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大教授:解散党组织 中国人才有人权

人气: 163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5年1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中国大陆依法治国”研讨会日前在台大社科院举行,台大国发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表示,“中国特色人权观”的亚洲价值论背离普世价值,因为中共党组织独揽国家权力,造成中国法治及人权最大的伤害。他强调,中国要谈依法治国,根本之道是“解散党组织”,中国民众才有人权可言。

中华民国代表张彭春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有纳入亚洲儒家思想

曾建元在“中国大陆依法治国”研讨会上,发表论文“人权就是人权、亚洲价值、中国特色人权观与普世价值论”,他提到1993年中(共)国、新加坡等几个国家提出所谓的亚洲价值论,批判以《世界人权宣言》为中心的普世价值论。

曾建元表示,这些国家认为亚洲是建立在以家庭为中心,而西方的人权观念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借此为他们国家的人权问题状况做辩护。他们还进一步批判,西方国家利用普世价值的概念,去干涉其它国家的内政。曾建元强调,其实以《世界人权宣言》为中心的普世价值论,包括了亚洲价值论。

曾建元说,因为从《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过程来看,亚洲价值和普世价值对立的问题是不存在的。他说,因为1947年联合国大会起草《世界人权宣言》时,中华民国驻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代表张彭春(1892-1957)说服了与会者将亚洲的儒家文化融入了《世界人权宣言》中,对世界人权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

曾建元举例,在联合国起草《世界人权宣言》时,有人提到人的本质问题,谈到人是理性的动物;当时张彭春提出,人除了是理性的动物,人还有良心,因为儒家思想里有“人皆有恻隐之心”,也就是你看到有人受苦会感同身受,这不需要理性的思辩,也不需要学术训练,这是人的天性,结果得到联合国的支持,将“良心”一词写入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条文中。

华人民主书院董事曾建元认为,随着网路技术的发展,“中共五毛党不见得还能控制言论”。(大纪元)

他再举例,张彭春当时有提到,儒家的伦理是从家庭出发,他把家庭关系放大到人和社会、人和国家、人和世界的关系,也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世界的人类应当像家庭的兄弟姐妹般互相对待,也被放进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这告诉我们人权的实现,不是只有单一个国家的责任,而是全世界人类“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互相对待”的问题。

中国特色人权观与普世价值论背离

亚洲价值论提倡者说,国家主权高于人权,联合国或其它国家不能任意以人权名义,干涉其它国家内政。曾建元说,这和张彭春所提“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概念抵触。他强调,《世界人权宣言》的普世价值无需质疑,反而“中国特色人权观”的亚洲价值,才需要被质疑政府会危害、侵犯人权。

曾建元说,中(共)对人权的看法,主张有先后秩序,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然后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1997年10月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被放在最后头(1998年10月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未正式批准该公约),“中国人权仍有非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一切要服从共产党领导,他说,这个宪法原则贯穿到所有国家的体制、政策、法令,共产党帮人民决定,你可以有什么样的人权,这违背了《世界人权宣言》中儒家思想强调的人的良心是天性。

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确立了维护和保障人权,是普世的基本道义原则。曾建元强调,中(共)国宪法的这种党国体制,和《世界人权宣言》谈到,人权是抵抗国家对人民不当的干涉,“正好是互相冲突的,这会使得普世人权的价值,在中国大陆实现成为不可能。”

解散党组织 中国宪法要把共产党领导的原则拿掉

曾建元表示,在中国大陆的每一级法院,都有相应的政法委员会贯彻党国的意志,司法不独立就没有机制帮助人民去抵抗来自于党国对人权的不当干涉,也就是中国法治对所谓人权的保障很空洞,所以“谁能来帮中国人民保护、伸张他们的人权,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他说,在西方国家,人民有集会结社的权利,这是人权的一种展现。他们对于人权的问题,西方国家是一定要有独立的司法,来对抗国家的行政、立法权力。但在中国大陆共产党是独揽整个国家权力,这种党组织是对中国法治、人权的最大伤害。

曾建元强调,“中国大陆想要依法治国”,根本的解决之道是“解散党组织”,在中国宪法的层次确立这个方向,“一定要把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原则拿掉”,中国大陆应该走向民主,要有不同的政党互相竞争、制衡,还政于民、由人民(投票)决定交给哪个政党来执政,中国人民才能享有世界人权的普世价值。#

责任编辑:林诗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