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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自由买卖 估5年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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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0日电)促进电业自由化,经济部能源局将大幅修订电业法,如经行政、立法通过,研议第一阶段先选定特高压工业大用户开放自由买卖,试行2年,预估5年后扩及民生用电。

台电董事长黄重球受访表示,电力调度中心是电业自由化的第一步,未来台电民营化会跟着自由化的进程调整。

电业法修正案从民国97年提出版本修法迄今,立法院迟未修正通过,经济部能源局日前向行政院政务委员薛琦简报新版电业法修正草案。

草案中除研议设立电力调度中心、松绑电业经营条件外,并师法电信费率,在经济部辖下设立独立电价费率管制机构。

不过,行政院版审核通过后,还要经过立法院审议,能源局表示,内容及时程都还在研议中,并未定案。

能源局说,电力调度中心是“拿回较大控制权”,把台电一部分业务分过来,像航空塔台一样,负责电力供需的“排班”工作,但不负责电力的买卖。

未来台电负责的部分为依临时状况,随时现场调度及输配电业务,代输的费用由中央主管机关核定后,包含在电价内。

能源局表示,电业自由化后,企业、一般民众、民营电厂(IPP)都有多一点选择,不一定非要跟台电购、售电;台电可能会因竞争者出现,流失现有部分市场,但由于电力网可收取“过路”费,还是有固定收入。

电业经营条件方面,能源局说,目前是政府先设定装置容量后,再开放民营电厂申设、竞标;修法后,将大幅松绑,只要民营电厂认为有商机就可申设,不过公安、土地、环保等有关安全的设置要求,差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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