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留守妇女遭强奸后被拒立案 服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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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田文静报导)近日网上一篇题为“陕西留守妇女被奸后不被立案,羞辱自杀”的网帖在网上流传,引起网民和社会的关注。

随着事件的社会舆论关注度越来越高,当地公安局宣传处昨晚回应时称,目前关于刘姓妇人被奸一案已立案侦查,至于网帖中所指警察可能存在不当言论问题,上级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据网帖介绍,自杀妇女刘姓妇人是咸阳市彬县人,今年24岁,去年12月24日晚上一人在家时被邻居强奸后,向北极镇派出所报案,却被值班警员告知没有证据不予立案。刘妇当时向该警员询问若再遭强奸怎么办,该名警员竟表示:“如果有,保留好证据再来报案。”最终刘妇因为无法接受被奸,再加上感到被羞辱,本月2日在家中服毒自杀,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刘妇被奸后报警不获立案,复遭警员的不当言论羞辱而寻短,消息在网路曝光后引起各方关注,网民们纷纷谴责警察的不当言论。而被指说出不当言论的警员则矢口否认,声称没有说过网帖中所说过的话。

据悉,刘妇为一名留守妇人,其夫在外地工作,家中育有四名孩子,最大的年仅三岁,其中最小的一对双胞胎只有六个月,仍处于哺乳期。

在大陆,关于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妇女被杀、自杀、被强奸的事件频频出现。例如,安徽一名9岁的留守儿童,在得知母亲过年不能回家时,喝药自杀;

2012年,贵州的5个男孩在冬天烧木炭取暖,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中四个男孩是留守儿童,与年老体弱的祖母一起生活等等。

大纪元评论员鉴恒曾表示,中国媒体“大国崛起”,“GDP第二”等词语经常见诸主旋律之中,但“老有所养、幼有所依”,这个基本的社会保障怎么屡屡被冲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经常被中共御用文人拿来形容“万恶的旧社会”。然而,当今处处可见的老人、儿童的悲剧新闻不才是这句诗的真实写照?#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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