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6‧10”机构从开始就是一个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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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顿综合报导)日前,主题为 “依法治国”的中共四中全会期间,陆媒披露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接替了落马的“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的职务,显示中共江泽民集团成立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仍然存在。

刘金国接任李东生成为“6‧10”办公室头目

四中全会期间,22日大陆《财新网》突然报导了原“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下马后,由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替补了李东生的职务,随后该文被删除,再次凸显法轮功问题是中共最敏感的问题。

10月25日,中共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召开。据大陆媒体报导,在会上,刘金国成为中共中纪委常委、副书记。

刘金国,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曾任秦皇岛市公安局长等职,1995年调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2002年先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常委。2005年3月,刘金国调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长。

据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2005年发出的追查报告显示,刘金国是迫害河北省法轮功学员的罪犯,是被追查的罪犯。

报导称,2003年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刘金国要求把打击“法轮功”作为重点;2004年11月,刘在承德调研时强调特别要加大对“法轮功”的打击处理力度。

《明慧网》2003年7月18日曾报导,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国际刑事法庭提交秦皇岛市“6‧10”歹徒和公安局一处打手的犯罪事实》一文,文中提到刘金国是主要被控告罪犯之一。

律师:“6‧10”是非法组织

《明慧网》的报道称,“6‧10”是非法组织。

海外《希望之声》报道称,曾经发表《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不已》的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谢燕益,依据法律条文分析,“6‧10”是非法组织,功能、目的无法可依。

谢燕益称,这个“6‧10”肯定是非法组织。一是,它没有法律依据。宪法、法律、政府组织法,没有这个组织。没有依据,法院有法院组织法,政府有政府组织法、人大有人大组织法,它没有,没有的话,它这个权力就是非法的。第二,它的手段、方式、它的功能、目地肯定是非法的。

谢燕益说,有人说是特务组织我也不反对,我个人觉得,他们“6‧10”就是利用各种非法手段来镇压残害百姓的。实际上是一种人制的产物。它是百害无一利,它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如果中国要建立法制,保障人权的话,肯定要取消一切非法组织,就像劳教一样。我还觉得,从法律角度来讲,应该加快这个进度。

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称,中共专门设立一个特务机构中的特务机构,这个我以前还真没见过先例,当局设立“6‧10”,对一些没有罪的人用这种(手段),不仅仅是没有人道,而且是反人类的行为镇压。我觉得“6‧10”办公室就是一个反人类的机构,就是一个国家恐怖主义和国家黑社会势力式的机构,是匪徒中的匪徒们运转的一个机构。

“6‧10”办公室的起源

1999年6月1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为了专门迫害法轮功,成立了中央“6‧10”办公室,这一非法机构。该机构类似于德国纳粹的盖世太保、中共的文革小组,一直凌驾于中共的法律之上,直接归江泽民和中共政法委管辖。

“6‧10”办公室的上级机构为“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X教问题领导小组”,前3任组长分别为江泽民的心腹、中共政治局常委李岚清、前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和周永康。

“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X教问题领导小组”通过地方各级“6‧10”办公室,控制中共的公安、法院、检察院、 国安、武装警察系统,还可以随时调动中国外交、教育、司法、国务院、军队、卫生等资源,对全国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监控、抓人、抄家、送洗脑班,操纵法院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6‧10”系统成了中共的“第二权力中央”。

中共用于“第二权力中央”的维稳经费多年来一直超过了军费开支,成为了国际笑谈——中共的真正敌人是中国民众,而不是所谓的敌对势力。2013年维稳经费为7,691亿元,军费为7,406亿元,超过军费近300亿元。

中共“6‧10”办公室历任主任依序为王茂林,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刘京,原公安部副部长、政法委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X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东生,和现在的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

目前,这些“6‧10”办公室主任几乎都遭到了恶报。刘京已是喉癌晚期;李东生已被抓;据悉,王茂林处境不妙,目前去职的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和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尹喜平都是王茂林的心腹;同时,王茂林、刘京、李东生已被海外追查国际组织追查的罪犯,都被告上国际法庭。

中共重提“依法治国”的幕后

日前,中共法制元老李步云接受凤凰网采访时披露,1999年8月,中共“依法治国”首次写入中共宪法。然而就在同一年,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了对上亿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致使中共框架下的“法制”被破坏殆尽。

1999年6月1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为镇压法轮功,建立类似于盖世太保的特务组织“6‧10”办公室,挂靠在各级政法委之内,其权利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同时还有权干涉特务、外交、财政、军队、武警、医疗、通信等各个领域。使得政法委书记的职权空前扩大。

1999年7月20日,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全国的电台、广播、报纸等,开始全方位的抹黑、打压法轮功,在国内大量抓捕法轮功学员,并叫嚣、妄图在“三个月要消灭法轮功”。

中共这个曾经进行过各种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政治运动、残酷迫害中华儿女的流氓政治集团,在江泽民的直接命令下,开始利用其掌控的“6‧10”非法组织,对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性的残酷迫害。

法轮功学员被毒打、电刑、强奸、强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关小号、上撑床、上大褂、小褂、水刑等百余种酷刑的折磨,迫害手段集古今邪恶之大全。中共前党魁为了达到为了让法轮功学员放弃其信仰,直接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这个星球上从未出现的邪恶迫害,数以万计的善良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上百万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在先后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的直接指使下,中共公安、警察、法院等司法机关,成为了中共江派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他们嚣张跋扈、执法犯法已成为常态。很多法官面对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抗辩,公开在法庭上宣称“不要跟我讲法律”。

在这15年来,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现已应用到对付普通的上访、抗暴等民众身上; 中共甚至把活摘器官的这种野蛮、残忍的手段,用到普通民众、囚犯等身上,已危及到所有的中国人;中共的整个的法制被摧毁殆尽,中共的公、检、司法、监狱成为了当前中国的最大黑势力。

在中共法制被破坏殆尽的形势下,当局再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然而绕开迫害上亿法轮功的问题,这个说法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6‧10”办公室主任成“死亡职位”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共这些各级“6‧10”办公室主任是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但也因迫害修炼人而大量遭恶报,“6‧10”主任已成为死亡职位,有些地方的“6‧10”办公室主任都没有人去接替。

2013年3月23日,陕西汉中市“6‧10”办公室主任芦鹤鸣带女儿、女婿、小外孙和秘书一行6人,乘三菱越野车外出时,发生车祸,芦鹤鸣、他的女儿、秘书、司机当场死亡,现场惨不忍睹。

2012年7月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6‧10”主任李佳明,在和妻子去超市途中,突发心梗死亡,结束了49岁的生命。

2012年2月,山东栖霞市“6‧10”副主任刘维东因结肠癌扩散,在栖霞市人民医院痛苦地死去,死时50岁左右。

2011年12月23日上午11时,甘肃省宁县“6‧10”办公室主任孟兆庆乘坐宁县法院一辆面包警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钻入一拖车前底部,油箱顿时起火,并引燃大车,火借风势,瞬间吞噬两辆车,孟兆庆当场死亡。

2010年5月30日,河北沧州市盐山县“6‧10”办公室主任孙保元,驾驶的汽车与一辆货车相撞,44岁的孙保元死亡。

责任编辑: 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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