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还在灯下苦苦思索,他为这事已经好几天睡不好觉了。原来,前几天他接到皇上的诏书,命令他对自己所撰修的《新唐书》“纪”和“志”两部分,以及宋祁所撰修的《新唐书》一百五十卷“列传”部分,一起进行加工润色,使之文体一致起来。
欧阳修对皇上的命令,感到实在为难。一来,宋祁是自己的长辈,自己对他一向是十分尊敬;二来,宋祁工诗能文,素有真知灼见,造诣颇深,诗写得尤其佳丽。三来,各人的想法毕竟不同,自己怎好贸然去修改别人的文字呢?他思忖良久,感到皇上的旨意难于遵命,于是,便连夜写出奏褶,请求圣上收回诏书。宋仁宗看了欧阳修的奏文,感到言之有理,也就不再提这件事。
紧接着,又出现了在书上署名的问题。按照旧例,一本书由几个人合撰,只署其中职位较高者。当时欧阳修是枢密副史、参政知事,而宋祁是翰林学士,当然应该署欧阳修的名。但欧不愿这样,他一向尊敬宋祁,二人交谊很深,感到宋祁在修《新唐书》的过程中,花费的心血比自己多,自己怎好凭自己的高位,贪他人之功,掩盖宋祁的贡献呢?于是,他又向皇上奏明,主张同署二人之名。
宋仁宗批准了欧阳修的奏文。于是《新唐书》上“纪”和“志”部分,署的是欧阳修之名,而“列传”部分,署的是宋祁之名。从此二人更加互尊互敬,交谊愈加深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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