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加新途径——美L-1/EB-5&加PNP

文/陈启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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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4月25日讯】加拿大政府2月突然宣布,终止已实行了28年的联邦投资移民(IIP)和企业移民(EN)计划,并将正等候审理的案件全数取消,申请者的费用将被退回,即时生效。涉及申请人数超过6.5万人,其中近90%为中国人,这项决定让成千上万中国富有阶层“移民梦碎”。不过请不要过分担心,还有很多其他方式可选。

加国省提名计划

除了联邦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项目以外,投资移民家应该需要考虑省提名(Province Nominee Program,简称PNP计划)的方式,包括商业提名与技术提名。就由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的PNP来言,有资产能力办理联邦投资移民的移民家已经俱备BCPNP所需要的投资要求。一位联邦投资移民家向加拿大政府提供80万加元的五年无息贷款费用通常在于18至22万加元,而BCPNP的商业提名项目只需要20万的投资。PNP有投资项目与投资人居住地的硬性要求,有能力的加国持牌移民顾问(CRIC)会依照投资人的居住地区量身定做高成功概率的方案。

美国EB5投资移民

随着加拿大投资移民政策改弦更张,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将持续高温,并保持增长。2014年1万个EB-5美国投资移民名额,极可能首度出现爆满。

EB5的基本概念:
EB5的基本概念是经由投资人在美国的商业投资,帮助美国创造至少10个或以上的就业机会。

EB5投资金额:
从法律规定而言,一般EB5投资都要100万美元,只有在法定的“目标雇佣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才可减为50万。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的规定与自投项目或区域中心项目没有关系。目标雇佣区域是依据人口调查之失业率而定,并不是依据城市、县或州的地点范围。投资移民法明确规定对投资款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如买保险、母公司/政府担保等。对任何宣称对投资款有担保的项目,请慎重考察。

EB5投资计划:
EB5投资计划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投资移民专案和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专案两类。
投资者可以自行主张投资的项目,并且掌管项目的来龙去脉。这种方式为“直投”。投资者也可以选择被动形式的投资方式,由持有特有的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特许执照的美国公司,掌权经济并且帮助制造工作机会。这种方式为“区域中心投资”。区域中心好比私募机构,帮助在美国需要资金的项目们募款,资金到位后转移阵地帮助下个项目。

EB5创造工作岗位:
对于直投EB5的方案,投资的企业必须直接雇佣10个全职以上的美国员工。对于区域中心的EB5投资,需要证明区域中心正在按照当初申请时被批准的商业计划运营。美国员工能包括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者与其他合法移民,EB-5投资人和配偶子女不算在内。

EB5的慎思重点:
许多文章强调EB5的成功率、本金保证与项目企业规模,不过细心的您必须了解如何解读这些讯息。

对于本金保证之事,许多项目都有,但是投资人需要优先知道的是:无风险的EB5投资移民等于不合移民法的项目,所谓的保证书或第一顺位债权书也就很有可能变成无法律效应的镇纸。如果美国真的有这么多能在五年以内铁定翻倍50万本金的机会,为什么没有更多企业或美国公民成群结队一起进军投资?

因为区域中心好比私募机构,所以经由私募投资的移民家与最终的资金受益项目并没有直接关系,更没有任何有意义的管理权利。即使投资人有受益企业发行的债权或股份,美国法律保护企业与操作人员的性质是不会允许一位渺小股东主张对企业做出不利的要求。

选择直投做为投资项目参与者:
EB5并没有硬性规定移民家需要在投资项目内持有的股份,但是直投的优势就是能让移民家有更多掌控投资大方向的机会,做为项目的参与者,把自己包围在专业人士群中,减低风险安稳取得永久绿卡。因此,每位移民家最重要的选择并未投资项目的知名度、报酬或本金保证,而应该是选择资深且有能力为移民家量身定做移民方案的持牌律师与专业团队。

L1A跨国公司企业移民

在EB5失败案件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许多移民家已经开始选择自我加强对美国移民的了解,发现能有效利用较低风险的L1A签证,短期拿到永久绿卡。

L1A的基本概念:
L1A的基本概念是以美国境外的企业投资入股、购买或全新设立美国分公司,并且外派资深高级管理人士进入美国领导分公司。L1A与EB5最大的三样差别是:①投资来自于海外企业;②无临时绿卡步骤;③无投资金额与工作岗位的硬性规定。

L1A是非移民类型的工作签证,外派的高级经理是签证的受益人,美国公司是签证的申请人。此签证的硬性规定是受益人必须在美国境外的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且需要能提供官方可验证的在职证明。另外的硬性规定是跨国的两家公司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来往。受益人来到美国后必须从事经理级高管的指导工作。

L1A转绿卡:
虽然L1A是非移民类型的工作签证,但是其工作签证允许持有者具有双重意向,申请绿卡。L1A之绿卡是EB1最高等级方式申请,跳过临时绿卡与美国劳保局的审核步骤,并且不受任何移民配额排期限制。此绿卡等级是与诺贝尔奖合奥林匹克得牌选手的杰出人才相等,因为移民局认为背负重任被外派到美国的高级经理会是对美国的就业市场与经济有相当贡献的人才。

因为L1A绿卡没有如EB5的投资金额与创造工作岗位的两项硬性规定,移民局在审核中可以依据近来之趋势对转绿卡的门槛做调整。如何判断条件成熟申请绿卡的时机就是投资人聘用资深且有能力量身定做移民方案的持牌律师的关键。目前建议的投资金额是美元35万,并且由美国公司创造8个工作岗位。

从时间来比较,EB5最佳情况从申请到永久绿卡可能会需要51个月,而L1A最佳情况会需要20个月。

从投资风险来比较,EB5没有硬性规定移民家的投资需要占多少股权,而L1A需要海外公司至少占有51%。

L1A的慎思重点:
虽然L1A有多数优点,但任何投资性质的移民都会有存在的风险与陷阱,所以在此建议考虑朝L1A方向移民的朋友们:聘用有实际经验的专业人士与合作伙伴,要清楚投资人在美国的企业是可以自己掌管的,不要选择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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