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非法控告法轮功案 律师揭中共身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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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12月19日,建三江非法控告四名法轮功学员一案进入第三天。由于建三江公、检、法在庭审期间出现诸多严重违法情况,律师们一早前往建三江农垦局检察院、纪委对此进行控告。当天开庭后,有六位律师退庭抗议,另外二位律师一度遭扣押,随身带的手机、手提电脑、U盘遭扣留。律师们认为对法轮功信仰案,公检法充满歧视,并进行身份定罪。

律师集体控告公检法违法

19日一早,8位律师带着联名控告信来到建三江农垦检察院,但检察院说今天盘点不上班。律师们随后去了当地纪委,纪委出来一个姓彭的主任进行接待,并接受了律师的联名控告信。

律师们在控告书中说:“建三江农垦公、检、法三机关违法办案,控告人要求建三江农垦检察院立即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纠正三机关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刑事责任。”

控告书中详细列出公检法违法的诸多问题,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以“安保”名义安排30名警察对律师们寸步不离跟踪、盯梢;在路上设置多道关卡、无故盘查骚扰,控制重要证人不让出庭等。公诉人当庭随意更改起诉书,且隐匿了重要证据。公诉人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开庭地点都不合法等。光法院不合法就有11项。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以“安保”名义安排30名警察对律师们寸步不离跟踪、盯梢。(网络图片)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以“安保”名义安排30名警察对律师们寸步不离跟踪、盯梢。(网络图片)

法庭庭审 律师与当事人一一揭露此案违法之处

律师们控告之后,前往前进法庭,继续就建三江当局违法问题进行交涉。

黑龙江“建三江事件”中涉及的7位法轮功学员中,目前仍有4位被当局非法关押,其中石孟文在建三江七星看守所,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在佳木斯看守所。(大纪元资料库)
黑龙江“建三江事件”中涉及的7位法轮功学员中,目前仍有4位被当局非法关押,其中石孟文在建三江七星看守所,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在佳木斯看守所。(大纪元资料库)

据知情者介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王燕欣一到法庭,就向法院提出,这样的往返奔波劳碌难以承受。另二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李桂芳和孟繁荔到庭后,身体已无法支撑,先在另一房间输液。

看守所因为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使用酷刑等各种摧残,令他们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第一天开庭的庭前会议,因为看守所不允许,法轮功学员石孟文只能在零下三十度的冰天雪地情况下穿单衣到庭,引起代理律师的震怒。消息在网上引起众人对建三江看守所无人性的强烈谴责。

庭上律师们也就此案为何安排在荒凉偏僻的前进法庭予以揭露。律师们在控告书中专门就此说明说:“开庭地点不合法,开庭地点选择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建三江农垦法院派出法庭前进法庭,增添诉累、增加诉讼成本,劳民伤财。”

当天庭上,八位律师分别与石孟文和王燕欣以问答的方式,将此案的违法之处一一展开,检法人员开始还在阻拦,有律师表示每一问题的细节都涉及到自己当事人的权益和案件结果,当庭必须说清,最后参案人员无力辩驳,审判长王敬军只得无奈地说:“你们律师和当事人就在这儿好好说一说吧。”

建三江法庭违法 六律师退庭抗议 两名律师一度遭扣押

当天庭审进行到下午4点左右,有六名辩护律师退出法庭并解除代理以示抗议。

当晚,据辩护律师之一的唐天浩律师向大纪元记者介绍:“因为存在非常明显的倾向性,导致庭审的不公正性,使得辩护人感到程序上存在严重的瑕疵,(法庭)并且不予纠正。律师对违法提出的申请也不予理睬,其他辩护人也感到无法履行辩护职责,只能退出。”

另一位退出的辩护律师王宇表示:“我们不能再辩护了,这个法庭违法情况太严重了,这个庭审全部违法,没有什么公正、公平可言了,已经三天了,把人压制到一定程度了,人的忍耐是有一定限度的。”

当天非法庭审结束,另外两名律师王全章和刘连贺一度被法庭扣押,当时外面的6位律师去试图找人,被法庭门口手执盾牌的武警阻挡。一直到晚上8点多才放人,王全章律师的电脑、手机被扣留,刘连贺律师U盘被扣留。

建三江非法控告法轮功案开庭揭中共以身份定罪

目前开庭的这4名法轮功学员,涉及到今年3月的“建三江事件”。当时3月20日,包括王燕欣、石孟文、孟繁荔、李桂芳四人在内的7名法轮功学员,与4位提供法律援助的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和张俊杰,前往青龙山洗脑班交涉,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石孟昌、韩淑娟、蒋欣波。11人于次日一早被强行绑架。4名维权律师被戴黑头套和酷刑折磨,共被打断24根肋骨,其中3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致生命垂危。该恶性事件引起国际舆论和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当时中共一共抓了十一人,四位律师被拘留后放了,四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关押至今,现在中共还试图对他们判刑。有律师表示他们参与的是同一活动,这是以身份定罪,不是以行为定罪,仅从这一点上讲,这个也是违法的。

王宇律师表示赞同,她告诉大纪元记者说:“其实是这样子。它就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一种歧视,因为不只是这个案件,包括还有一些其它地区的很多法轮功学员的这些案件,它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而且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因为是法轮功反正就要判。”

她还从一些公检法工作的朋友、亲属那里了解到:“有些地区有规定必须一年要抓多少个法轮功人员、你要判多少人。就是你是炼法轮功的人,那我就抓,就直接判,反正一年要判多少。”她认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公检法定的这个任务非常可笑。

代理律师张维玉也认为自己当事人并不存在犯罪,法庭是因为法轮功学员的身份来定罪,他告诉大纪元记者说:“普通人如果做这种行为的话,一两天就放了。”他还说:“庭审中,法官解释不过去就用‘我只能解释到这’,不再解释了,就等于耍无赖了嘛。”

代理律师蔺其磊开庭第一天就告诉大纪元记者:“这是我职业生涯里最屈辱的一次开庭经历。因为建三江案开庭,去的时候、出来的时候都要经过这种盘查,我们认为警察不是在合法的行使职权,就是刁难或者羞辱我们。”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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