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人类不是任“共匪”肆意逞凶的乐园

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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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22日讯】民间流传的“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一点儿不假,只是“公安”的内涵 已经不仅仅是公安一家了。

据明慧网调查显示:从1999年7月20日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以来,还有许多法轮功学 员遭受了被中共剥夺生存权的歧视和虐待。其中:53%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当局随意勒索钱财、罚款;29%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开除、辞退或下岗;12%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停发或没收工资、退休金和各项社保福利;6%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克扣工资、退休金和各项社保福利;另 外还有的被中共当局强行关闭自己经营的工厂、商铺,没收房产、强行查封变卖家产等,有的被取消执业资格,有的甚至连带其不修炼的 家人都受到撤职、降职、开除、停发工资和社保福利等迫害。明慧网资料显示:河北省张家口一个地区在十四年中,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敲诈勒索金额总计至少达660.89万元,还有大量的被敲诈勒索工资、养老金的案例没有统计上来。山东蒙阴县桃墟镇的 一千多名学员被强迫罚款至少106•7万元(不包括非法抄家的物品)。仅举几个案例:

案例1:史永清(女,35岁),河北省安国市祁州镇法轮功学员,1999年“7• 20”后多次去北京为法轮功请愿,在2001年被河北保定劳教所劳教释放后,祁州镇曹书记强行将她拐卖到定县丁村,甚至还把她户口也强制迁走。史永清在丁村遭随意打骂和强暴,出入没有自由。史永清忍无可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上告祁州镇时任曹 书记,结果反被劳教。劳教到期后又被绑架到涿州洗脑班继续迫害,直到生命垂危时 ,当局趁她家人不在时把她偷偷送回扔进她家院子一走了之。2004年1月9日史永清含 冤离世。

案例2:陈西卜(男,56岁),河北省辛集市法轮功学员,一直住在辛集市商业城,是个皮衣行家。当地警察耿超、耿占锋、贾立超等认准他家有钱,经常到家绑架勒索 。勒索一次不久,又来绑架,不掏钱就被绑架走。就这样,陈西卜被反复绑架,记不 清被勒索了多少现金。另外被勒索的物品包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自行 车、手表、项链、戒指等。2003年元旦前,警察听说陈西卜的女儿要结婚,又前来勒 索钱财,看到陈西卜女儿陈苏戴的戒指就强行抢走。后陈西卜被判刑八年关押在唐山 冀东监狱,致心肌梗塞病情恶化保外就医。回家后又受到恐吓勒索,陈西卜只好离家 出走。奥运前,因其流离在外,当地国保大队伙同商业城派出所、商业城管委会以见 不到陈西卜就关押其儿子相威胁,在家中肆意乱翻,并扣押了家中一辆小轿车。200 8年8月31日陈西卜含冤离世。

案例3:山东临沂市蒙阴县九泉峪村法轮功学员王光起(男,58岁),约30岁时患上双腿股骨头坏死,只能拄着双拐慢慢挪动,邻居都觉着他快不行了。1998年遇上法轮功,他扔掉了一根枴杖,还能种地干活伺候全身瘫痪的大哥王光发。2000年,桃墟镇 政府勒索法轮功学员每人220元,因王光起没钱交,镇政府把他扣押在镇财政所,用鲜槐木枝子抽打全身,头被椅子腿砸开一个大口子才释放。后来王光起被逼躲进南山 ,在山上没有吃的,全靠邻居本家接济度日。2002年春,因王光起到北京为法轮功请 愿,村党委书记方国明带人把他家中仅有财产:锅、碗、瓢、盆、壶、刀全砸碎,二 斤煎饼撕的粉碎撒在山坡上,并指挥人把王光起的房门、窗户用石头封上,派人轮流 看守不让王光起出来。这时王光起已被折磨得不能站立。方国明还天天在村里的大喇 叭上喊:谁给王光起送吃送喝就处理谁,把他饿死在屋子里。后来还把王光起的口粮田、菜园都没收,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栗子园也一并没收拍卖。王光起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走投无路,只好撑着残疾的身体到处要饭来保住他大哥的命。在贫困交加中 ,他的哥哥王光发于2011年过世,王光起于2012年含冤离世。

案例4:李元广(男,34岁),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因他放弃出国机会到大 庆教育学院任职,因而获得国家颁发支边奖,当时大庆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魏兴柱亲 自接见了他。1999年“7•20”后,因李元广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转化”,被 单位开除党籍、开除工职,留院查看两年,调离原岗位,只发400元生活费。不允许 公出,不允许接触电脑和复印机,外出必须请假等。2002年李元广被大庆萨区看守所 迫害致生命垂危送市人民医院抢救,看守所说:你可以回家了。然后所有人都溜走了 ,只剩下他一个人在输液。为了生存,李元广妻子外出找工作,刚刚在一单位谋到职 位,李元广单位又唆使那个单位辞退她,最后只好举家离开大庆流离失所在外。200 4年李元广在流离失所中生命垂危,一家人只好冒着被关押迫害的危险回到了大庆家 中。很快警察知道了这一消息,便立即前来询问李元广是否能出去,李元广母亲声泪 俱下地说道:“我的儿子让你们害得都不行了,还能上哪去?赶快滚出去!”警察走 后不到两个小时,李元广含冤去世。

近十五年来,中共一方面打着法治的旗号,另一方面却在肆意的践踏着《宪法》和法律,任意欺压百姓、草菅人命。从这些案例中我们足以看出,中共与土匪没什么两样 ,它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共匪”!如果没有中共及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 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等灭绝政策,就不会有这些恶警、恶官任意欺压百姓的强盗行为,就不会有这些在光 天化日之下的这种惨无人道、伤天害理的罪恶。

生存在中共这个恶魔统治的社会里,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大监狱,老百姓没有丝毫的民 主和自由,更没有人权可言。法轮功学员只是这个社会里的普通民众,他们信仰“真 善忍”大法,炼功强身健体,在这个社会里时时处处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 害。就是这样一群好人,中共却在往死里整,不给他们一点活路,这和“土匪”有甚 么区别呢?

人类社会应该是民主、自由与美好的环境,而不是“共匪”肆意逞凶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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