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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九

证人:借款客户配合银行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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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华埠国宝银行涉嫌房贷欺诈案3月9日继续庭审,代表国宝银行的律师John Wing继续盘问贷款人陈启真(Qi Zhen Chen音译),律师的问话重点放在挖掘陈启真是否自己提供了不实贷款资料,欺骗银行工作人员,使其在受骗的情况下做出放贷决定,但是陈启真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欺骗银行,是国宝银行贷款专员南泽琼(Michelle Nan)告诉他“怎么才能贷到款”,自己只是“配合”以及签名,南泽琼从来没有告诉他这样的做法违法。

2006年,陈启真申请8万美元住房贷款时的月收入只有1,200~1,500美元,不符合贷款条件。陈启真说,几家银行看过他的报税单后,都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唯独国宝银行没有拒绝,其贷款专员南泽琼还教他怎么做才能贷到款。

陈启真说,南泽琼要他提供一个离纽约近的工作地址,并帮他虚构了在这家新泽西餐馆工作的收入证明,又告诉他什么时间跟新泽西餐馆的前台小姐打电话,串通如何应付银行的审核员:称陈在这家餐馆担任经理,月收入2,200美元。

“这么说你也知道,申请贷款是根据这个假的工作资料,是吗?”辩方律师试图证明,借款人对这场贷款骗局心知肚明,但是陈启真坚持说:“都是南小姐教的,我要贷款,她需要什么文件我就配合她,她告诉我这样才能贷到款,我英文什么都不会,她不告诉我,我如何知道怎么做?如果她告诉我,报税单不合资格,那我就走了,她没有这么说,我就继续做手续,他们叫我怎么弄我就怎么弄。”

贷款申请文件中有一份署名“李华(Hua Li)”的保姆证明信,自称替陈启真照顾儿子,陈每个月给李华200美元劳务费,作为支持陈启真的信用记录。陈启真回答律师盘问说,这份文件“是银行造假”,那时他还没有儿子,他也不认识“李华”。2006年太太怀孕后,才偶尔在太太不舒服(当时他在外州打工)时叫过来帮忙,当时的保姆叫“阿姨”

从上周四至本周一,律师已经盘问证人陈启真整整两天,但无论律师抛出什么问题,陈启真都坚称,所有的贷款伪证,都是银行职员提示、引导其提供的,甚至让他在空白表格上签名,有些伪证他之前没有见过。目前证人把责任都推到贷款专员身上,接下来银行的贷款专员将出庭作证,他们将如何辩解,到底谁是造假的主体?请关注本报的后续报道。

责任编辑: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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