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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退新制退休金 6千遗属未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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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8日电)劳动部劳保局今天表示,劳工参加劳退新制后,未达60岁就去世者,遗属需在5年内请领退休金,近期有6000多件个案仍未领取。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表示,依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参加劳退新制劳工于请领退休金前死亡者,应由其遗属或遗嘱指定请领人请领退休金,其请领死亡劳工退休金的请求权,为劳工死亡翌日起5年,若5年请求权时效消灭前不行使就会丧失权益。

劳保局进一步说明,劳工死亡后,请领退休金遗属顺位依序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或姊妹,若同一顺位有数人时,应共同具领,如有未具名的遗属者,则由具领的遗属负责分配。

为保障劳工遗属权益,劳保局表示,4月开始已专函通知死亡逾4年的劳工顺位遗属,提醒在5年请求权时效消灭前,尽速请领劳工退休金,预计有6000多件即将接近请领期限,平均每户可领约新台币2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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