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轮功亲属递文件证明亲人无罪 法官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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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枫综合报导)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县五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到朝阳县法院,面见女审判长刘玉丽,当面递交了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该文件,中共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中并无法轮功。审判长刘玉丽签名接收。

明慧网辽宁通讯员一月九日报导,此前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屯乡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了在葫芦岛市南票区及朝阳县大屯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徐玉兰、王英、齐百芬、李艳、何勇等五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辽宁省朝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五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述法轮功无辜被迫害的真相,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

法院法官当时声称:认罪就不判或改判,不认罪就判刑三至七年,并说二十天后定结果;如判刑就直接送走,不通知家属。

一月四日当天,审判长刘玉丽以已有律师递交过这个文件为由拒绝接收该文件。亲友说:“那不一样,律师递交的是律师的,我递交的是我的,很可能不一样。”

刘玉丽几番推脱不成,要求亲友在该文件上签字,写上递交人的名字、时间等。亲友们同意签字,并说:“签字是可以的。但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原则,法院方面也必须给我们打个收据,也要签字。”

刘玉丽后与一位年青警察签收了文件。五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友还向两人说明:“这个文件代表了中共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了政府、代表了法律部门公安部,证明法轮功是合法的;在二零一四年《法制晚报》重新刊登了这个文件;两天后的六月四日,《中华网》也刊登了这个文件。亲友表示,《中华网》是面对全世界的网站,也就是向全世界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亲友希望审判长刘玉丽依法办案,并表示: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法院有独立的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按照习、李政权推出“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法官要为自己的案子终身负责。

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遭厄运连连

明慧网评论说,善恶有报是天理,并不是诅咒任何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下面是中共法官等人员在迫害法轮功中遭厄运的部分案例。

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死于肺癌

陈援朝,全国第一个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法官(海南海口市),他因此被记所谓的“二等功”。陈援朝明知法轮功学员无罪,却强行定罪。

两年后,陈援朝身患肺癌,二零零三年九月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死去,时年五十一岁。

判重刑害好人 黑龙江哈尔滨副庭长双癌暴亡

原全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十二年、十五年),于二零零二年九月死于癌症。

据悉他得病很突然:二零零二年六月,原全生午休打扑克时,突然感到肚子疼,医院检查说是肝癌,后又转为骨癌,四十多岁的他确诊癌症三个月的罪之后死亡。

制造“洪山模式”冤案 湖北武汉市法官突然倒地身亡

李要兵,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二零零九年四月参与非法审理与法轮功学员相关的案件,此迫害案被中共当局树为“洪山模式”,在武汉市法院系统内“推广”。

两个月后,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年四十九岁。

声言“跟党奋斗到底”的庭长被鱼“钓”入河底溺亡

汪竞业,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冤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七人。法轮功学员劝汪不要追随中共作恶,他不听;送他法轮功无辜受迫害的真相资料,他不要,并坚称:“我要跟共产党奋斗到底。”三个月后,汪竞业到怀化鸭嘴岩乡小河钓鱼时被鱼“钓”入河底溺亡,年约四十八岁。

河南鲁山县法院翻车 三庭长惨死

河南鲁山县法院杨东昇、朱新政、陈东洋紧随江泽民、罗干团伙,对本地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至少非法判九位法轮功学员重刑。当地法轮功学员向整个鲁山县公、检、法、司系统发出大量的公开劝善信和讲清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这些法官们拒不听劝,声称“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

二零一一年八月,鲁山县法院载有八个庭长及副庭长的警车,在由郑州培训返回途中,在河南郑尧高速公路发生惨烈车祸,杨东昇、朱新政、陈东洋三个庭长当场死亡,另外七人不同程度受伤。

吉林长春中级法院庭长张辉脑溢血死亡

张辉,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四十六岁,农安籍人。

张辉在非法审判长春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电视插播事件中任审判长,对电视插播英雄刘成军非法审判。张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发脑溢血死亡。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三法官遭恶报脑病暴毙

张文,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副院长,二零零九年二月中旬刚参与完对四名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途中死亡。
柳晔,五十六岁,在任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时曾出言:遭报应,邹东辉、鄂安福算个啥,要说我嘛还差不多的狂言(也许不会想到“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的天理)。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柳晔与同事外出办案途中,突发脑出血死亡,是该法院第三个因脑部疾病死亡的法官。

鄂安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四十五岁,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后死亡。鄂安福在二零零一年非法秘密冤判了五名法轮功学员三年至八年重刑,其中女教师王敏是他的昔日同事,被他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据悉,鄂安福在临终前,也许是对报应的恐惧,也许是内心深处在懊悔, 不断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并向法轮功学员忏悔自己的罪行。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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