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林佳龙:4/7为台中市言论自由日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廖壬楷台中6日电)26年前,“自由时代”创办人郑南榕为追求言论自由,勇敢拒捕自焚殉难,台中市长林佳龙今天宣布,每年4月7日为台中市的言论自由日。

林佳龙表示,过去的台湾曾处于威权统治的状态,言论自由受到相当程度的箝制,1989年4月7日,郑南榕正是为了捍卫言论自由,拒绝当时执政党所罗织的叛乱罪名,更在军警企图逮捕之际引火自焚殉难。

这起事件不仅令人心痛,也为1991年废除刑法100条的运动埋下种子而萌芽茁壮,也让台湾的民主政治更成熟稳定。

“言论自由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与重要基础”,林佳龙指出,台中市政府自今年起,订定每年4月7日为言论自由日,期盼社会在享受言论自由的今日,莫忘郑南榕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

为此,台中市政府已于今年3月30日发布并下达“台中市政府言论自由日纪念活动实施要点”,强调言论自由为人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的维护,让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的功能得以发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