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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小摊商请命 义美吁修食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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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报导】(中央社)义美总经理高志明今天在义美的脸书上贴文表示,要为无辜、无奈、无助的消费者、微型摊商等请命,盼重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高志明表示,自“三聚氰胺事件”之后的“塑化剂事件”、“毒淀粉—顺丁烯二酸事件”、“瘦肉精事件”、到“废弃食用油”、“混油”、“添加工业用染料”、、等,并没有因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不断修正而彻底根除。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经数度修订,并没有真正为消费者、微型摊商、小型餐厅,及疲于奔命的卫生官员解决“食品安全危机”。

他指出,新法未能彰显政府应该为人民尽“教育‧辅导‧协助”的责任;唯独凸显“严惩‧重罚”的家户长心态。

高志明点出了大家的疑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又能帮忙消费者做什么?连“消基会”都抱怨“集体求偿困难”之时,华而不实的“严惩‧重罚”法律,变成只是政府“应付怒气冲天民怨”的救急仙丹。

到底保护到“消费者”了吗?解决“台湾的食安问题”了吗?

他说,站在小老百姓的立场想一想:只为养家活口的微型摊商、小型餐厅业者、农民,那知道“三聚氰胺在那里?”、“塑化剂 在那里?”、“合格的食用油脂到那里买?”、“那里知道 农药残留量?”此时,政府不为人民尽“教育‧辅导‧协助”的责任,合理吗?

高志明表示,当小型烘焙商店,因政府无法告知那里可以买到没有问题的油脂,而被消费者要求退货、赔偿的经营危机时,所有损失必须由无辜、无奈、无助的商店承担之时;政府又在那里?

台湾绝大多数传统食品厂、餐饮业者、夜市摊商,都是“微型、小型”,都是“克勤克俭在经营”。

高志明说,“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范需招募多种具备证照的专业人员,办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事项;在无能力聘用资讯人员的情况下,必须随时报备供餐情况,并需视业别填报、或配合“非登不可”、“非追不可”、“非验不可”、“非报不可”、“非查不可”的各种“食品云追溯、追踪”、或“地方政府稽查”。

此时“微型、小型”与“农业生产的农民”非常无辜、无奈、无助,也远远超过他们的能力负担。但是却看不到“辅导管理中小企业、农产品农民”的经济部、“农委会”、“环保署”有任何主动出面协助无奈、无助业者、或农民的作为!

他感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欠缺跨部会合作的遗憾,可见一斑。同时为卫福部叫屈。

他说,“卫福部”并无能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滥用药物问题、滥用农药问题、食材教育问题、健康医疗问题、逃避关税问题、违规设厂问题、或废弃食用油回收问题等,但却必须要承担所有人的责骂;实在非常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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