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谎言 非法抓捕判刑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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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章洪综合报导)中共四中全会的主题,罕见地选择了所谓“依法治国”,是因为面对法制上的崩溃、经济上的困境和社会问题的失控,现任中共高层意识到政权垮台的危险而不得不重提。而中共为实施对法轮功的镇压,令中共原本就不健全的司法更是一纸空文,如今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仍在继续。

北京维权律师程海告诉大纪元,自己代理的法轮功等案件,其实都是控告人犯罪,而不是法轮功信仰者犯罪。

广东律师发表声明:不为违法裁决背书买单

据明慧网报导,广州市宏德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法轮功学员赵天荣,2013年11月19日被诬陷,在公司被绑架、非法关押。2014年7月30日佛山顺德法院公然违反多项法律明文规定,无视律师的辩护,枉法裁判其4年冤狱。随后赵天荣依法提起上诉,佛山市中级法院再次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谎称已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枉法裁判维持原判。赵天荣是因刻录神韵晚会光碟送给亲戚、朋友被抓。

赵天荣的辩护律师——广东的刘正清律师,对顺德法院和佛山中院这般公然背弃法律、构陷律师的行径感到震惊,特借助网络发表关于“顺德、佛山两级法院违法裁判的法律声明”。

刘正清律师在声明中指明二级法院诸多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例如: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它证据印证,却据此对被告人定罪处刑,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案件需要补充侦查,那就说明该案定罪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庭审中补充侦查后既不让律师复制补后证据也不开庭审理就直接判决。本案依法应开庭审理,却不开庭审理。佛山中院(二审法院)为了掩饰其违法裁判,竟然在《刑事裁定书》里无中生有地说听取了本辩护人的意见。

他说,本律师绝不为这一违法裁判背书买单。他还郑重告诫那些违法者:二战后国际法庭在审判纳粹反人类罪行时就曾确立原则:“不得依据政府或上级命令而免除其法律责任。”

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此违法行为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是无法解决,本律师只好借助网络发此声明,以为未来作证。

北京律师精彩庭辩 “公诉人”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

2014年10月16日,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对被绑架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党富强和张振德非法开庭,法庭上,两位北京律师就公诉人指控两位当事人“涉嫌组织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从法律角度给出了强有力的辩护。

张传利律师质问“公诉人”,当事人张振德组织利用了哪种X组织?有什么能力可以利用该组织?他下的什么命令?怎么利用的?他有没有从该组织接受过指令或资助等等?又破坏了哪条法律法规的实施?

张传利律师出示了中共国务院文件中明确的X组织,以及中共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X组织的公告,指明其中根本没有提及法轮功,因此不能在没有任何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定罪。

说到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张律师说:“在本案中,我的当事人张振德只是普普通通的公民,他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

对于律师的质疑,“公诉人”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公诉人”董自华只能多次威胁律师:“你是在弘扬法轮功吗?”“你是在宣传法轮功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你不知道法轮功是什么性质吗?!”

当“公诉人”指控党富强和张振德运送的神韵晚会光碟和让商家制作的自由网络联盟的卡片是法轮功的反动宣传品时,兰志学律师驳斥道:“神韵晚会的光碟只是一些歌舞节目,是没有阶级性的,是中立的。虽然晚会是由法轮功学员编导和演出的,但是它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而自由网络联盟的软件只是一个网络平台的软件,没有任何阶级性和倾向性,也不能成为罪证。

上海三位古稀老人被非法判刑

在明慧网上,有大量这样的案例,而中共一面高调宣称所谓的“法制治国”,一面继续非法抓捕及非法判刑。

上海3位修炼法轮功的古稀老人龚乃芳、谷先守、陈香女,于10月21日上午在上海徐汇法院第二次庭审后被非法判刑,谷先守(男,现年74岁)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妻子陈香女(女,现年73岁)被非法判刑3年;年近80的老太太龚乃芳也被非法判刑3年。
  
龚乃芳已是78岁的老人,家人因其吐血提出保外就医。警方拒绝家人要求,并封锁龚乃芳的情况。10年来,龚乃芳被中共当局反复绑架四、五次,中共人员没有一次出具过法律文书。
  
2014年2月20日上午,龚乃芳等14位法轮功学员在谷守先家里一起观看2014年神韵晚会光碟时,被冲进来的徐汇区国保警察绑架,其中多人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龚乃芳、陈香女、谷守先被非法构陷。

高密市法院非法庭审6位法轮功学员

2014年10月14日,山东省潍坊高密市法院对高密市法轮功学员单亦成、杜启海、刘文明、荆秀玲和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孟雷、陈广霞等进行非法庭审。
  
一名正义律师为其中的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庭审法官多次无故打断律师的辩护,态度蛮横、不给辩护机会。检察院公诉人的提问,明显带有误导、诱导、欺骗性。
  
山东潍坊高密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山,被非法囚禁一年多后,于2014年9月中下旬,又被高密市法院非法判刑3年。
  
2013年8月月15日,潍坊市四个警察非法闯入李德山家中,将他绑架,并抢走6台电脑、1台打印机、20个相框。李德山被潍坊警察关到潍坊市公安局地下室刑讯逼供,用安装大锅(卫星电视接收器)为罪名,构陷他。李德山拒不承认诬陷,后被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一年多。警察在李德山家中非法抄家也未抄出大锅。
  
为了达到构陷李德山的目的,潍坊警察于2014年5月16日在街上跟踪绑架了骑着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法轮功学员秦永杰、陈瑞云夫妇,并绑架他们的独生女儿秦雪,逼迫秦永杰一家三口做伪证,构陷李德山安装过大锅。
  
警察逼迫秦永杰一家三口做伪证失败后,继续非法关押李德山三个多月后,于2014年9月中下旬,由高密市法院诬判他3年。

法官:不要跟我讲法律
  
1999年7月,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出于妒忌和对权力的不安全感,利用中共的专制机器,悍然发动了对一亿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镇压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更使法律变成一纸空文,使中共的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很多法官面对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抗辩,公开在法庭上宣称“不要跟我讲法律”。
  
中共公安系统、各级警察在中央政法委的纵容下,执法犯法已成为常态。在迫害法轮功时有恃无恐,大肆叫嚣:“什么是忍?‘忍’就是把你强奸了都不允许上告!”“我就是公安局局长王保世,对你们炼法轮功的不用讲任何法律,你愿去哪告去哪告!”“我们有特权,可以暴力执法!”“我就是土匪头子,你们能把我怎么样?”“不转化,就活摘你!”“108种刑能叫你活着出去吗?”
  
因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可以不讲任何法律,很多不法官员为了迫害其他民众,如被强迫拆迁者、上访者等,也给他们扣上法轮功的帽子,以便可以肆意迫害。对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产业链一旦形成,也蔓延到了其他民众,武汉地下“贩肾”产业链、江西南昌“圈养活人”卖肾案、山西6岁孩童小斌斌被掳挖眼抢角膜等,都是迫害法轮功后的延伸。这些案例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对法轮功的迫害让更多中国人成为迫害的受害者,只是中共一直在掩盖事件真相。

大陆律师熊代英对大纪元记者说:“你叫我怎么相信呢?我看依法治国是假,光是最近打击言论自由非法抓人就足以证明这点。他们(中共当局)口头一直高喊依法治国,但实际做法就是有法不依。”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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