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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同到重新认识”华侨”这个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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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04日讯】文/陈世超

  

按:作者陈世超先生,(曾任加拿大移民难民局法官)在国际关系急剧的变化中,华裔散播世界各国日多;我们如何自处?传统的华侨的称谓还适合吗?陈先生有精辟的见解。以下原文照录:

  
“华侨”, 即侨居此地的华人之意。这个称呼是有其历史因素的。一方面,我们的先辈离乡别井来到加拿大,目的是为自己及儿女寻求较好的生活,传统上是要回到原居地过渡 晚年的;另一方面,历史上,早期的移民是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事实上,在1947年排华法被废除之前,华裔是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的。这大概就是“华侨” 这个名称延续至今的两个主要原因。
  
但是,时至今曰,不但大多数华裔移民已成为加拿大公民,并且加入了加拿大各行各业,包括参政。自从1947年排华法被废除后,历届的联邦国会、各省议会、市议会、市教育局都有华裔参选。最近的安省选举,就有多名华裔参选,其中更有几名华裔候选人当选为安省省议员。他(她)们都已宣誓效忠加拿大,并以加拿大为家,大多数都不会认为自己只是“侨居”于此地。更何况,我们的子女很多是在加拿大土生土长的,其中更有不少与非华裔结婚、生育儿女。“华侨”这个名称根本不适用于他(她)们。

2007年6月22日,陈世超(右2)在多伦多参加人头税平反一周年纪念酒会。(陈世超提供)

  
我在1965年从香港来到多伦多大学工程系读书。和很多初到加拿大的移民一样,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我是认同“华侨”这个称呼的。事实上,我初来多伦多时,除了大学的同学外,认识的就是来了加拿大较长时间的“华侨”,我所接触的第一个社区组织就是名为“多伦多华侨福利协会”的组织。认识了华侨福利协会的一些朋友,了解到这些朋友需要帮助学习英文,我在1969年成立了大概是当时华裔社区的第一个义务英文学习班。这是我在加拿大的第一份义务工作,也是我在加拿大做义工的开始。
  
大概是80年代初,我向华侨福利协会的一些朋友提出了我们名称中的“华侨”一词已经不太合适,提议改为“华人”。这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会员的同意,从80年代开始,“华侨福利协会”就更名为“华人福利协会”。英文从Chinese Welfare Association 改为Chinese Canadian Welfare Association (CCWA)。
  
我从认同到重新认识“华侨”这个名称,其中的历史及过程,华裔社区很多新旧成员未必了解,让我在此介绍一下。

2009年,陈世超在“塑造社区”活动中演讲。(陈世超提供)

  
从在华人福利协会创办英文班开始,几十年来,我参加了一些其他社区组织,以义工身份参加了很多社区活动或运动,其中包括:为福利协会及社区人士提供各种福利服务,加中文化交流活动、70年代初的保钓运动、反对移民绿皮书、支持东南亚难民、抗议CTV-W5、反对歧视、争取平等和人权的活动、以及人头税平反运动等等。很多华人福利协会的朋友都有参加及支持这些运动。其中,安省华人联会发动的抗议CTV-W5、及全加华人平权会开始的平反人头税运动,对我影响最深。
  
1979年9月30日全国最大的电视台之一的CTV,在其W-5(即What, When, How, Why and Who) 时事评论节目中播出了一个环节,主持人用多伦多大学一些药剂系的华裔学生的影像,声称“加拿大的大学校园被外国人霸占了”。所以该W-5环节被称为“校园大平卖”(Campus Give Away)。但事实上,节目中当年显示的华裔学生没有一个是外国人,他们全是加拿大人,有些是土生土长的、有些是随家人移民后已成为在加拿大纳税的公民,是华裔加拿大人。W-5节目最大的错误在于只因为那些学生的面孔肤色不是白人,就宣称他(她)们为外国人,这是种族歧视或种族主义在作祟,是非常危险的。这也是我们抗议W-5的原因。
  
