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从天津大爆炸说警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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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30日讯】天津港发生的大爆炸事件已经过去半月有余,然而,一则耐人寻味的幕后故事却给人留下了意犹未尽的遐思。爆炸发生后,当人们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房屋被炸毁、一瞬间丢掉性命的普通民众身上时,或许未曾留意,就在紧邻着居民区的一幢公安局的大楼里,同样上演了楼体被烧成空架子、警察集体人间蒸发的惊悚一幕。

这样的瞬间若没有点儿鲜为人知的花絮,或许这些遇难的警察就会跟其他的死难者一样,让人觉得意外、偶然,又或者是可怜、无辜。但事实却呈现出了不寻常的隐情。有文章透露,早在2012年时,当地居民就曾为了政府同意在居民区修建危险化学品仓库一事举行过抗议示威。当时,此地这个公安局的警察们接到上级的命令后,便开始对抗议的民众进行维稳与镇压。最终,这个犹如“定时炸弹”一般的危险品仓库被成功的修建了起来。直到今天,规模堪比“核爆”的大爆炸在人们的恐慌与担忧中、触不及防的发生了,而那些充当政府打手的警察也与被镇压的民众一样,没能逃过此劫。

得知这样的消息,想必大家的心中也是五味杂陈。毕竟对于满大街贴寻人启事的家属来说,连尸首都找不到的警察,也是他们的子女或亲人。于是,有人感慨,如果当初天津港的群众抗议成功了,危险品仓库停建了,天津港公安局这些干警们也就可以活命了;也有人表示费解,难道在那些警察眼中,民众比那个放置着危险化学品的仓库更足以对他们产生威胁吗?难道上级的命令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吗?否则,他们怎能如此舍生忘死,宁可冒着自己同样会被夺走生命的危险,也要义无反顾的站到民众的对立面上去,将那个害人又害己“定时炸弹”放置在居民区中。

此时我们不禁要问,警察真正意义上所要履行的职责到底是什么?是一味听从上级,不惜将民众推向火坑,还是以“保护民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为己任,救民众于危难?答案似乎是不言自明。但不得不说的是,在中国这个司法系统早已沦为“政治奴仆”的大环境中,身负捍卫公平、正义、人权之责的司法以及执法人员,往往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而犯糊涂则更是常有的事儿。

当他们对上级下达的命令,哪怕是有违律法、公理、甚至是泯灭良知的,都在无条件的服从时,这些本该立足于“为民服务”的警察或许就会忘记,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一个政权、更不是围着哪一个貌似手握重权的人、而是围着一个“理”在转的。而一旦剥夺了民众的权利、侵犯了民众的利益、威胁到民众的生命安全,那就是有违天理、有违公义、甚至是律法也不能容的。

一旦忘记了自己的真正使命,一旦抛弃了自己的职业操守,那么身着制服、手握武器的警察与打家劫舍的匪徒又有什么两样呢?在天津爆炸的事件中,他们参与镇压民众、协助政府的举动跟奸商与权贵勾结、执意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修建“定时炸弹”的这种与故意杀人无异的恶行又有什么差别呢?事实上,如果上升到在暴政残害民众的案例中所要遵循的“服从即有罪”的原则,这些协同犯罪的警察则与政治主谋一样,也将难逃“法网恢恢”。

更重要的是,在“天理昭昭”面前,无论职业、身份、地位如何,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行凶为恶的人,都将绕不过“因果报应”的普世规律。有人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也好,有人认为“天降横祸、命运使然”也罢,那些警察不幸的遭遇其实已让旁观者清楚的看到,任何结果都能追根溯源的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条件或起始原因,任何不期而遇的幸运或不幸,不过都是源于自己当初的选择而已。

责任编辑: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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