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正义(14)︰百年汉字改革简史(6)

有关简化字、繁体字、正体字、规范字等概念
作者: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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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简化字、繁体字、正体字、规范字等概念

汉字遭遇的第二次危机,缘于1979年大陆打开了封闭的国门。

20世纪70年代,当大陆大部分时间忙于政治运动时,电子计算机技术却在西方社会迅猛发展和普及。所以,1979年国门打开后,中国的有识之士很快意识到,未来社会将进入电脑时代。

但由于当时所有的电脑软体都是用拼音文字设计、编写,且只能处理拼音文字,汉字根本无法进入电脑,所以中国能否跟上时代发展,在新的电脑时代,中华民族能否不被淘汰,如何对待汉字,似乎成了关键。

1979年,在一次国际学术会议上,西方专家公开对中国著名科学家钱伟长教授说:“汉字将影响你们的现代化”,“你们的文字是无法进入电脑的”,“应该改为拼音文字,只有拼音文字才能救你们”。

对于国门初开的中国人来说,突然看到“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需要我们解放的西方“无产阶级”,竟然如此地充满生机、活力,达到如此的令人目眩的文明发达与富裕程度,不免目瞪口呆,转而变得盲目自卑。

对于中国的落后与出路,许多知识分子比附洋人的观点,从文化的角度把矛头对准汉字,“表意文字落后”、“中国必须走拼音文字的道路”的老调重又弹起,而且至今余音未绝。

后来,钱伟长教授回国后,马上四处奔波,成立“中文资讯学会”。终于,计算机汉字输入技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中国取得重大突破。

1986年,美国《新闻》周刊刊登一篇题为〈古老的文字终于赶上了电脑时代〉的专文预言:“古老的文字和硅世界的奇特的结合,将给亚洲的经济和文化生活结构带来巨大的变化。”

以后,随着汉字输入技术和各种计算机软体汉化技术的不断成熟、发展,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汉字档编辑的简捷性与灵活性,反而超过拼音文字。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人类进入资讯化社会以后发现,在信息的承载、传输、解读等方面,汉字比拼音文字更具优势。

古老的表意文字,终于以其自身强大生命力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在完全由西方文化孕育的现代文明冲击和人们理性审视下,度过了第二次生存危机,并焕发出新的活力。

1988年3月25日,大陆发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共收录7000字(含《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同时代替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2000年10月31日,大陆颁布了《语言文字法》,其中规定:“二简字”不属于规范用字。汉字的第二次简化宣告彻底失败。自此以后,大陆官方未再提出过任何简化方案。

2013年6月5日,大陆又发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录8105字(其中一级字表即常用字3500个),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汉字简化以后,就陆续产生了“简化字”、“繁体字”、“正体字”、“规范字”等概念。

通过前文介绍我们知道,“简化字”是一个特指概念,是中共废除汉字、实现文字拼音化的一个过渡性产物。

1956年1月27日,中共在《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提出:汉字必须改革,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同时积极进行拼音化的各项工作。

为了创造汉字内部利于拼音化的条件,中共文改专家在汉字简化策略上,故意破坏汉字形体,削弱汉字效用。所以,“简化字”与人们常说的“简体字”(俗体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简体字”是正体字的简省书写形式,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民间自发产生,只在民间市井或私人场合下使用,取其易于书写的便利,正式场合及正规用途一律用正体字。而“简化字”则是为实现文字拼音化,而对汉字人为动手术所形成的残体汉字,由官方集中“创造”,靠行政力量强制推行,将俗陋请上大雅之堂。

简化字产生以后,相对地把被简化的汉字称为“繁体字”。所以严格地说,“繁体字”不是一个能单独使用的概念,其单独使用时没有指向性,只有与“简化字”对称时才有意义。

而大陆所称“繁体字”,民国时期称“正体字”。

1935年8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所附说明称:简体字为笔划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

所谓“正体字”,是指在特定的历史时代,行用于官方公文及社会上所通用的汉字(形体)。

但大陆官方文件中,把“正体字”作为了“异体字”(指1955年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的反义词。

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公布以后,大陆把所通用的汉字统称为“简化字”,而把不使用简化字的汉字系统统称为“繁体字”。这显然是一个极不严谨且不讲理的说法。

大陆1964年出版的《简化字总表》所收简化字不过2236个,在其1965年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所收的6196个汉字中,仅占36%,更多的3960个汉字并没有简化。

以简化后的2236个俗体,强行代表没有简化的3960个正体而统称为“简化字”,难免有窃居他人之功之嫌;以被简化的本来就是正体的2236的传承汉字,强行代表没有被简化的3960个正体字而统冠以“繁体字”之名,则又有故意抹黑的味道;而占三分之二多数的3960个正体字,忽而为需要被称为“简化字”,忽而为需要被称为“繁体字”,显然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兼且流露着些许无赖相。

后来,大陆大概也发现了这些说法终上不得台面,为了表示“正统”,遂把包括简化字在内的通用汉字统称为“规范汉字”,这就又有了“规范字”的说法。

2000年10月大陆颁布的《语言文字法》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并注明:这里的“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简化字总表》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和未被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在具体使用汉字时,则以现行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

2013年6月5日,大陆又以《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形式,对“规范”予以强化。

但大陆这个“规范”的叫法,其实是很没有道理的。

什么叫“规范”?“规”以制圆,“范”以定型,能衡之于“规”、“范”的,方可称为“规范”。对汉字而言,严格地说,符合“六书”的,才称得上“规范汉字”。

大陆把“简化字”也称为“规范汉字”,实质是把随意涂鸦的俗字、错别字升格为了“规范”,何其荒谬!整个与“规范”南辕北辙。

如果硬要给大陆的“规范汉字”一个说法的话,那最多只能叫作“规定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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