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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五

三辩护律师:被告无作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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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华资国宝银行涉嫌房屋贷款欺诈案,昨天(2月24日)在纽约州刑事法庭继续审理,国宝银行及其两位前主管、副总裁、首席信贷长王耀华和贷款申请部主管谭伟雄的辩护律师继续完成开案陈词。

国宝银行的辩护律师John Wing指出,构成有关欺诈的核心是盗窃房利美的贷款,但是检方至今说不出被告盗窃房利美多少钱?也没有证据证实被告有盗窃房利美的主观意图。
  
案件揭开华人“没钱交税”却“有钱买房”的怪现象,John Wing给陪审团先“打预防针”:该案在资讯同样的情况下,用不同的眼光审视,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就如同2+2、2-2、2÷2会看到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因此他请陪审员在后续的律师盘诘证人环节,务必保持开放的思想。

王耀华辩护律师:获利方不是主管

  
针对开审首日提及的陈姓闽籍女士,一名不会讲英文、夫妇两人年收入合共2万4千美元的“低收入穷人”,却贷款购买一栋98万美元豪宅案例,国宝银行首席信贷长王耀华的辩护律师告诉陪审团,贷款专员余启斌为了让这个贷款申请看起来真实可靠,做了一个详细计划。获利方是余启斌和陈女,并不是王耀华。王耀华领取固定薪资,也没有加班费,最初的年薪1万8千美元,工作17年后涨到8万8千美元。
  余启斌等贷款专员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佣金提成,其中业绩最佳者一年收入30万美元。律师指“余启斌与陈女都是唯利是图(follow the money)的贪婪之辈,他们联手作假文件骗过银行主管谭伟雄、王耀华,现在为了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又作控方的污点证人,把责任推给主管,指主管让他们作弊。”

谭伟雄辩护律师: 主管无分红也无骗贷动机

  
国宝银行贷款申请部主管谭伟雄的辩护律师介绍,今年59岁的谭伟雄出生于香港,从香港银行做职员开始,1991年移民美国后,应聘于国宝银行。国宝银行贷款部有三个不同的环节:贷款申请发放、处理和审批,谭伟雄负责审批。地检官针对的32个问题房屋贷款中,谭伟雄只涉及其中的12宗。
  
律师说,谭伟雄的确为新来的贷款专员提供培训,但是与检控官描述的并不一样,他是依据房利美的贷款标准做贷款知识培训,然后由有经验的贷款老手带新手(问题出在这里)。律师在陈述中强调,谭伟雄早九晚五上下班,2005年的固定年薪3万5千美元,2010年才涨到4万美元,收入低于业内大银行的平均水平,没有浮动薪酬或分红等激励性收入,也没有替客户用假文件骗取贷款的动机。
  
周三开始,法庭将陆续传召纽约州银行管理局、房利美官员与其他作假的贷款人等证人。◇

责任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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