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欺诈 加国投资者要应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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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高清宇编译报导)据周一公布的一份报告,加拿大没有一个正式的、充分防范诈骗投资大众的策略。 该报告的重点是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诈骗行为,从外汇和房地产诈骗,到庞氏(Ponzi)骗局和网络欺诈行为。

据CBC新闻报导,加拿大投资者权利基金会(FAIR)于周一在56页的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其中包括,加拿大监管部门应该更好地跟踪欺诈投诉,并公布其结果。他们还呼吁建立一个国家举报方案,并要求现有的机构为了同一个目标更好地合作。

*日益严重的问题

受加拿大工业部资助的FAIR说,虽然备受瞩目的案件并不多见,但投资者欺诈行为在加拿大确实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加拿大设立了许多不同的机构来保护投资者,但都是理论上的,实际上被打击的投资欺诈在加拿大各地都不一致。

安省证券委员会在周一的一个单独的报告中表示,一个新的反欺诈机构在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间与OPP和加拿大皇家骑警合作进行了14项调查。机构还对另外的3个案件提出了刑事指控,并已开始了四个“准刑事”诉讼。

FAIR 说: “虽然我们相信在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的执法部门都有一个好的愿望,并精通他们工作,但我们不知道监管部门是否知道在加拿大各地或特定司法权地区到底有多少诈骗案。举报诈骗的个人投资者非常稀少,因此收到的投诉个案的数目很可能只是加拿大投资欺诈的冰山一角。”

FAIR说,这些投诉都是不向公众公开的。“证券监管部门发布不同数量的信息,但最近几年都没有发布过任何信息,这是有问题的,因为我们发现投资者很少知道有证券监管机构,他们发现被欺诈时一般都是报告警察机构”。

加拿大FAIR执行董事格罗斯(Neil Gross)说,这使得公众很容易上当受骗,得不到全面的报告。“我们关注的是,没有这些资料,没有人能够对加拿大的投资诈骗金额进行一个可靠估计,也很难评估投资者是否得到了保护”。

FAIR还提议,除了整体上需要更多的资料外,加拿大还需要一个集中的数据采集点来组织这些数据,以帮助减少欺诈案件。 “加拿大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收集、跟踪和报告投资欺诈案件,并将这些信息汇总在在国家层面的框架下”。

报告说,虽然证券监管机构受省和地区所管辖,2011年最高法院对“创立国内证券监管机构”的裁决认为:“建议法案的具体工作是解决真正的国家层面的重要事情和范围,包括国家数据的收集。 ”

FAIR说,该系统可能存在着缺陷,但这并不能免除投资者应该承担的责任。该游说团体说,我们从报告中应该接受的最好的建议是“有关欺诈的协调教育计划,包括必须检查登记、背景、凭证和其他资料”。

根据FAIR,虽然比较安全的投资资源确实存在,但反投资诈骗集团体的信息支离破碎。这导致了在一些地区教育不足而在其他地区则资源的重复。 “至关重要的是,登记检查工具应加以改进, 以让投资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搜索就能够找到他们需要的保护自己的所有的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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