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重审平权法案 亚裔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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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10日讯】据美国之音报导,美国最高法院12月9日(星期三)在听取一个有关平权法案案件的庭辩之后似乎出现意见分歧。这一案件有可能结束在美国高校的平权法案项目。

美国最高法院12月9日(星期三)开始重审有关平权法案的“费舍尔vs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案。(Getty Images)

该案起源于一名白人学生阿比盖尔·费舍尔在2008年申请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而未被录取后状告法庭。费舍尔和她的律师争辩说,该大学的录取政策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就是保证平等法律保护。

星期三为时90分钟的庭辩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听取挑战该大学对部分学生采取“整体”招生制度的案件。最高法院在2013年将此案退回联邦上诉法院,上诉法院作出有利于该大学的裁决。

在星期三的庭辩中,保守派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认为受益于平权法案的非洲裔和其他少数族裔美国学生也许应该上那些要求比较宽松的学校。他说:“我对德克萨斯大学可能有较少非洲裔学生的事实并不那么看重,也许应该少。我认为这不能说明德州大学尽可能多地招收黑人学生是一件好事。”

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80%的入学新生是根据该校一个为德州各高中排名前10%的学生预留计划招收的,不问族裔背景。另外20%则根据学校所谓的“整体”审批程序筛选,考虑因素包括考试分数、课外活动、个人成就、工作经验、社会经济状况、社区服务、家庭责任和族裔背景。

加州华裔前去示威 呼吁法院支持费舍尔

当日,曾于今年5月联合全美64个亚裔组织向美国教育部和司法部就哈佛大学歧视亚裔孩子提出申诉的美国亚裔教育联盟在最高法门口集会示威,呼吁法院做出有利于原告费舍尔的判决。

亚裔教育联盟主席赵宇空当天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被告德州大学打着“平权法案和族裔多样性”的旗号歧视亚裔,真正的平权应以申请人的社会经济状况为出发点,而非种族背景。

他说,希望最高法院能消除种族因素,至少能对其做“进一步限制”。与其他族裔相比,目前亚裔在大学录取时面临“最大的歧视”,如在德州大学,亚裔SAT(大学入学考试)至少需比其他族裔学生多考46分才能获得录取机会。

从加州赶来参加示威活动的加州教师王耀明向记者说,目前华裔、印度裔、韩国裔学生的族裔背景在招生中处于“减分”地位,这违反宪法关于“平等保护”的规定,从某种程度来讲,亚裔学子努力学习反而在受到“惩罚”。

洛杉矶亚美公义促进中心“坚定支持”种族平权

但是并非所有亚裔团体都支持这种观点。以洛杉矶亚美公义促进中心(AAAJ),亚美法律辩护和教育基金会(AALDEF)和全美亚太裔律师协会(NAPABA)为首的160个亚太裔组织亦曾与11月发出简报,呼吁最高法院支持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的种族平权政策。

星期三,亚美公义促进中心再次发表声明,“坚定支持在高等教育中推行机会平等和平权行动”。

亚美公义促进中心法律诉讼部主任Laboni Hoq在声明中说,反平权者所称的限制亚裔学生、照顾非洲裔和拉丁裔学生进入名牌大学的招生配额是“谎言”,而亚太裔学生不仅在过去是平权法案的受益者,如今还是。

声明说,和“模范少数族裔”的神话相反,亚太裔群体中的菲律宾、泰国、老挝、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学生进入美国加州大学(UC)系统比一般录取率都低。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计划将对这些学生有利。◇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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