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好官遭劳教 邮政局副局长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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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01日讯】明慧网报导,原黑龙江鸡东县邮政局副局长,时年69岁的穆德富,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获得巨大变化。1999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他被撤销副局长职务,遭非法劳教,身份证被长期扣押。穆德富予2015年9月21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

穆德富在《刑事控告状》中这样写道:

我于1994年8月20日参加李洪志师父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的十天法轮功学习班。回到家乡后,就在鸡东县、鸡西市洪传法轮功,截止1999年7月20日,鸡东县已有3200人学习法轮功,鸡西市约5000多人。凡是学炼法轮功的人,都获得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给国家节省了很多医药费。修炼的人都能在“真善忍”的修炼原则指导下,严格要求心性的提高,增强了自我约束的能力,自觉的行善积德做好人。

质量不合格给多少钱也不会验收

一九九七年,我负责单位两栋楼房的建设和质量验收,开工时,建筑商到我家把四万元人民币放到桌上起身就走。第二天我找到他告诉他“你给我的四万元,我会在适当的时候返还。你要认认真真把楼建好,质量不合格给多少钱我也不会验收的。”

在负责职工住宅楼建设立柱基础时,发现建筑商偷工减料,三个立柱基座设计应为国标钢筋。但建筑商采用的是普通钢筋,我发现后要求建筑商拆除用国标钢筋重建。我知道拆除重建需十五六万元左右。建设商找到我说:“穆局长,你能通容的话,我不会让你白帮忙的。”我当即拒绝,他们只好重建。按当时的3%的提成,好处费应为二十一万六千元,这在当时是不成文的规定。可我没有拿一分钱好处费,我修炼法轮功了,我知道怎么对待这件事情。

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我把当时就用建筑商的名字存到银行的那四万元钱存折还给了他,他说:“我搞建筑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给钱不要的,都是嫌钱给的少,你真是一个好人”我知道他认可的是什么,我如果不修炼,在垂手可得的利益面前我怎么会不动心呢,我心中的理念是:我要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

撤销副局长职务 非法劳教 扣押身份证

可是江泽民在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的灭绝性的残酷迫害,其迫害的理由仅仅因为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以下是我个人遭受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鸡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政委一行五人将我绑架并非法关押到鸡西市第二看守所六十六天,狱警让犯人搜我身,打我、骂我,并将我家两台电脑抢走。

二零零一年,我被撤销副局长职务,月工资由一千二百元降至七百元。

二零零三年,因我往明慧网写鸡西市公安局迫害的事实材料,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清华在三月十五日将我非法劳教两年,先后被关押在鸡西市第二看守所和劳教所,受到非人待遇,狱警指使犯人打我、骂我,揪我耳朵,不让洗澡,并在精神上对我进行摧残。

二零零六年,鸡东县东风派出所警察丁宇非法扣押我个人居民身份证,限制我外出。警察不定期到我家进行搜查,严重干扰到我及家人的正常生活,我妻子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刺击,至今仍然精神恍惚,总担心公安局来我家抓人,并得了严重的心脏病。

我是含着泪水写的这份控告信,回想起来我遭受的迫害,心里难受至极。

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我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对江泽民立案调查并依法惩办。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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