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外劳3年免出境 减雇主空窗期

人气: 10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6年10月21日讯】台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修正案,删除外劳聘雇3年后应出国1日才能再入国的规定,减少雇主空窗期,外劳也无须因再入国而要交中介费。劳动部估每年嘉惠1万4000名外劳。

为避免外国人于期满出国至重新入国期间,受照顾的失能者面临将近一个月的照顾空窗期;并免除外国人因申请重新入国的经济负担。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52条修正案,删除外劳聘雇3年后应出国1日始得再入国工作的规定,减少雇主的空窗期,也免除外劳因重新入国而缴交的中介费。

对此,提案的民进党立委吴玉琴表示,此案涉及外劳不用3年出去一次,被中介剥削一次中介费,每次大概约新台币7.5到18万元左右,过去美国多次指出台湾外劳被剥削情况严重,希望今天三读后,能终止台湾近60万名劳工被剥削近24年的情况。

劳动部日前指出,修法前每年须出境的外劳粗估1万4000人,而国外中介费及规费则每的国家不同,印尼总计约新台币5万到5万4000元,越南则高达12万元。

劳动部表示,这次的条文修正,以看护工为例,雇主的空窗期就可以避免,也可以减少训练成本,就产业外劳来看,雇主在人力的弹性运用上也有一定程度的助益,也对外劳的人权保障更进一步。(转自中央社)

评论