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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动部:未达基本工资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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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12日电)民进党籍立委刘建国今天质疑劳工扣除部分津贴后可能未达基本工资;劳动部表示,低于基本工资就违法。

媒体报导,有自称群创光电员工将薪资条PO上网,根据该薪资条显示,本薪约新台币1万6200元,伙食津贴1800元,全勤奖金约0~2000元,另有表现津贴和轮班津贴。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刘建国今天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质询时指出,基本工资应有范畴,以自称群创员工的薪资条来看,若扣掉全勤奖金或轮班等津贴,可能就达不到基本工资,劳动部是否应进行劳动检查检视。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刘传名表示,只要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所得都算在基本工资内,应该包括本薪和津贴;但本薪加上津贴不得低于基本工资,否则就违法。

劳动部长潘世伟也表示,劳动部愿意进一步了解,若劳工本薪加上津贴后,确实有低于基本工资的状况,可直接由地方劳工行政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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