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资深大律师谈诉江:无人可凌驾法律之上

人气 10
标签:

【大纪元2015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睿悉尼报导)截至2015年7月2日,中国大陆已有43,000人、海外有19个国家393人向中共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递出诉状,要求法办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全球诉江大潮引起海外法律界的高度关注,澳洲资深大律师表示:“毫无疑问,这些诉状非常令人鼓舞。” “ 任何人不可凌驾法律之上。”

曾在澳洲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与周永康的案件中担任出庭辩护的资深大律师杜博特先生(Robert Dubler SC)和文案律师吉普森先生(Norm Gibson)7月6日一起接受了大纪元记者的采访。他们对目前已有四万多中国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出了控告江泽民诉状的进展表示:“这真是令人高兴的发展态势。”

杜博特大律师(Robert Dubler SC)(禹静/大纪元)
杜博特大律师(Robert Dubler SC)(禹静/大纪元)
吉普森律师(Norm Gibson)(来自吉普森律师网页)
吉普森律师(Norm Gibson)(来自吉普森律师网页)

“任何人不可凌驾法律之上”

杜博特先生表示:“毫无疑问,这些诉状非常令人鼓舞。不断增加的诉状表明,即使你是前国家首脑,曾经拥有多大的权力,并不等于你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尽管你在本国获得保护,并不等于你在国际上会获得保护。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国际刑事法框架内,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

对已递交诉状的法轮功学员,杜博特先生鼓励他(她)们要意志坚定,希望他(她)们的法律行动有更好的发展势态,取得成功。

“世界没有(罪犯的)避风港”

面对近期每日剧增的控告江泽民诉状,包括江泽民本人在海外也遭到18个国家法轮功学员的控告。杜博特大律师说:“从法律角度看,重要的是在全球刑法体制下,来自所有不同地区的控告会(给罪犯)带来压力,同时,让他们明白世界没有(罪犯的)避风港,哪怕你是前国家首脑。在全球各地的法律行动可以限制他们的出访,让他们知道在其它国家他们不被社会接纳,这一切都给他们增加压力,同时,希望能震慑他们!”

事实上,在全球控告江泽民的不仅是法轮功团体。西藏团体曾于2006年在西班牙以种族灭绝罪将江泽民告上法庭。2014年2月10日西班牙国家法院向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等人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涉嫌在西藏犯了反人类罪。

杜博特先生认为,西班牙法官的判决有实质意义与实际的影响。他说:“从法律体制上而言,西班牙堪称捍卫人权的先锋。逮捕令很有用,如前智利总统皮诺切(Pinochet )因严重侵犯人权,在西班牙法庭发出国际逮捕令后,他在英国被捕。如果国际法庭和不同国家法庭都能依据普遍管辖权,在全球追究(犯罪的)国家首脑,那人们就会看到他们在本国可以被豁免,但不能在国外被豁免;即使法官的判决没有得到最后实施,至少设定了相关标准,加强了法律规范。”

他还强调说:“(保障人们)免予酷刑是所有政府和首脑的国际责任。作为反酷刑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及国际公民政治权利公约(International civil political rights convention)的签署国,中共必须兑现自己的承诺。”

“想在国际舞台有一席之地 须与国际(法制)接轨”

目前中国大陆越来越多的律师为法轮功伸张正义,然而他们面对了很大压力,甚至遭到迫害和打压。杜博特先生说:“中国律师在接受人权案件时面对很多压力,中共对律师进行很多控制,人权案子也很难有机会被法庭听审,这一切都违背人权法的规定,都不应该发生。律师应该有权自由地接受案件,法庭也应该受理任何诉状 ,无论案件是控告谁的;像目前这样的民间自发的控告大潮,不断传递出一个信息:这样的犯罪不可接受。”

杜博特先生还说:“事实上,如果中国想成为现代化的社会,想得到世界认可其为第二大经济体国,想在世界舞台取得一席之地,中共完全不应该与发达国家不合拍,这些发达国家允许律师为人权自由辩护,允许任何人对国家首脑提出诉状,并且诉讼可以在法庭公开听审。如果更多中国人能给政府施压,最终会像其它国家的人们一样享受基本人权。”

杜博特大律师(Robert Dubler SC) 简介

  1986 年7月毕业于悉尼大学法律系,同年从事文案律师工作。
  1990年2月出任出庭律师。
  1994年获英国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10月升任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
  2008年获悉尼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其毕业论文主要探讨反人类罪。
  2012年获LEADA认证的调解员。
  
杜博特大律师对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刑法有扎实的研究与丰富的经验,多次无偿为国际人权案件辩护。他先后在纽省高等法院和澳洲最高法院的诉江案中为法轮功学员出庭辩护,目前,他正在写有关反人类罪的法律书籍。

吉普森律师(Norm Gibson)简介

  1963年毕业于悉尼大学法律系。
  1966年起任纽省高等法院,澳洲最高法院的律师。
  1971年建立GIBSONS律师事务所。
  
他擅长商业法、家庭法、诉讼法,是法律协会认证的商业法专家,也是国际公证律师;曾在澳洲法轮功学员控诉江泽民和周永康的诉讼案中担任文案律师。

责任编辑:宗敏清

相关新闻
冉沙洲:诉江大潮正向全民倒江演变
丹麦法轮功学员声援诉江大潮
声援诉江大潮 伍凡:全人类将共鸣
纽约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集会声援诉江大潮
纪元商城
这种肥皂不会耗损 永远陪伴你
每日更新:春天里的素色清道夫 不知疲倦
这种杯子为何如此火爆 加州女子偷65个被捕
这些亚马逊好物 让你生活品质大提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