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多家媒体报导中国的死囚器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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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自从中国政府表示从今年1月1日停止摘取并贩卖死囚器官后,德国多家媒体报导了在中国发生的死囚器官交易,并质疑这项声明的可靠性。

《法兰克福汇报》:庞大的心脏、肾脏交易

2015年3月17日,德国《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在题为《庞大的心脏、肾脏交易》的文章中报导了中国的死囚器官交易。该报总部位于法兰克福,发行量超过35万份,是德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

文章描述,中国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落马后,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周永康参与了死刑犯器官移植。今年年初,中国颁布了新的规定——停止以前一直在实行的死囚器官移植。十年来,这种普遍发生的情况受到国际卫生机构和人权组织的严厉批评。中国政府在2005年首次承认使用死囚器官,然后又宣布将逐步停止这种做法。

文章援引香港凤凰台的报导称,黄洁夫指出,关于器官移植的很多事情还没说明,很多都是肮脏的、不透明的。黄还暗示,以前器官移植的数字在中国是保密的,因为在中国死刑犯的数量是国家机密。

文章最后还写道,在中国被禁止的打坐运动——法轮功的追随者一直指控,有上千名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摘取器官。还有关于三年前出事的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和警长王立军,(指控)他们通过警察、监狱和劳教所进行囚犯器官交易。

《法兰克福汇报》:新规定有“后门”

《法兰克福汇报》在今年1月2日也刊登了题目为《器官捐献仅能来自自愿》的文章。文章称,十多年来,中国的器官“捐赠”非常多,它们主要来自被执行死刑的囚犯。对于安全机构和移植中心而言,这项长期被掩盖的行为是一项很好的生意。医院和一些医生通过这些免费的“器官”从病人那里赚得大笔钱。有的病人还来自国外,也从中国的“(器官)供应”获得了好处。文章还提到,中国90%的器官来自死刑犯。

文章指出,今年中国开始“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但新规定留有后门:根据新规定,死刑犯也可以“自愿”捐献器官。人权机构担忧,这会使新规定打折扣。被判刑的囚犯处于迫不得已的境地,他们与家人可能受因为安全机构的压力(而“捐献器官”)。

《时代周报》:质疑“停止摘取死囚器官”

2015年3月10日,德国《时代周报》(Die Zeit)转载《法新社》消息,对中国的“停止摘取死囚器官”表示质疑。文章称,中国从今年年初强调逐渐停止摘取死囚器官。中国卫生部前副部长黄洁夫对《第一财经日报》(China Business News)表示,器官只能来自于自愿捐献。但是全世界的医生警告,很多器官可能仍来自被处死的犯人,只不过被贴上“捐献”的标签。

《医生报》:中国最新声明的背后隐藏了什么

2015年2月9日,德国《医生报》(Ärzte Zeitung)网站刊登了美因茨大学医学教授李会革发表的文章《中国最新声明的背后隐藏了什么》。

文章中写道,2014年12月3日中国器官捐献委员会负责人、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宣布,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器官移植只能来自自愿捐献。但是来自中国的报导显示了完全不同的情况:黄洁夫说,“囚犯像以前一样,属于有资格捐献器官的候选者”。

文章接着表示,中国从1970年代开始,被处死的囚犯器官就用于器官移植。从1984年开始,有了官方许可的摘取死囚器官的法律。2005年黄洁夫第一次承认,超过90%的器官移植都是来自死刑犯。

使用囚犯器官进行移植手术是违背医生伦理的。无论是世界医学协会(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简称WMA)还是移植协会(The Transplantationsgesellschaft,简称TTS)都明确表示,死刑犯的器官不可以作为移植器官使用。器官捐献来自自愿是器官移植的基础原则。而死刑犯的“捐献”,人们则无法确认器官捐献到底是自愿还是迫于外界压力,所以多年来中国使用死囚器官(的行为)一直受到国际医生协会和人权协会的严厉批评。

2007年中华医学会(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简称CMA)给世界医学协会写信,书面保证停用死囚器官。众所周知,这一保证只是一纸空文。2013年10月,38家医院院长签署了《杭州决议》,保证自愿停用死囚器官。但后来TTS从中国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表明,这些医院并没有遵守诺言。

文章称,2014年3月黄洁夫宣布把囚犯器官整合到中国器官捐献和分配系统里。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他明确表示,囚犯也是公民,有权利捐献器官,从囚犯那里摘取的器官将录入中国国家自愿器官捐献系统。这样所谓的“死刑犯器官移植”就不再存在了。

黄洁夫说,不是不再使用死囚器官,而是要禁止医院和医生的器官私人交易。也就是说,黄洁夫是要把死囚器官贴上自愿捐献的标签,这一掩盖企图引起了国际移植专家的愤怒。

接着,文章回顾了2013年欧洲议会关于中共活摘器官的决议。2013年12月12日欧洲议会“对于持续并且可信的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的系统地、在国家允许的情况下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的报告表示严正关切,其中包括从因宗教信仰而遭监禁的大量法轮功学员以及其它宗教团体成员及少数民族人士的身上摘取器官”。

随后,意大利(2014年3月5日)和加拿大(2014年11月6日)也通过了类似的决议。

在中国政府的新声明(指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中,除2015年1月1日的实施日期外,没有具体实施计划的措施。既没有法律的改变,也没有政府的决议,甚至都没有卫生部的官方表态。所以,新声明的可靠性是个问题。

文章分析认为,如果中国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放弃使用囚犯器官,那么国内的器官供应数量将会大幅下降。但很显然,中国并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不但没有对于器官不足的担忧,黄洁夫2014年12月19日还建议从中国大陆输出器官到台湾。

文章最后的结论就是,中国仍然在使用死囚器官。唯一的区别就是,死囚被定义成普通的公民,死刑犯的器官现在可以归入“公民自愿捐献的器官”这一类了。中国试图这样堂而皇之地绕过国际伦理准则。如果这种行径被国际社会接受,那么使用死囚器官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将成为一个永无尽头的故事。

综上所述,文章认为,中国的许诺已经不能使世界信服了。中国应该使器官捐献系统透明化、让独立专业机构可以核实、并接受国际监督。文章呼吁,国际团体必须坚决反对这种多年来一直在国际社会眼前发生的不道德行为。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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