闭的社会,阴谋论往往相对比较流行。但是在这种社会当中,人们对权威所说的也该懂得保持警惕。例如新闻每天说到“各级领导都很忙,全国人民都很幸福,世界各地都有点乱”,我们都知道不能尽信。如是者,说到香港的时候该如何解读也就很清楚了。

问题七:事情发展至此,学生和占领运动的领袖是否要负上责任?

答:大多数香港市民认为特区政府要负上责任。香港理工大学于10月4日访问了850名市民,当中52.5%认为特区政府要为事态发展负责,认为运动领袖或支持的市民要负责的为36%。此外,有47.3%市民表示对特区政府不信任,倾向信任的只有22.7%。至于运动该如何走下去,62.1%市民认为人大常委应该撤回就香港政改的决定,认为不用撤回的只有26.2%。很明显,主流民意站在学生的一边。

问题八:那么学生们有没有提出什么反建议?

答:学生早在今年四月便提出了他们的方案,也获得社会中的不少支持,只是没有被特区政府如实反映到中央政府。在行政长官选举上,学生坚持“公民提名必不可少”,他们建议1%合资格选民便可提名一位行政长官候选人,即大约35,000市民联署便可以参选。他们又建议改组提名委员会,改由立法会议员中的直选议员组成,获8%委员支持亦可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即70名议员当中有6名议员联署即可参选。他们同时要求立法会全面废除功能组别。

问题九:外国的选举也没有什么公民提名的,美国总统选举的候选人还不是两个大党说了算?

答:美国也有公民提名,更不是两党说了算。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各处乡村各处例,以纽约州作为例子,一个政党在上届州长选举拿到5万票便可以在下届总统选举自动获得提名权。目前纽约州有六个这样的政党,而不是只有两个大党。而就算你不在这六个政党的名单之内,只要你能拿到15,000人联署,也可以获得提名资格,这就是公民提名权。诚然,多年来美国政坛由两大党垄断,但最少法制上是按候选人受支持的程度决定能否参选,而不是现在香港提议那样由一个不是大多数人平等选举出来的提名委员会决定能否参选。

英国的公民提名门槛更低。2000年伦敦设立市长一职,工党的利文斯通是原来的伦敦市议会议长,顺理成章打算参选,可是工党没有派他出选。不过伦敦市规定只要在全市33个分区每区拿到10个签名,合共330个签名就以参选,于是他就自己独立参选,并且获胜。

如果不喜欢欧美例子,我们还可以看一看台湾。中华民国《总统及副总统选举及罢免法》规定,凡政党于上之选举得票5%可推荐一组候选人,所以上届就有国民党的马英九对民进党的蔡英文。与此同时,台湾也有公民提名,门槛为选民数的1.5%,上届宋楚瑜就是按此方式参选的。

学界方案和上述的提名方式大同小异,都是行之有效,简单易明,可以代表市民意愿的提名方式。

问题十:万一候选人太多怎么办?选民会觉得混乱的,还是得先筛选一下,不要太多候选人参选。

答:如果担心候选人太多,可参考此例:法国总统选举会于第一轮投票后由得票首两位作第二轮投票,以确保胜出者获过半数支持。例如上届法国总统选举就有十名候选人之多,并没有任何混乱。这种选举方式是获得香港的建制派和民主派共同支持的,已能有效处理“候选人太多”这问题。

所谓“候选人太多”或“候选人要审查”这种问题,和是否要由1,200人的提名委员会来筛选是两件不相关的事情。这个委员会主要由既得利益组成(见第一集问题二),设立筛选制度的原因无论如何美好高尚,实行起来只会成为贪污腐败的集中营。童话故事的版本是提名委员会扫除个别对中央不利的参选人之后,正式的候选人便会面向公众,以君子之争去争取每一名香港人的选票,让有贤者当选。现实世界却没有白雪公主,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就算同属建制派的参选人,为了增加自己的胜算一定会利用提名委员会来预先把其他参选人踢出局。最利己的情况就是在这个阶段便能成为唯一的候选人,使得之后的普选变成橡皮图像。于是乎,牌面的筛选条件是“爱国爱港”,运作起来肯定变成互爆黑材料和以延后利益收买提名委员。事实上,类似的情况在上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当中的选举委员会已有发生了。

问题十一:说到底就是要照搬西方的选举方法吗?西方民主也不是好东西啊!

答:现在香港要争取的不是照搬欧美的选举方式到香港,而是要求有真正公平公开的选择。香港的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运作多年,从配套来说比许多欧美国家还要专业,也相当有公信力,可以有效执行行政长官普选。如果担心金权政治,那就去完善选举法和政治献金法,而不是不要选举。再者,那1,200人提名委员会所带来的金权政治,恐怕比欧美政治有过之而无不及吧(见本集问题十)。

问题十二:民主不是万灵丹,别以为争取民主就什么都能解决。

答:世界上没有东西是万灵丹,空气不是,食水不是,食物也不是,但人没有这些东西会死啊。民主是不是万灵丹这本身就问错了问题。我们要问的是香港有些什么问题是必须要有真普选才可以开始解决。不是说真普选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充分条件,但最起码是必须条件。

而这问题的答案十分肯定。香港政制讲求分权,行政长官负责提出和落实政策,但审批的权力在立法会手上。立法会现时有一半的议员由直选产生,他们每一个人都会觉得自己的选举历练比不是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要多,没理由要卖帐给他,施政自然寸步难行。有了真普选,行政长官走进立法会的时候才能不怕受批评,可以大声说“你们这些议员最多就是四万票选出来的,我可是过百万票选出来的,我比你们每一个人都更能代表民意”。当然,大家接受他这句话的前设,是大家都同意那过百万票都是货真价实的,而不是假普选之下的橡皮图章。

问题十三:为什么你们不能妥协一下?为什么一定要迫政府跟你们那一套?

