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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子签证今起施行 首阶段开放27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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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12日讯】(中央台北12日电)外交部宣布,中华民国“电子签证”(eVisa)计划自今天起施行,第一阶段开放27国民众申请,台湾是全球第24个国家实施eVisa,这将对外国民众来台观光商务更有吸引力。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副局长罗添宏上午在记者会表示,为因应国际旅行文件电子化发展趋势,并配合推动“观光大国”计划简化外籍旅客来台手续,及进一步争取各国改善对中华民国签证待遇,外交部去年上半年推动外籍人士网路申办来台“电子签证”(eVisa)计划,自今天起正式实施。

罗添宏说明,eVisa将提供符合申请资格非适用免签证来台的外籍旅客,自行透过网路申办签证的“一站式”(填表申请、信用卡缴费、经审核通过获发电签凭证)便捷服务,免除申请人须亲自向我驻外馆处申办、等候发件及舟车劳顿所花费的时间与金钱。

电子签证收费一律为新台币1600元,要注意的是停留天数则为30天,不可延期。

他表示,eVisa将分阶段实行,第一阶段开放申请事由以商务、观光、短期探亲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活动为主,适用对象包括4大类,首先是原适用落地签证国家:汶莱、土耳其、马其顿等3国。

其次是21个邦交国(教廷除外):贝里斯、布吉纳法索、多明尼加、萨尔瓦多、瓜地马拉、海地、宏都拉斯、吉里巴斯、马绍尔群岛、诺鲁、尼加拉瓜、帛琉、巴拿马、巴拉圭、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圣露西亚、圣文森及格瑞那丁、圣多美普林西比、索罗门群岛、史瓦济兰、吐瓦鲁等。

第3是相互改善签证待遇国家,包括厄瓜多、秘鲁、哥伦比亚等3国。上述3类合计第一阶段开放27国。

第4项则是应邀来台出席国际会议、赛事或商展等事由而适用“选择性落地签证”人士,这部分则不限国别。

罗添宏说,中华民是全球第24个实施eVisa计划国家,这项方便措施将有助政府争取更多观光客来台。外交部将视首阶段实施状况、成效及其他国家改善签证待遇的进展,不定期会同相关机关研议扩大适用国家及对象。

领务局表示,外籍民众若须申请电子签证,请上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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