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老农津贴门槛更严谨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6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李明宗台北27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部分条文,老农津贴申领应具农保年资,由6个月提高到15年;不过,目前已领有老农津贴者权益不受影响。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估算,农委会1年总预算约新台币1240亿元,老农津贴占560多亿元;条文施行后,第一年可减少6亿元支出,之后逐年减少,15年共可减少460亿元。

现行条文规定,满65岁、申领时参加农民健康保险加保年资合计6个月以上或已领取劳工保险老年给付的渔会甲类会员年资合计6个月以上者,就可请领每月7000元老农津贴。

农委会主任委员陈保基在提案说明表示,现行规定使短暂从农或长期旅居国外者都可领取津贴,无法反映老农津贴“照顾长期从农者”立法目的,造成农业经费配置失衡,极不合理;监察院曾提纠正案。

他说,希望修法提高申领老农津贴的农保加保年资,且增列领取津贴须在国内设有户籍,最近3年每年居住国内应超过183日。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申领资格须为国内设有户籍的满65岁国民,且最近3年内每年居住超过183日者,此外,申领时参加农保年资须合计15年以上或已领取劳保老年给付的渔会甲类会员年资合计15年以上。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条文施行前已参加农保且持续加保,申领时加保年资合计6个月以上未满15年者,可领取减半的3500元津贴。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