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咨处讲座:房东、租客如何合法争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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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04日讯】(大纪元讯)华人租客租房,很多时只着眼于租金是否便宜,租住单位是否位处或接近中国城,对自身权益能否获得保障,却不甚了了,不幸遇上租务纠纷,吃了大亏才找人求助。华人咨询服务处房屋理财教育部与大都会租客组织(Metropolitan Tenants Organization)5月27日举办讲座,就租客权利与责任、押金、维修、逼迁、租客被关在门外及报复等租务问题,针对性地提供实用资讯。
  
大都会租客组织外展主任里佐(Regina Rizzo)获邀担任是次讲座讲员,华咨处房理部主任陈丽君负责翻译。里佐在讲述租约时强调,租约是保障房东与租客权益及订明彼此责任的重要文件,租客租住心仪公寓时,应该与房东签署书面租约,这不仅保障租客可在合约有效期内租住有关公寓,其实也向房东保证了租客会依约租住并按时交租。
  
里佐向大家建议,租客在入住与搬出公寓前都应该拍照取证,以保证自己缴付的押金(或称按金)不会被无理扣起。她又表示,租客在租约期满时搬走,应该把公寓清理干净,包括电冰箱或炉头,然后要求房东到公寓一同检查,并签字证明公寓状况良好,这样便可保证押金可获全数退回。她指出,房东在租客搬走后45天内需退回押金及附加利息。但她也补充,房东有权因租客损毁公寓或拖欠最后一个月租金而扣起部分或甚至全数押金。
  
里佐指出,芝加哥租务法令有完整的条款针对公寓的维修,其中包括租客有权以书面要求房东在14天内对非租客造成的破损进行维修,否则租客有权自行或雇人维修,然后扣起部分租金不付,并出示有关单据证明。
  
但另一方面,里佐说房东也有权因租客欠租或违反租约而拒绝更新租约或终止租约。她补充谓,房东因租客欠租可发出5天通知书以催收欠租,因租客违反租约条款则可发出10天通知书以责令租客纠正。她续称,房东可在租约到期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书,知会租客终止租约或不再续约,若租客届时不搬走,房东可向法庭申请迫迁令。
  
她提醒房东,千万不要试图以更换门锁,拆除门窗,关掉水电服务或破坏租客财物来迫走租客或阻止租客进入其租住的公寓,因为这等行为均属违法,房东会因此惹上官非。最后,里佐提醒租客应该尽量保留所有与房东往来的信件及有关收据为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诉讼。
  
华咨处获美国房屋与都市发展部(HUD)认可,提供有关法拍的辅导及协助。其房屋理财教育部每月举办讲座,还举办“置业安居”研习班,协助地税上诉,协助申请老人屋及廉租屋,接受申请长者小型房屋维修、节能补助、能源及冷气补助等计划,以及提供单对单房屋理财或避免房屋遭法拍等辅导。华咨处地址:2141 South Tan Court, Chicago, IL 60616;电话:312-79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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