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律师移民法律问答(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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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24日讯】(纽约讯)●什么文件可以替代结婚证书?

问:

我持有H1B工作签证并且我的I-140职业移民申请已经获得批准,想准备I-485身份调整申请的文件。我来自印度,我的婚姻还没有登记,所以我现在没有结婚证书。我的优先日期还没排到,但我想先主动准备好所有I-485身份调整申请的文件。所以,我想知道我能提供什么文件可以替代结婚证书?我听说家长的宣誓保证书可以代替,请确认是否真是这样。

李律师:

在移民方面结婚证书对于申请人的配偶来说,比申请人是更重要。话虽如此,下面的外事手册上的信息是国务院和移民局两个部门都确定可以接受的文件类型。我不认为自己的宣誓保证书可以用于结婚的证明。

结婚证书:

有。印度和穆斯林社区的人通常不登记结婚,不过,对于印度教徒、佛教徒、耆那教徒和锡克教徒可根据l955年通过的印度婚姻法自愿登记。该法不适用于穆斯林、帕西人、犹太人或基督徒,他们可以根据1954年通过的特别婚姻法,或者基督教婚姻法登记婚姻。根据这些法律登记的婚姻可以从各区的政府婚姻登记办公室取得结婚证书。这个证书只有当新娘和新郎亲自来到登记办公室并支付所需费用后才会由登记员颁发。

穆斯林的结婚证书通常是由执行结婚仪式的神职人员颁发。这个证书使用乌尔都语书写,而且必须有经过认证的翻译内容。基督徒的结婚证书通常是在教堂登记取得。如果婚姻还没有正式登记,则需要有两个人的宣誓保证书才可接受,保证书要写明新娘和新郎双方的姓名、出生时间和地点、新娘和新郎结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双方父母的姓名。宣誓保证书必须由每一方的父亲或母亲书写,或者如果父母双亡,则由每一方关系最近并出席过婚礼的亲属书写。

●如何要求通过电话在移民法庭作证?

问:

如果我无法去上移民法庭,怎么才能要求通过电话作证?

李律师:移民法官有权决定证人是否可以不必到移民法庭现场而通过电话作证。也许最好的办法是当事人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一个允许电话作证的动议。如果没有这个动议,很可能在开庭日移民法官不接受你的证词。

●撤销配偶移民申请对日后重新申请有影响吗?

问:

我丈夫和我一直在等待移民局发出的撤销意向通知书(NOIR),今天等到了。我们一直在等待这个通知书,以便决定,是否要他移民或者我先搬到他的国家在那里生活几年,然后再重新申请移民。经过长时间的讨论,我们决定不想对撤销意向通知书作出回应,而要在一两年后重新申请。我是否需要告知移民局并且正式撤销移民申请,或者就是等30天后自动过期?这是否会影响到我们未来的申请?

李律师:

如果你计划去你丈夫的国家然后在第二年或者差不多的时间重新申请,这很可能是你回应撤销意向通知书的最适合的理由,你可以解释你想撤销申请的原因是因为你正打算去你丈夫的国家,并且会在未来重新申请。

●获得DACA批准后是什么身份状态?

问:

如果我获得“童年入境暂缓递解行动”法案的批准,我目前是什么身份?

李律师:

你现在是暂缓递解状态,这意味着在暂缓递解期间移民局不会采取任何措施来强制你离开。此外,你有就业权,并且若有紧急情况、商务或者学习原因,你有可能申请回美纸,离开并返回美国。暂缓递解是一个半合法身份,不是一个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希望在未来,你可以逐步获得永久居留和最终的公民身份。

责任编辑:孙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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