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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热就限电 台政院推电业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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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行政院会16日通过经济部拟具的《电业法》修正草案,将电业划分为发电业、电力网业及售电业,除了电力网业仍由台电经营外,其他开放民间自由竞争,新版《电业法》采“厂网分离”精神,台电将一切为二。经济部能源局副局长吴玉珍表示,除了建构公平竞争市场,可以提升电业经营效率,也可增进消费者购电选择权利,核电、大水力发电维持公营,其他发电方式可由民间、外资参与。

《电业法》修正案将电业划分为发电业、电力网业及售电业等3部分,吴玉珍指出,台电公司须在《电业法》修法后5至9年内分割为发电公司及电力网公司,且彼此不得交叉持股,采“厂网分离”,让民营电厂能参与发电竞争。

她进一步说明,电力网公司仍由台电公司经营,发电业及售电业都开放自由化,未来发电业者可以选择卖电给台电,或者也可直接与具有选择权的用户直接签约议价,直接供电或付费由台电代输。

同时草案也规定,政府将新设电业管制机关,监督发电竞争与确保电力网公平使用,以及管制一般用户的电价,并管理及监督电业经营;不过,虽然民间及外资可投入发电、售电业,但中资则禁止参与。

另外,为建立公平竞争环境,避免台电排挤其他发电厂,吴玉珍表示,未来会成立独立的财团法人,成立电力调度中心,专责电力调度业务,确保电网公平、公开使用。至于外资是否设限,吴玉珍说,只有核电和大水力电厂维持公营,其他民营电厂不设限。

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召集人高如萍表示,《电业法》躺了20、30年,她是乐观其成。不过只有行政院通过还没到立法院,顶多看到的进步是经济部与台电达成协议。

她表示,过去全部都是台电垄断,未来《电业法》若立法院也通过,就能让一般民众自己可以发电、卖电,公民发电厂可以成立,类似像Google这样的公司,过去想100%买绿电,没办法买到,未来就可以跟再生能源公司买电。环团则期待未来厂网分离,若电网也能开放,社区能成立微电网系统,可避免配电浪费,也可提高各县市政府自给率,如九二一大地震,当时集中在震央附近电网发生问题,台北也遭影响停电,若电网开放,可望解决此问题,就安全及能源的观点来看也是好事。◇

《电业法》修正要点
▲电业一分为三
划分成发电业、电力网业和售电业,除了电力网业仍由台电经营,其他开放民间竞争。
*核电与大水力电厂仍维持公营,不开放民营。
▲台电分拆发电部门
在《电业法》修正通过5~9年内,分割为发电公司及电力网公司,彼此不得交叉持股。
▲新设电业管制机关
行政院指定,负责监督发电竞争、确保电力网公平使用及管制一般用户之电价。
▲成立电力调度中心
财团法人形式,负责各种发电业的电力调度公平性。
资料来源:行政院 记者郭岳仁/制表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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