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房地产业新规定 消费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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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庭微比利时报导)从2015年1月1日起,比利时房产出售及出租业务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如果正在出售或者出租的房产属于受保护或者是被列入历史遗产中的房产,都必须把房产的这一特点告知买者或者租客。违规者将面临一万欧元的罚款。

在比利时,受保护或者被列入历史遗产中的房产是不能随便被改建的,即使房产的主人也不能。因此,客户在购买或者租用这类房产时必须得知道自己一旦购买或者租用此类房产后对房产的改建有一定的局限性。弗拉芒房地产业联合会(CIB Vlaanderen)的发言人Dajo Hermans表示:“潜在买家或者租户必须得能够知道他们所感兴趣的房产是否在此类房产之列,因为这类房产是带有一定约束条件的。比如,这类房产不能被随便拆除,如果房主要想对房产的某一部分进行装修,要得到遗产局的允许。”

新规定指出,任何出售或者出租此类受保护房产的人都必须要在其房产广告或者海报中明确标明“此房产是受保护”这一信息。

除了房产受保护情况外,还有房产的能效证书(EPC)、房产的电路测试证明以及房产是否易被水淹,这几个方面也早就被规定为房主在销售或者出租房子时必须报告的信息。

房地产业联合会表示,他们很高兴这个新规定能够保护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但与此同时,房产交易也将会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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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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