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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福党周雪芳纽约判一年 加州官司未了

罚没不足补偿受害人 刑期加倍 刑满后递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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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钟鸣纽约报导) 6月26日,祈福党成员周雪芳(Xuefang Zhou,音译)在曼哈顿高级法院被判1年,外加罚没12,352美元。在纽约被定罪之后,周雪芳还有在加州旧金山的指控没有结束,还将在加州继续受审。

62岁的周雪芳在去年10月持旅游签证入境美国。10月24日上午8时许,周雪芳的两名同伙于喜士打街(Hester St)190号附近与受害人、一名65岁的老婆婆搭上话,两名同伙一唱一和,一人假意向老婆婆打听某名医,另一人声称自己认识那名医,然后骗得受害人一同去找周雪芳。周雪芳供认,两名同伙将受害人介绍给她后,她对受害人说,其儿子被诅咒厄运,随时都有危险,除非受害人将现金和珠宝拿出来交给她,由她为其儿子举行仪式祈福驱邪,并承诺仪式结束后会将财物退还给本人。

然后,周雪芳指示受害人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至指定地点,用于举行仪式。仪式结束后,受害人发现包中约6万元现金和价值3, 500元的珠宝已被调包,里面只有几瓶水,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此时,周雪芳与同伙早已逃遁无影,受害人随即报警。

犯案以后,周雪芳于10月28日晚在肯尼迪机场试图搭飞机逃回大陆,被纽约警局逮捕。

在5月28日周雪芳于曼哈顿高级法庭认罪时,法官曾表示,如果周雪芳无法对受害者做出赔偿,将会把刑期加倍。实际上,周雪芳所罚没的12,352美元不足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她的刑期也确实被“加倍”。在2013年,曾有5名祈福党在纽约被抓,五人均判6个月,没收全部财产,而周雪芳的刑期是上述五人的两倍。

周雪芳的辩护律师翁振信(John Yong)表示,在刑满后,周雪芳将被递解出境。

华裔检控官主理案件

本案由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华裔助理检察官于之荷(Rosemary Yu)负责检控。于之荷介绍说,在调查与检控过程中,有很多的华裔执法人员参与。“这个案子中,要了解受害人为什么会受害,必须要对中国的传统有所了解,”于之荷说,“好在陪审团最后能够理解这个文化背景,对嫌犯定了罪。”

于之荷表示,自己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案件,并忠告想以身试法的人:“2013年我们判了5个这样的人(祈福党),在皇后区、布碌崙都有,我希望以后不用再检控这样的案件。”

责任编辑: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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