抗议运动从多伦多发展至全国,持续了近半年,结果CTV在1980年4月正式向华裔社区道歉、承认“校园大平卖”的报导不公正、有种族主义成分。这次抗议行动是华裔在加拿大历史上一次大的政治觉醒。可以说,这是为后来的人头税平反运动创了很好的先例。
  
我不是人头税及排华法案的直接受害人。我参加了人头税平反运动的义工行列是因为深感这两项歧视法案的不公义。要了解其中不公之处,就需要了解一下华裔在加拿大的历史。
  
1880至81年期间,为了兴建横贯加拿大的铁路、以保障卑诗省继续是加拿大的一部分,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召慕了共一万六千多名华工来到加拿大修筑铁路,这些铁路华工承受了极其危险的工作及艰苦的生活,其中有四千名华工为此而丧生就是最好的明证。但是,就在铁路完成后的1884年,铁路公司立即解雇了这些华工,至令他们陷入了更潦倒的生活。接着,联邦政府在翌年通过了人头税法案。并更在1923年通过排华法,基本上禁止所有华人进入加境。至使很多华裔家庭被迫分离二十四年,直至一九四七年排华法被废除为止。在这期间,华裔没有选举权,唐人街成了“王老五”社区,窒息了华裔社区的发展,并因而阻迟了华裔加入主流社会(例如参政)的机会。这两法案是种族歧视法案,因为它们都只是针对一个族裔(华裔)而立的。
  
全加华人平权会从一1984年就开始争取平反人头税和排华法,与其他社区组织、人士共同努力了二十多年,终于在2006年6月22日,我们的总理哈珀为人头税和排华法的不公,在国会向华裔社区正式道歉及赔偿。当曰,我见证了很多老华侨、华裔,为国会这一历史性行动深为感动。
  
经过抗议CTV-W5及平反人头税运动,我开始认识到华侨与华裔或华人的分别,以及这个分别对我们、尤其是在加拿大土生土长的我们下一代的重要性。
  
事实上,上述提及的我们在抗议W-5以及人头税平反运动中,除了争取社区包括主流社会的支持外,两次运动都采取了法律行动,所依据的就是我们是加拿大的公民及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所以,自抗议W-5运动之后,我们采用了华裔加人(Chinese Canadian)、而不是加国华人(Canadian Chinese)的称呼,就是刻意表明我们与其他族裔加人无别,都是承担公民责任和享有公民权利的加拿大人。
  
我们华裔今天能享受加拿大的生活,实是与无数前辈为争取我们在加拿大的平等地位所作的不断努力和贡献分不开的。我在这裹只想提及这些前辈的其中一位,那就是在1956年成为加拿大历史上首位华裔国会议员的郑天华 (Douglas Jung) 先生。
  
郑天华先生是加拿大二次大战的复员军人,他们与当年的华裔前辈包括那些铁路华工,为捍卫及建筑一个统一的加拿大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郑天华先生曾在一次演讲中说,现在华裔社区很多人不知道的一段历史: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虽然加入加拿大军队的华裔人数并不多,但他们参军行动的本身,有力地说服了及促使国会在大战结束后第二年即1947年通过废除排华法案、并让华裔开始享有与其他加拿大人一样的选举权。
  
1957年,被当时的总理狄芬毕加(Diefenbaker)任命为加拿大代表团团长的郑天华先生,到纽约联合国大厦参加会议,当他进入会场正要坐上加拿大代表团的席位时,一位工作人员拦住了他,说这是加拿大代表团的座位,郑天华先生回答说:”我就是加拿大的代表!”
  
多伦多华人福利协会已成立了六十年,华人福利协会与其他传统华侨组织有一不同的地方,福利协会的会员除了老华侨外,还有一些大学生,并且,会员不计姓氏及不限原居何乡,大家来自各地、互补长短,同心合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再加上国际形势的转变,华人福利协会和其他传统华人组织在社区担任的角色已经不可能同以前一样。这些组织将来如何、未来何去何从?我想答案可 以从华侨福利协会更名为华人福利协会中得到一些启发,即从认同到重新认识“华侨”这个名称开始。我们的将来的角色应是与华裔加人,尤其是我们的下一代,在加拿大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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