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协同迫害法轮功案 国际组织促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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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默迪综合报导)近日,电子前哨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敦促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重新启动法轮功学员起诉思科公司协助中共建立“金盾工程”、协同迫害人权一案。

1月11日,电子前哨基金会、国际隐私保护组织(Privacy International)等机构在案情摘要中表示,原告完全有理由指控思科公司早已知道中共“金盾工程”是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个工具,迫害手段包括在线监控、跟踪,并据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和酷刑,但是仍然为其提供技术和产品。

2011年5月,部分中国和美国法轮功学员向美国联邦法庭提起诉讼,指控思科公司与中共合作建立“金盾工程”,导致很多法轮功学员因不愿放弃信仰而被抓捕并施以酷刑。原告律师在法庭的文件中表示,思科及其高层皆直接涉入这场“人权侵犯案”中。

法轮功学员起诉思科公司的依据是美国联邦《外国人侵权行为法》(Alien Tort Statute)和《酷刑受害人保护法》,其中《外国人侵权行为法》规定,联邦地方法院对外国人违反国际法或美国所缔结的条约有初步管辖权。

但是当时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此案,理由是原告证据不足。

根据诉讼文件所述,中共“金盾工程”系统中专门有法轮功学员的资料库,中共利用这个资料库在线跟踪法轮功学员。

其中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是,“金盾工程”系统中储存和共享有关对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环节的信息,比如施以酷刑。

还有一个证据是,在一份思科公司的内部营销资料中,一位思科工程师这样描述道:“思科公司致力于中共的安全目标,包括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斗争’”。中共的“斗争”就是对与中共不同意见的群体,进行迫害和虐待。

电子前哨基金会的专职律师Sophia Cope表示,原告的指控是,思科公司明知道相关技术将用于人权迫害,却仍然与中共合作,协助中共一再打压、抓捕和虐待法轮功学员,这些指控足以对思科公司提起诉讼。

Cope说,欧美有些科技公司正在配合一些政府迫害人权,思科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我们希望联邦上诉法院能够认识到,这些受害者可以控告那些参与迫害的同谋者。”

江氏父子 “金盾工程” 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

江泽民集团于1999年7月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此后,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通过网络将迫害真相陆续发布出去。

2000年4月,中共公安部成立了 “金盾工程”组织,2003年9月正式开始启动,2005年完成。该工程前期投资达8亿美元,由江泽民的儿子江绵恒直接主持。

据公开资料显示,“金盾工程”就是中共“全国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包括一个综合的、多层的、包括网络各个环节的封锁和监视系统,涉及技术(电信与网络服务提供商)、行政、公安、国安、宣传等很多部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网络封锁与监视系统。

《纽约时报》也曾报导,思科公司的营销资料里有关于镇压法轮功的信息,该公司的训练和客服课程特别讲解辨识传播法轮功资料者的技巧,思科公司显然了解中共的镇压目标,但也与中共合作,获取巨额利润。

另外,参与“金盾工程”的还有大陆最大电子企业的华为公司,2014年,华为爆出上亿元的受贿个案。

2014年4月,“金盾工程”的主要负责人之一马晓东被捕。而直接主持者江绵恒的另两名马仔——原联通董事常小兵以及原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先后于2015年末落马。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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