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六旬老人无辜遭当局绑架 冤判三年

标签:

【大纪元2014年10月23日讯】日前,被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的法轮功学员陈桂英已提出上诉,该案已到了锦州市中级法院。

锦州法轮功学员陈桂英(明慧网)
锦州法轮功学员陈桂英(明慧网)

今年7月13日,63岁的陈桂英去沈阳接孙子回锦州,由于钱包忘在锦州车站安检处了(包里大约有1700元钱和一个MP4),于是返回锦州车站索要,捡到钱包的警察非但没把钱包还给她,反而绑架了陈桂英,并把她强行送往看守所。

医院检查身体时,发现陈桂英心脏不好,警察队长李嵋珊却因此打了陈桂英三、四个嘴巴子。在进入看守所里层大门时,看守所的一个警察威胁陈桂英说:“你再坚持,就给你活摘器官。”

第二天,陈桂英被非法提审时,狱警把她固定在一个铁椅子上。他们走后,陈桂英挣脱出来。就因为这件事,回到监室后,狱警叫来七、八个犯人,扑过来就打陈桂英,有个叫刁丽丽的打陈桂英最狠。狱警还叫犯人把陈桂英吊到铁窗上半个小时。

陈桂英为维护自己的清白和尊严拒穿囚服,被狱警关了四天小号。期间十三、四个小时不让小便;两天不给水喝;还把她“定位惩罚”,就是将手脚都固定住不能动,长达两天。管教石红不仅指使他人折磨陈桂英,还亲自动手,用她穿的鞋抽打陈桂英的脸。

9月15日,陈桂英遭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庭审。陈桂英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明:给陈桂英强加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是不存在的。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陈伟佳所有的“证据”全部被律师驳倒,都成了“伪证”、“违法”、“伪造”,律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陈桂英。

陈桂英在法庭上也完全否认所谓“指控”,她说:“我因病修炼法轮功,身体炼好了,我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没违法。我被非法拘留,已经给我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要求尽快回家。”

然而,凌河法院罔顾事实,非法判陈桂英三年冤狱。目前,陈桂英已提出上诉,该案已到了锦州市中级法院。

修炼法轮功受益

陈桂英是因病修炼法轮功的。在炼法轮功前,1976年末和1977年末先后在205医院做过两次大手术,摘出的瘤子竟有15斤重,而肠粘连就连手术都无法解开,二十多年痛苦不堪、生不如死。

1996年陈桂英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逐渐好转,并慢慢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脾气也变好了,和家人、邻居都能和睦相处。法轮大法还给陈桂英打开了智慧,退休前小学文化的她在工作单位有时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技术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任劳任怨,经常受到同事们的好评。

陈桂英,一位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的老人,如今面临冤狱。她究竟犯了什么罪?

责任编辑:谢正华

相关新闻
不到三年 锦州市教养院把一青年兽医逼疯致死
6次被抓9年铁窗 锦州监狱20个月不许探监
锦州监狱用“剥夺睡眠”迫害法轮功学员
漫漫风雪路 十载盼夫归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