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夫妇遭非法庭审 瘫痪仍受重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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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04日讯】北京平谷区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对法轮功学员王自成、张爱平夫妇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旁听的亲友看到,王自成再次被迫害瘫痪,仍被铐着手铐脚镣,是被四个法警拽着胳膊腿拎进法庭的。

2013年10月29日,王自成、张爱萍在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平谷区国保大队警察及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此前王自成曾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前进监狱共七年,因长期被迫坐小板凳,致使他的坐骨神经损伤,两年多不能行走。2013年5月底王自成出狱回家,通过炼功,很快恢复健康。2013年10月底他再次被绑架后,在平谷区看守所又被迫害得无法行走,大小便失禁,全身麻木无知觉,且病情日渐恶化。

平谷检察院充当公诉人的是崔小琴,她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构陷王自成、张爱萍。王自成、张爱萍的两位辩护律师逐一进行了有力反驳,指出所有证据本身形式上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合法性,与案件无关,同时更进一步指出了这些证据恰恰证明了办案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严重违法,在对公民的非法抓捕中身穿便衣且不出示任何证件并实施暴力。

王自成、张爱平也叙述了他们修炼法轮功由体弱多病、脾气暴躁、自私的人变成了健康善良的好人,按照《转法轮》中的要求做真善忍的好人。他们发放资料是为了让人了解法轮功无辜受迫害的真相,告诉人们,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是不公正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是中共造假诬陷法轮功。二人提出当庭念一念所发的小册子,法官武林不许。尽管受到残酷的迫害,王自成身体状况目前继续恶化,从脚底到舌头部位全部麻木且下肢瘫痪,但是他在最后的陈述中声明,不恨那些迫害他的人,因为是修炼法轮功才能做到,不然的话根本不可能。

两位律师在最后陈述中指出: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在1999年以后在中国变成了非法行为,而在世界其他国家(包括香港、台湾等)是合法的?做好人怎么成为法律打压的对像?其反抗是和平的、理性的和非暴力的,没有触犯任何人类良善之法。法轮功是否是×教也不应该由法律和其他社会机构评判。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违背了宪法关于信仰自由的规定。法轮功并不在公安部2005年公布的十四种邪教的名单中,中国至今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刑法三百条、两高的司法解释是违宪的。散发宣传品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体现,法律应当尊重和保障自由和人权。无论言论、结社、出版、游行示威、宗教信仰还是免于恐惧的自由,都是基本人权。法律一旦被政治绑架,必将失去公正性而成为一种工具。

律师当庭提出立刻无罪释放王自成和张爱平。

法庭当庭没有作出判决,目前王自成、张爱萍夫妇都被非法关押在平谷看守所。他们的家人也一直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王自成、张爱萍夫妇坚持对“真、善、忍”法轮大法的信仰,曾经多次遭到中共迫害,其中王自成2003年至2013年期间遭受长达八年的非法关押,两年多无法走路。张爱萍在2003年因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女子监狱,饱受精神折磨,于2007年出狱。

(文章来源:明慧网;责任编辑:叶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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