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高官金道铭被判无期 受贿超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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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10月14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金道铭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金道铭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超过1.23亿元人民币。

金道铭被判无期徒刑

2016年10月14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宣判金道铭受贿案,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金道铭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判决书表示,经查明,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金道铭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781389亿元人民币。

判决书还提到,金道铭到案后,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有立功表现,因而酌定从轻处罚。金道铭受贿一案在今年2月24日开庭审理,金道铭当庭表示认罪。

2014年2月27日,时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金道铭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落马。

金道铭,现年63岁,北京市人。2006年起仕途转往山西,先后出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2014年1月22日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2月27日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落马,上任新职仅仅36天。

金道铭贪腐、好色

据陆媒报导,金道铭是由于山西多名老干部的联名举报而最终被派驻山西的中央第六巡视组揪出,举报问题集中于涉嫌纵容政商人物、情人的贪腐行为及为他人“收钱消灾”与煤焦领域的权力寻租等,其中便有插手山西富豪、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5年前的偷税案的处理一事。

报导称,张新明与周永康案牵连,此人又是山西官场地震中最核心的人物,2014年落马的三名山西(前)高官金道铭、申维辰、宋林均与其有牵连。

还有报导称,金道铭被查是因涉及周永康之子周滨主导的前吕梁市市长丁雪峰买官案,以及在山西期间,涉嫌包庇山西多宗大案,甚至涉嫌参与保护山西黑社会老大,从中捞取利益。

此外,在中纪委对金道铭的“双开”通报中有一条“与他人通奸”。有海外媒体引述山西省纪委官员披露,金道铭的情妇在获知金被双规(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代问题)前,就已携带金所送的价值逾亿元人民币的首饰及数千万元人民币现金潜逃。

报导称,中纪委和省纪委的官员赶至金道铭情妇的住所,屋中仅留下的瑞士名牌手表盒子就有六十多个。金道铭涉嫌包养多名情妇,其中有情妇在山西从事房地产开发,常有企业主动与其情妇合作。

财新网曾披露,山西有一对胡氏姐妹花成立了至少7家公司,在结识金道铭之后突然高调崛起。她们在太原开发房地产,太原著名的双子楼项目,她们以1,000多万元人民币买下繁华街边的黄金地皮,从国有煤企借得5亿元人民币开发,此后又将双子楼以15亿元人民币总价分别卖给两家不同的国企,空手套现超过10亿元人民币。

金道铭名登恶人榜

金道铭在担任山西省委副书记时,兼任山西省“维稳领导小组组长”,“610”系统头目,2011年又曾兼任该省政法委书记。期间,金道铭紧随周永康积极迫害法轮功。金道铭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在全省布置举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金道铭因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同时被海外明慧网列入恶人榜。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山西省“610”非法举办的强制洗脑班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用非法手段拘禁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即放弃信仰)的犯罪场所。2012年10月、11月太原新店洗脑班第三期,其责任人就有当时任山西省政法委书记的金道铭。

报导说,这些强制洗脑班通常用软硬两手迫害法轮功学员,威逼利诱,利用家人要挟,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炼功;对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就开始采用“硬”办法,施以各种肉体、精神的虐待和摧残。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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