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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卫生局全面稽查火锅业者10件标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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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有关报载鼎王麻辣锅声称锅底汤头涉嫌诈骗消费者一事,卫生局于本(103)年3月7日起针对辖内65家火锅业者进行查核,稽查重点为食材原料、食品添加物成分、标示及广告。经查有姜母鸭汤底、高汤粉、韩式泡菜等10件标示不符规定之汤包及产品,其中上乘三家火锅业者汤包标示不符来源系由总公司庚荣有限公司(高雄市苓雅区河北路93号)所提供,该业者经辅导未改善,卫生局立即将违法产品移至总公司所在地卫生局处办,另9件标示不符产品均持续移请辖区卫生局办理。

卫生局表示,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规定: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装应明显标示品名、内容物、食品添加物、原产地、有效日期、营养标示、含基因改造原料及厂商名称、地址、电话等项目,违者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对于餐饮卫生管理除例行性稽查外,特别加强管理餐饮业食材、添加物、广告等查核工作,以保障民众食的安全。同时呼吁食品制造业者,制售完整包装食品给食品制造加工业或餐厅等业者亦需依法完整标示,充分揭露产品资讯,而制造加工及餐饮等业者使用前也应仔细检视产品标示是否合乎法规,避免误用违规产品,共同为消费者饮食安全把关。卫生局提醒民众,购买包装食品应选择标示内容详实之产品;如有发现食品标示不完整或不实之问题或有消费疑义,可洽食品药物管理科,联络电话:(03)9332779。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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