答:其实已经妥协了很多。在6月29日的民间方案模拟投票当中,“真普联方案”比学界方案得到的市民支持还要多,而“真普联方案”的差别在于除了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之外,也保留了原来的提名委员会,让商界可以放心他们在普选当中也能提名他们的候选人。这种安排相对于一个正常民主社会当中对政治权利人人平等的要求,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让步。

但是再多的让步也是有底线的。现在不是为普选而普选,而是为了解决香港政制一些结构性的问题而普选。如果改完之后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甚至变差了,就实在不如不改好了。

问题十四:普选不就是要搞港独么?万一选出一个中央政府不接受的人选怎么办?

答:普选肯定不是港独,也不是要推翻中央政权。普选是《基本法》答应香港人应得的,《基本法》又怎么可能提倡港独呢。就算是一个相对中央集权的国家,很多时候都会有民选的地方政府首长,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本身并不矛盾。

至于万一选出的人选不为中央政府接受的话,《基本法》列明中央政府有权不予以委任,香港社会普遍也不质疑这一点,特区政府早前甚至已经开始研究如何把这点落实在法例当中了。现在的真普选争议从来都不是中央有没有权力否决行政长官人选的问题,香港人没有争论这一点。香港人争论的是为何要在选举之前由这1,200人的提名委员会筛选,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个委员会只会变成贪污腐败利益输送的名利场。

问题十五:外国的国家元首和地方政府元首不是同一个党,但都一定是爱国的,香港没有这个条件啊。

答:外国选举并没有机制检查候选人是否爱国的,也不见得现在提出的1,200人提名委员会能够检查香港行政长官的参选人是否爱国。这1,200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委员,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是香港的资本家代表,当中有不少人持有多于一本护照。由他们去审查别人是否爱国,本身就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此外,《基本法》规定香港行政长官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如果有行政长官当选后做出任何明确不利于中央政府的事情,可以启动弹劾程序,一切本来已有制度可随,不用那1,200人多设一举。

问题十六:中央政府对香港照顾有加的,为什么香港人就是这么不听话?

答:香港人没有不听话,香港人只是要求《基本法》本来就答应过香港人有的东西。例如《基本法》附件二列明了立法会的选举改革是香港的本地事务,但人大常委却不止一次对此提出限制,这些法理上的矛盾才是引起香港人反感的源头,我们不能因为所谓的“照顾有加”就不顾法理。就好像你住的房子给强拆了,然后居委会和你说别忘记他们每年送你多少东西叫你要懂得感恩,你大概也会问:这跟我本来住在这房子的权利有什么关系啊?

再者,不少研究显示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所谓政策好处其实都是给资本家的,一般市民是未见其利先见其害,例如自游行的最大得益者其实是房地产开发商,一般市民反受加租之苦,“照顾有加”这说法对于许多香港人来说只会引来反感。

最后,如果因为提供了支援就可以说三道四,那么建国以来香港社会各界对中国各方面的支援可真的不少,无论是建设的投资的救灾的,但中央政府大概不会容许香港人对中央政府的事情说三道四吧。

问题十七:就让香港这样乱下去吧,上海很快就超过香港的了!

答:对于很多香港的年青人来说,他们对于城市之间的竞争不感兴趣,因为他们太明白这些竞争力排名的背后其实是赤裸裸的剥削,就算所处的城市“获胜”了对他们自身也没有好处。学术上对这种城市之间的竞争思维称之为“城市企业主义”,把城市之间的竞争错误理解为企业之间的竞争,往往是一个把公民变成雇员的骗局,让人们把本来该有的权利都自我放弃了。

宏观一点来说,信息世代社会发展的最大动力就是多元,而民主社会鼓励多元,非民主社会却猜忌多元。要创造出新的东西,而不是一天到晚抄袭别人的东西,要有社会制度的保障。因此,现在香港的政制争议,背后也是一个经济发展愿境的争议。换个通俗一点的说法,电影《让子弹飞》有一句对白是这样问的:“我是想站着,还想把钱赚了”。这应是中国每一个人的愿望。

问题十八:你是谁,你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

答:我是一个香港人,我拿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护照,我没有外国居留权,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诚心诚意为了香港的未来。我也是一位大学老师,因为工作的关系每年都会有一到两个月时间到中国内地各处走,例如带学生到北京交流,或者到西部支援农村建设等等。大概是因为这些经历,我一点儿也不恨中国,更很想支持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我觉得香港和中国之间有太多的误解和偏见,这样对两边的都不好,而身为读书人我想我可以做的就是写一点东西。

最后,我是一个人。最近我看到中国内地一些“把学生杀光再算”的说法,太没人性。我想如果每个人也能够多一点的人文关怀,对国家立足于世上至为重要。

责任编辑:李明明

相关新闻
数万港人连2天占中 港大学生会吁全民起义
香港大学校长谴责港府释放催泪弹 表态支持学生
赵迩珺:一种历史悲怆从香港散发弥漫世界
香港大学和中文大学校长看望示威学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