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动华人挺孔院 中共驻多伦多总领事或被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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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滕冬育多伦多报导) 继10月2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函终止与加拿大多伦多教育局有关孔子学院的合约后,中共驻多伦多总领事房利10月25日“号召”多伦多华人华侨行使权利,在多伦多教育局新教委上任后重新“引进”孔子学院。加拿大人权及移民律师表示,房利的言行已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并有可能被加拿大外交部驱逐出境。中国驻加拿大的使领馆官员被驱逐已有先例。

鼓动在加华人触礁

据《明报》10月26日报导:“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房利25日呼吁多伦多公校教育局、联邦政府以及加拿大的教学教育机构支持中加人文交流。他还号召本地的华人华侨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声音。”

《明报》的报导中称:“他(房利)认为,多伦多的华人华侨应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孔子学院这一议题上表达正义的声音。” “他也希望在市选后产生的多伦多公校教育局新一届的教委,能够重新考虑开设孔子学院。 ”

上述言论不仅在多伦多的华人论坛上掀起轩然大波,房利的言论也已经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加拿大人权和移民律师乔益天(Joel Etienne)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外国驻加拿大领馆和使馆的官员要来到加拿大,需要获得加拿大外交部的应允和认证,“虽然他们被允许有维护他们所代表国家利益的权力,他们却不被允许干涉或者操纵(加拿大)的国内政治事件。”

“这也就意味着,中共政府驻加拿大的使馆和领馆人员不被允许告诉加拿大的华人他们要如何投票,他们不被允许告诉加拿大华人他们是否要抗议或者如何参与加拿大的国内政治体系,”乔益天说:“加拿大的华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不被干扰的情况下,选择是否参与加拿大的政治,如何参与政治。”

房利的言论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第55条“尊重接受国的法律和规定”,其中的第一款“(外交官)也有责任不参与这个国家的内部事务”(They also have a duty not to interfere in the internal affairs of that State)。

乔益天律师表示,上述公约已经明确禁止外国外交官员操纵和干扰加拿大人的政治选择自由。

违反公约或被驱逐

乔益天律师称,如果加拿大民众将房利的言论向加拿大外交部投诉,那么联邦外交部长则有权力根据上述的第55条规定将其驱逐出境。

乔益天律师表示,一旦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加拿大的任何人都可以向联邦外交部投诉,而加拿大外交部可以就此展开调查,一旦调查结果发现外交官的确违反了公约,外交部可以取消对此外交官的认证。”

乔益天分析说,在该外交官被加拿大驱逐甚至在加拿大外交部的调查结束之前,中方为了挽回颜面,很可能会召回这位外交官,以避免尴尬局面。

加拿大驱逐中共外交官已有先例

因违反《外交公约》,中国驻加使领馆官员在加拿大被驱逐已有先例。

10月27日下午早些时候,本报记者致电多伦多中领馆并获得房利的秘书许小姐(音)的电话。许小姐开始搪塞称“现在太忙”,让记者过会儿再打电话。在记者的坚持下,许小姐表示会转告房利。但到发稿截止时间,记者还未收到中领馆的回复。

2004年2月3日,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因在加拿大报纸上公开诬蔑攻击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被安省高等法院判为诽谤,并判罚一千加元的象征性罚款和一万加元的原告法律诉讼费用。 同年11月16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庭传讯潘新春,进行资产审查。当天潘新春没有在法庭出现。加拿大外交部一名官员证实,潘新春已离开加拿大。原告契普卡随后要求加拿大政府将潘列为“不受欢迎的人”,从此拒绝潘入境加拿大。

在此之前,中国政府曾表示拒绝服从该法庭裁决。但是加拿大外交部发言人摩尔表示,根据《维也纳国际公约》中关于领事人员的55条,所有领事人员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潘新春在加拿大不享有外交豁免权。他是一名领事人员,而领事人员的豁免权有限。

另据《埃德蒙顿太阳报》2005年6月23日题为《中国人被控诽谤——调查煽动仇恨法轮功的小册子》一文,称亚伯塔(Alberta)省司法当局正在审理一项有关中共领事馆官员在加拿大境内对法轮功进行仇恨宣传的指控。据了解,被控二官员中断任期,离开了加拿大。

2006年驻加拿大中使馆教育处第二秘书王鹏飞的外交签证被加拿大外交部拒绝续签。在签证即将到期的情况下,王鹏飞不得不返回中国。消息人士称,王鹏飞签证遭拒的原因是其在加国参与收集法轮功学员情报及其它非法的反法轮功活动,其所作所为已超出外交官的职权范围。

消息来源介绍,按照惯例,如无特殊情况,建立外交关系的两国应给予对方外交人员的签证延期。而拒绝延期签证等于宣布该外交人员不受欢迎,被“礼貌”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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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表:

今年6月初,多伦多有学生家长等数百民众在多伦多公校教委召开会议期间,抗议孔子学院进驻多伦多公校。

6月18日,全体教委投票,决定“暂缓”与孔子学院的合作计划。

10月1日,多伦多公校教育局计划委员会以5比1的压倒性多数投票,决定在10月29日全体教委会议上就“终止”与孔子学院的合作进行投票。

10月2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函终止与多伦多教育局的孔子学院合约。

10月25日,中共驻多伦多总领事房利“号召”多伦多华人华侨行使权利,在多伦多教育局新教委上任后重新“引进”孔子学院,此举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10月29日,多伦多教育局全体委员商讨孔子学院议题。◇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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