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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运杀人北捷被控渎职 检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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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王鸿国台北21日电)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台北捷运杀人案,认定台北捷运公司、台北市捷运警察队未延误通报或就医、无刑事疏失,予签结。

被告郑捷5月21日在江子翠住家附近超市买水果刀,下午进入捷运江子翠站,搭捷运板南线到国父纪念馆站后转回,列车驶离龙山寺站,郑捷拿预藏水果刀对乘客进行随机攻击,造成4人死亡、22人受伤。

被害人家属事后控告北捷公司工安处安全课课长林贤梁、行车处行控中心主任控制员杨宗哲、江子翠站站长冯贻昌、列车司机员林明贤涉嫌公务员废弛职务酿成灾害、业务过失致死、业务过失伤害等罪嫌。

新北地检署以杀人等罪起诉郑捷,并求处死刑;林贤梁等人涉案部分则签结。检方讯问证人、家属等,并勘验北捷列车后,认定林贤梁非刑法所称的公务员,不构成刑法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

检方勘验发现,郑捷当天下午4时10分行凶,14分钟后,林明贤发现有乘客按紧急对讲机,随即回报行控中心,并请求通知捷运警察、管区、救护车。

杨宗哲接获通报后,4时26分转知江子翠站站长到月台上车确认,通报捷运警察队、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等单位。郑捷步出车厢后,冯贻昌尾随在后,并通报行控中心请求呼叫救护车,在4时30分与保全人员一同制伏郑捷,再进入车厢救护乘客;事发第一时间,江子翠站站务人员也引导救护人员。

检方认定无从推测北捷或被告等有延误通报、送医过失;捷运警察队人员编制多寡非北捷单方所能决定,难认捷运警察队有刑事疏失,并予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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