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控告江泽民现象 大陆前检察官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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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近期出现法轮功学员大规模控告江泽民的现象引起安徽合肥前检察官沈良庆的关注,他留意到其中有不少自己家乡的人,觉得备受鼓舞。他通过自己经历的几个片断说明,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多年的污名化的环境中,控告潮对民间了解真相非常重要,并说明其所起到的作用。

沈良庆回忆,当年江泽民将法轮功定为X教后,很多民众受蒙蔽或被迫在会上签名支持镇压。当中共被曝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时,连他这样开始就反对中共镇压的人都不敢相信,直到今年中共两会之际,因高层博弈,前卫生部长黄洁夫侧面将周永康抛出承认这个罪行。他极度震惊表示:“太令人发指了!”他还建议所有的受害人以战争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联名诉江,并呼吁国际社会应当履行公约尽义务,逮捕、审判江泽民。

国内这么多法轮功学员勇敢提出控告令人鼓舞

安徽合肥前检察官沈良庆近日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他说:“我注意到最近全国各地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因为受迫害的事情向当局控告江泽民,包括我家乡安庆也有不少法轮功学员提出这样的控告。我在网上转发过这方面的消息。”

他表示,此前针对江泽民当局从1999年开始对法轮功进行大规模迫害,很多流亡在海外的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犯罪行为向相关国家的国际法庭提出过控告。“众所周知,中国是一党专政的国家,从法律层面来讲,国内控告有困难,暂时无法进入诉讼层面,所以一直以来也没有这方面的动作。但最近我感到很受鼓舞,这么多法轮功学员勇敢地站出来,直接从个案层面,就非法拘禁、行刑逼供等,涉及到具体刑诉罪名提出控告。

“我还在网上提醒可以进一步提出集团诉讼,从国际法的先例来看,江泽民的这种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迫害,实际上受害者可以联名诉讼,加上战争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

中共长期污名化 用邪教之说骗民

沈良庆表示,长期以来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的污名化,令很多人受蒙蔽。“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制造舆论,扣上X教这顶帽子。中共迫害早期用这个污名给法轮功造成很大困境。当局在大陆很多地方组织民众签名反对法轮功。我当时在山东打工期间,我告诉去参加反对法轮功签名活动的同事:‘你怎么那么糊涂,其它国家确实有追究邪教的成员刑事犯罪的事情,但这跟法轮功是两回事。(法轮功)因为信仰而遭到政治迫害和因为刑事犯罪而受到法律追究是两件不同的事,共产党故意在浑水摸鱼。’”

为方便迫害 对异议人士贴法轮功标签

沈良庆介绍自己亲身遭遇和亲眼所见,警方为了迫害方便,给异议人士贴法轮功标签。他说:“他们为了监控方便,跟我们小区保安竟然不说我是政治犯、异议人士,却说我是法轮功。

“我去年去南京参加一个异议人士的婚礼,被南京警方绑架到一个派出所,碰到一个也被抓的人。一开始我们不认识,我以为他是小偷小摸被抓的,然后我听到警察说他是法轮功,我才主动跟他聊,一说才知道他是因参加婚礼被抓。”

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从不相信到相信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虐杀并谋取暴利的罪行因为太惨烈、太邪恶,包括沈良庆在内的很多反对中共暴政的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开始都不敢相信,甚至有不少人因此误解法轮功团体。

沈良庆说:“当年纳粹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屠杀犹太人,甚至把犹太人皮做灯罩,行为令人发指。现在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比起纳粹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但是最近中共内斗,为搞周永康,中共内部把这些资料抖出来了。比如黄洁夫接受媒体采访时就含含糊糊提到器官移植问题的罪行涉及到了周永康,很含蓄地承认了这方面的罪行。”

官方含糊证实,令沈良庆极度震惊。他说:“这确实令人发指。活摘器官行为就个案而言涉及到法轮功学员的生命权、健康权被剥夺的问题。从中共而言,是中共集团犯罪,包括江泽民。因为当时迫害法轮功的指令也是他亲自下的,所以江泽民是罪魁祸首,江泽民和中共都犯下了反人类罪行。”

控告为追究江氏集团反人类罪行留铺垫

沈良庆认为,现在法轮功学员因为自身受到政治迫害,追究江泽民本人或相关的“6·10”成员、迫害的警察等这些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是非常有必要,有助于了人们了解真相。

他说:“海外信息自由,大家都知道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但在国内信息严控、中共污名化的情况下,法轮功成负面的形象。中共的宣传起了蒙蔽作用,这么多年来通过法轮功学员自己的努力,不断说明真相,潜移默化地起到一定纠正作用。但是我想舆论工具毕竟掌握在中共手里,大多数人还是会受到这种污名化的舆论宣传的影响。

“法轮功学员通过这种诉讼,虽然暂时在国内法律层面上而言,不能追究江泽民的责任,但我想让老百姓了解法轮功究竟是怎么回事,中共当局江泽民集团是怎么迫害的,让民间了解真相是有非常积极作用的。这也为下一步追究江泽民集团反人类罪行留下一个铺垫。”

控告也是一种态度 非常有价值

中国是一党专政,不是法治国家,不少人可能觉得这种起诉没用。沈良庆表示:“从舆论宣传角度来说非常有用,他是一种态度,可以引起国内民间和国际社会的关注,这是一个方面的价值。”

另外从法律角度他也认为有价值:“假如有一天中国实现民主化,对中共官员的罪行问题,国际上有二种做法,一种制定新的法律,一种沿用当时的法律。假如沿用当时法律的话,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现在提出来是非常有价值的。现在即使不会受理,我作为受害人提出我的诉求,那么将来我追诉是个依据。仅仅是当局或法院,由于你们徇私枉法没有受理,这是你们的责任。”

国际社会应当履行公约尽义务逮捕、审判江泽民

沈良庆认为,从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除法轮功团体外,受中共迫害的人很多,包括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大屠杀,一直持续到现在出现很多的访民,这些受迫害群体非常大,数目可能上亿,都可以提出控告,共同追寻法律正义。

他称赞道:“法轮功学员这方面做得很好,在国内法轮功学员最近以个案开始起诉江泽民集团和相关迫害的警方人员,此前在海外,法轮功学员早就在相关的国际法庭起诉江泽民集团,我觉得这些都非常有意义。”

沈良庆也呼吁世界各国履行公约。他说:“国际社会需要援引相关国际法和公约,比如1980年中共签署的反酷刑公约,相关国际组织,比如国际法庭、联合国、所有签署这些公约的国家应该有义务,一旦江泽民等相关人员出国,就应该尽义务逮捕他们、审判他们,去追究他们相关的责任。”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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