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明女儿致伊春中级法院谷震墀庭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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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02日讯】谷阿姨:您好!

虽然我们未曾相识,是爸爸的案件,更是缘分,将我们牵系在一起。我相信,在正义和良知面前,您一定会有自己的坚守,并作出正确的选择。

我是秦月明的小女儿,我叫秦海龙。爸爸的经历,也许您已经了解了一些。转眼又一个父亲节过去了,我的父亲离开我们已经三年多了。去年的父亲节,几经努力,我们才再次在佳木斯监狱看到躺在冰柜里含冤离世的父亲……他的冤情一日不得以昭雪,我们永不轻言放弃。

三年多的日日夜夜里,爸爸在世时的为人和操守,鼓励着母亲、姐姐和我不断的前行;很多好心人在了解了我家的遭遇后,纷纷伸出了温暖的援手;加之海外媒体、国际组织及正义人士的关注,使我们顶着各种压力,一路坚持着走到了今天。

记得当我看到冰棺中父亲的遗体满身是伤、嘴唇青紫、口鼻流血,狱方却说是心脏病“猝死”。随后不到半月的时间里,佳木斯监狱又连曝凶讯——法轮功学员刘传江和于云刚相继“正常死亡”。为了还原真相,我们奔波于各级司法部门,历经官官相护、不接待、不作为的各种刁难和推诿。地方政府官员还对我们采取了跟踪、恐吓、住处监视、电话监听等卑劣的手段,试图吓退我们。

毕竟纸是包不住火的,在我们不断坚持和努力的过程中,父亲被佳木斯监狱虐杀的黑幕逐渐被曝光:在监狱中,警察和犯人对父亲施用了常人无法承受的“上绳”、“浇冷水”和“毒打”等酷刑折磨,逼迫他放弃信仰。为了抵制狱方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强迫放弃信仰的无理迫害,父亲在被调到“集训队”后绝食抗议,遭到当局强行灌食时胶管插肺,导致死亡。

2011年9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接收了我们递交的《刑事赔偿申请书》后予以立案。可立案后省高院却不让阅卷、不开庭审理、不做解剖尸检,承办法官王滨红甚至拒不出面,我们上百次的往返去省高法交涉询问,均无任何结果。

为阻止我们上告,2011年11月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勾结双城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了妈妈和我,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办公室的人曾直接进驻到前进劳教所,对我们隔离关押、强制洗脑,试图胁迫我们对爸爸的冤案“主动”提出撤诉,被我们拒绝了。

那年我才22岁,对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来说,那真是一场不愿再提起的噩梦。谷阿姨,您知道吗?500多个日日夜夜啊,在您可能都想像不到的谩骂、罚站、暴力拳打脚踢、电棍下,我是一分一秒地捱过来的!当亲身经历了这一切,使我联想到了冤狱中的爸爸,漫长的9年多的时间里,不知他在历经多次上绳、电棍、老虎凳、上大挂等等令人发指的酷刑中是如何承受过来的。

在已超过3个月法定时限的21天之后,即2012年3月30日,承办法官王滨红罕有的主动联系到我的姐姐秦荣倩,代表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口头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三十四条、二十七条规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规定,不予赔偿。”王滨红还诱导我姐姐尽快去找监狱管理局的相关人员,以便与佳木斯监狱“私了”,被她拒绝了。接着省高院的承办法官王滨红、视窗接待法官又开始了惯用的推诿搪塞,他们至今仍在公然的执法犯法。

虽然我们母女三人在这条申冤路上走的很艰难,但是过程中我们收获了很多关爱、鼓励、理解、支持和同情,也深为在正义和良知面前做出正确选择的人们而欣慰。根植于人们心底的普世价值观——即便在强权暴政的压力之下,越来越多的人们也敢于站出来呵护善良、维护正义。

佳木斯监狱“十一天内虐杀三人”这一令举世震惊的消息在国内外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引起了海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的关注。国际大赦将父亲被迫害致死和营救当时身在劳教所的我们作为重点案例追踪和营救。2012年7月16日,国际大赦发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呼吁中共当局:调查秦月明死因,并进行国家赔偿;立即停止对秦月明的妻女的酷刑或其他虐待等。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自2011年5月开始对父亲秦月明被迫害致死的案子进行追踪调查。“追查国际”表示:“所有迫害死秦月明的凶手,一个都别想跑掉,无论跑到哪里,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一定要追查到底.”

为寻求支持,姐姐秦荣倩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2012年6月走上街头征签,短短半个多月时间,超过15,000名乡亲签名按手印支持申冤。

从一开始,我们就明确表示过,如果佳木斯监狱能够公开虐杀爸爸的事实真相,向所有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公开致歉,并表示永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我们是可以考虑撤诉的。而今,地方政府官员采用卑劣的手段对付我们,真是令所有知晓真相的中国人对中共政府感到非常失望。

谷阿姨,坦诚的讲,写这封信我无意于求助您做什么,因为我们很清楚这个体制内执业者的处境和无奈。只是真心希望您通过我们一家的经历,能了解真相,从天理、道义和良知等方面,站到一个公正的立场上来对待此案,不给自己的未来留下遗憾。我想告诉您的是:现在世界各国政要、民众和正义群体更加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国际上正义的呼声愈来愈高。2013年12月,迫害法轮功的中央610头子李东生被抓,王立军、薄熙来已经入狱,周永康、江泽民早已经被国际追查组织清查,这些沾满法轮功鲜血的“血债帮”正一个个面临着被清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报应是不以人的意愿为转移的。

“追查国际”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司法系统进行全面追查,收集有关罪证。当年,国际法庭系统收集纳粹对犹太人大屠杀的证据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开始的。这次不同的是,全面收集中共迫害法轮功证据的工作几乎是与迫害同步进行的。在过去的几年中,“追查国际”已经收集到了大量的案例。对大陆法院的法轮功刑事判例的收集,要求“提供起诉书和判决书原件或拷贝件、扫描件,如果是数字化的文件,请尽量保存主审法官、陪审员和书记员的姓名和判决时间。”

作为法官,您是否细心考证过:中共指认法轮功为“×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譬如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没有书面文件,只是口头传达,要下面执行。因为迫害者知道,一旦这些政策落在纸上,将成为被后人清算的证据。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把责任都推给下面,推给具体实施迫害、参与迫害的各级法官、检察官和公安人员。其实,中共的统治阶层历来都是找底层的执行者当替罪羊。比如文革刚刚结束的时候,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马上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17个典型,都是看守员或者是审讯员,内部审讯之后枪毙。那些坚决服从党的政策的人,到头来都是这样的下场。柏林墙推倒后对打死东德青年的东德士兵的审判、二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都是对罪恶链条终端责任人的审判,审判词是这么说的:“当您代表权力机构来杀人时,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来违背自己的良心。”

既然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将爸爸的案件推给了伊春法院,您可以选择公正决断爸爸的冤案,也可以选择回避接手此案。如果您能站在正义一边依法依理断案,这不仅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更是在这段不同寻常的历史时期,给自己和后人留下宝贵的见证。

相信您一定能体会到,这封信是真心为您而写的。我希望并坚信父亲的冤情一定能得以昭雪,更希望阿姨您从中能尽快将自己解脱和解救出来。

最后祝您和家人能与法轮佛法结善缘、得福报。

秦海龙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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