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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师专栏】

遗嘱、生前信托和家训

——专栏三年庆,好文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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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31日讯】我这两周在西岸拜访亲友,一位朋友住在她妈妈遗留下来的家,我问她她妈妈将房子传给她吗?还是她帮所有兄弟姊妹代管?她回答说,妈妈晚年身体很差,她卖了自己的房子搬来跟妈妈住,好照顾妈妈,妈妈因此将这位女儿列为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女儿之后可以直接继承房产。我跟着问,这样安排,她的兄弟姊妹能接受吗?她答说,她就剩一个姊姊,继承这房子后,她本想将这房产和姊姊平分,但就在这时,她发现原来爸妈还有个价值不斐的投资账户,而姊姊更早前就偷偷请妈妈将她(姊姊)列为这账户的唯一继承人,完全排除掉了我这位朋友。我这个朋友的个性敢爱敢恨,当她发现后,毅然决定将房产留给自己,并在和姊姊吵完架后,俩相断绝来往。

另外,拜访一对亲戚时,他们问了我资产传承规划的法律问题。他们打算将祖传家宝、骨董收藏品等等逐一条列,逐项选定继承人,理由是,他们的两个孩子这几年为了谁可以得到祖母的骨董家俱,已经时有摩擦,这对父母不希望孩子将来为了更多传家之宝,撕破了脸。

对遗产的分配有特定想法的话,就得考虑做“遗嘱”或“生前信托”,这些法律文件可以保障遗产确实按照您的意思分配给后人,且某程度上能防范后代子弟争产失和,因为毕竟在文件郑重明言了,比单纯将孩子列为联名所有人或受益人较为明正言顺。就像我过去说过的,当有两名以上子女时,将银行账户或房产与特定子女联名,经常反而会让财产过于复杂、伤害到子女间的感情,且对家产的保护也未必有利。

因此,做遗嘱或生前信托才是正道。但若要更有效防止子女失和,做爸妈的还应写下“家训”来补充遗嘱和生前信托,认真训示子女互助相爱。这听来八股,但子女通常都会努力遵守父母的遗训,我的亲戚们听了,觉得很有道理。(注:本文初刊于2012年9月)

责任编辑:孙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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