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48年次 105年可请领减给劳保年金

人气: 208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2日电)劳保局今天表示,民国48年出生的劳工朋友,可在民国105年满57岁时,请领减给老年年金给付。

劳保年金从民国98年起施行,到了104年11月底领取人数已达73万余人。按劳保条例规定,从劳保年金施行日开始,老年年金的法定请领年龄是60岁,第10年起提高1岁,其后每2年再提高1岁,直到65岁为止。

以此推算,46年(含)以前出生的劳工朋友,年满60岁即可请领;47年次的劳工朋友,请领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龄,是民国108年满61岁的时候,而48年次的劳工朋友,则是民国110年满62岁的时候。

由于劳保老年年金可提前请领“减给老年年金”或延后请领“展延老年年金”,劳保局说,不论提前或延后请领,都是依劳工提前(延后)1年减给(增给)4%的比例发给老年年金,“最多可提前5年,延后请领则最多增给20%,劳工朋友可依个人的经济条件,预作退休生活规划。”

“目前年满60岁,劳保年资超过15年的退休劳工就可提出,或依个人意愿提早5年在55岁请领。”劳保局说明,由于老年年金法定请领年龄逐年调高到65岁,所以48年次的劳工朋友,请领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龄是62岁(民国110年)。

如果想要提前请领“减给老年年金”,要以62岁为起始点往回推算,“最快可在民国105年满57岁时,可提前请领;若想延后请领也是要以62岁为起始点往后推算。”

劳保局提醒,请领减给或展延老年年金给付,一经核付,日后减给或增给比例不会再变更,请劳工朋友多利用劳保局在各地办事处提供的“临柜试算”或以自然人凭证“网路试算”,仔细试算后再做最佳选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