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季蕴芹以法官之职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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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1日讯】 现任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刑事庭四十多岁的审判长季蕴芹,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她直接参与诬陷数十位法轮功学员。多年来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找到她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希望她能够依法办案,凭良心办案。可是,季蕴芹表面伪善,背地里却加重判刑年数。

明慧网报导,2013年4月25日本溪市“610”、政法委绑架了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十二名被当局非法逮捕迫害。该案有十余位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海外媒体持续关注该案进展,法轮功学员家属、律师、海外越洋真相电话都在向人们讲述着“信仰无罪”,一些参与此案的警察明白了真相,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而负责该案的法官季蕴芹拒听真相,执意迫害。

2014年8月至10月,十二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局陆续非法开庭。近日获悉判决结果为:王秀燕八年,马玉香七年,于立新五年,李研三年半,高刚三年半,张美珍三年半,孙玉霞三年,王秀莲二年,李昕、刘仕业待核实。另外,法轮功学员李纯正已被迫害致死,高崇被迫害致偏瘫。

季蕴芹草菅人命 推卸责任

2014年8月30日,已被当局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李纯正,在本溪市看守所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季蕴芹给李纯正的妻子打电话说:“你丈夫身体不好,符合办理保外就医的条件,你过来签字就能把人接回家了。”

李纯正的妻子罗丽接到电话,以为法官终于明白真相、良心发现了,感到很高兴。因为当时罗丽正在上班,没有立刻赶到法院。结果季蕴芹一遍一遍地打电话催促罗丽必须马上赶过来办理手续,季蕴芹在电话里表现得语气和蔼,一直说自己非常无辜,这是上级命令不得不执行之类的言语,一次次地催促罗丽抓紧时间马上赶来。

罗丽赶到法院后,季蕴芹让她在一份空白的文件上签字,说不签字见不到人。罗丽见夫心切,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她看到自己的丈夫李纯正时,李纯正全身浮肿,口鼻中有瘀血,胸前还有紫色斑点(注:李纯正,四十多岁,身体健康,无病史),与之前健康的丈夫完全判若两人。罗丽四处询问才得知,李纯正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快不行了。后来,罗丽见到丈夫李纯正五小时后,李纯正就含冤离世了。

据悉,季蕴芹早就知道李纯正被迫害到随时有生命危险,因为李纯正还属于法院候审阶段,季蕴芹为推卸责任,所以才会一直打电话催促李纯正的妻子罗丽办理手续,目的就是要让家属承担李纯正死亡的责任。而那份罗丽签署的空白文件,正是季蕴芹制造的一个所谓“证据”,以此来推卸责任。

罗丽悲痛欲绝却控告无门,因为对李纯正的死亡,看守所、法院和金山医院均没有任何文字性的文件,一切手段非常隐秘阴毒。

惧怕维权律师 威胁诱骗家属辞退律师

该案当事人之一的法轮功学员高刚,本来父亲和姐姐为他聘请了维权律师赵永林做无罪辩护,可是季蕴芹却欺骗思念儿子的老人,她亲自到高刚的家里,对高刚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说:“请律师没有用的,大姨,我也是为人子女,我理解你的心情,你把律师辞退了,我会帮助你的。”没有辨识出季蕴芹的谎言、也不懂法律的老母亲在辞退律师的文件上签了字。

而这一切在看守所内的高刚浑然不知,直到自己被非法开庭的那天,高刚没见到自己的律师拒绝开庭,季蕴芹拿出以诈骗老人家获取的“辞退律师”文件对高刚说:“你母亲自愿为你辞退了律师。”高刚的母亲流着泪对儿子说:“儿子,你别怪妈,法官说辞退律师就能见到你,妈想见你,就签字了。”

高刚万万没想到法院会对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如此诱骗,面对这突发的一切,面对自己憔悴无知的老母亲,高刚仰天长叹,泪流满面。季蕴芹非法判高刚三年半徒刑。

该案当事人之一的孙玉霞,季蕴芹也是想尽办法辞退了她的两名律师后秘密开庭后,得知孙玉霞被非法判刑三年。

据知情人透露,在本溪,凡是明山区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会送到季蕴芹的手上,她执行中共的迫害政策毫不手软,并且此人非常狡猾阴险,在该案过程中的一年多内,十几位律师多次想当面与法官沟通案情,均没有见到过季蕴芹,当事人家属更是见不到她。法院内部的工作人员都说她“怪怪的,不正常。”

据悉,该案当事人现均已上诉。

责任编辑: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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